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
對於養老保險,80%的職場人都有一連串的疑問:養老保險怎麼交?養老保險能不能補繳?老了之後養老保險到手多少錢?…… 這次我們就來為大家一一解答。
所謂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15年,但達到退休年齡時也沒有滿足最低時限標準。所以,這樣可以正常退休嗎?不行的話,如何補救?
一、養老保險的規定
關於養老保險的繳納最低年限,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此處,有兩個要點需要注意:
1、15年養老保險繳納年限,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的前提。這裡並不是說養老保險繳納達到15年,員工就可立即退休回家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連續繳納滿15年,並且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繳納可中斷,但會影響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待遇。因為工作原因,導致養老保險中斷,是可以的。但間斷繳費幾年,基礎養老保險計發比例會有所減少,退休後待遇可能會有所下降。
二、養老保險繳納不足15年的,如何補救?
1. 補繳
具體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補齊養老金,繳滿15年後,可享受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執行上,各地政策可能不一樣,具體可諮詢當地人社局,了解相關規定。
2. 轉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此種方式並不是最佳選擇,因為城鎮居民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會比職工養老保險少很多。
當然,如果你既不想補齊繳費,也不想辦理轉入,也是有辦法的: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送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將個人帳戶儲存的養老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這樣做,相當於註銷個人的養老保險帳戶,員工可以取得個人帳戶存儲的養老金,但無法領取單位繳納的部分,不建議採取該方法。
三、養老金領取
先來看一個案例:
小明是蘇州人,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做了3年HR,後來轉戰到上海做了4年人事經理,後來又到廣州做了8年獵頭。工作期間,小明在這3個地方都交過社保,他退休以後,該如何確定養老待遇領取地呢?
養老金的領取需要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主要有下面幾個情況: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可以在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2) 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在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如果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則到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如果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那就需要把養老關係轉回戶籍地,並領取養老金了。
鑑於此,走南闖北的小明由於在各地參保繳費都不到10年,當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他的養老金領取地應該是戶籍所在地蘇州。一般來說,養老保險需要繳滿的15年是累計計算的。如果中途時間斷開,續上即可,但退休後的待遇會受一定影響。當然最好還是不要斷繳哦。
四、HR快速處理養老保險方法
養老保險是所有員工都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但社保的管理如果沒有一套標準的流程系統也是極為繁雜,因為每個員工的工資不一樣,所以每個員工的社保基數不同,社保繳納的金額也不一樣,這樣就給處理社保的HR們帶來了巨大的工作量。
對於這種情況,HR可以使用薪人薪事人力資源系統,高效處理社保部分的工作。
薪人薪事的社保模塊支持對每個員工的社保進行管理,包括參保城市,社保主體,社保類型,戶籍類型,基數工傷比例等基本信息,方便快捷。系統支持公積金相關信息錄入,根據比例錄入直接測算同時可以批量更新員工的社保和公積金,讓公積金計算更高效。
此外通過薪人薪事,HR還可以設置進行當月需要補繳的社保和公積金,查詢對應員工的社保更改所有記錄,並且支持自動管理社保的補繳,智能化管理每個員工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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