來源:中國僑網
中國僑網11月13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導,父母若將不滿18歲的孩子送到美國讀書時通常會找寄宿家庭,有家長認為送到你家住,就要負全責。南加州的律師表示,「Home爸Home媽」如果沒有正式籤字成為孩子的法律監護人,則不需要對孩子的行為負責,一般的寄宿家庭與家長籤署委託書,照顧孩子起居生活,只是學校監護人,非法律監護人。成為正式的法律監護人申請過程繁瑣,收費也高出很多。
亞凱迪亞居民陳先生長期照顧到美國讀書的小留學生。他表示,自己和妻子盡心照顧這些小留學生,但畢竟我們不是法律監護人,無權要求孩子的行為,同時每個孩子的性格和適應的情況不一樣。面對一些家長責怪「我兒子晚上10點不回家是怎麼回事」,他也很無奈。
洛杉磯有約20%的專業寄宿家庭是具有法律監管權力的,這樣的寄宿家庭收費高出很多。
律師介紹,要申請成為法律監管人不僅需要到法院申請,經過無罪背景調查,還要接受社會工作人員的面試,先經過法院批准,然後寄養家庭與小留學生父母達成協議後,正式成為小孩的法律監管人。
小留學生的法律監護人意味著寄養家庭具有和父母一樣的權利,並對孩子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孩子在外面闖禍,是要擔當責任的,大到法律責任,小到學生逃課或者學校有紀律問題,需要到學校被問責的責任,但由於申請過程繁瑣,花費的時間一般在兩個月以上。
普通寄宿家庭通常只要與父母達成協議,籤署委託書,得到學區同意,就可以成為學生在學校的監護人,一般父母會在協議裡添加一些條款。
例如希望寄養家庭每個星期會向家長報告小孩的學習和外出情況,也會叮囑小孩定期和家人視頻,並且承諾與小孩更多地交流和溝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