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設施。而相關細則何時出爐,也備受關注。好消息是,目前已經基本確定了實施實則。在實施建設、設備配置、源頭減量、收運處理等方面,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規定。
設施建設分類投放集中點納入老舊小區改造
按照要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待開發建設的地塊出讓時,應將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施的建設納入規劃條件,作為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標準配套建設。
對於未交付產權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施的配套建設工作,此次也有明確要求。比如,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標準配套建設垃圾集中投放點等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原規劃方案中未體現配建要求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城管部門提交方案,並嚴格按照批准的配建方案設置。
對於老舊小區來說,在改造時應將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施的建設作為改造內容,納入建設成本。既有小區已有的生活垃圾設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的,應當予以改造,由各區政府組織實施,費用納入區級財政支出;對列入2020年、2021年建設計劃的投放點,市財政按一定比例對區級予以獎補。
設備配置
小區道路及樓道口的垃圾桶逐步取消
根據居住、服務半徑、垃圾日產量等,綜合考量高層、多層、別墅等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不應密集或過疏,通常設置在樓與樓之間,既要考慮風向,又要位置合理,便於投放、利於收運,原則上每300至500戶設置一處。
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應按照四分類標準,根據實際垃圾量情況設置分類投放口,依據垃圾量配備足量的垃圾桶,滿足居民分類投放需要,有條件的內可設置消毒除臭系統,配備管理間,配置存儲區域等。
按照要求,鄉鎮、街道辦,應當至少配置3名督導員負責督導工作;每個社區(網格)至少要配備一名生活垃圾分類專管員;小區按照每300-500戶配置指導員和志願者各2名。值得一提的是,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建成後,小區道路及樓道口設置的垃圾桶應逐步取消,實行集中投放。
源頭減量
不得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細則強調,各類商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和本市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要求,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
市場監管、 郵政部門應當對快遞行業過度包裝進行限制,鼓勵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環使用的環保包裝;鼓勵採用以舊換新、網購送貨回收包裝物、押金返還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
同時,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經營者,應當採取環保提示、價格優惠等措施,引導消費者減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費品,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此外,按照細則要求,超市、 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也不得無償或者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合肥市將鼓勵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的塑料購物袋替代品。
收運處理餐飲服務、單位供餐的餐廚垃圾公交化直運
在運輸方面,今後,要按照市區分級負責和垃圾分類轉運的要求,全市餐飲服務、單位供餐產生的餐廚垃圾由市級招標企業上門收集,實行公交化直運模式。家庭廚餘垃圾、其他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區級負責前端分類收集運至轉運站中轉或直接運至終端處理廠處置;市級負責轉運站至終端處理廠的垃圾分類運輸工作。
各區負責改造升級現有垃圾中轉站或新建大型垃圾中轉站,以適應廚餘垃圾轉運需要、廚餘垃圾、其他垃圾要及時清運,根據產生量適當增加清運頻次,確保日產日清;中轉站及末端處理場所應根據分類收集轉運需求,同步調整開閉站時間。
在處置方面,合肥市將全力推進廚餘垃圾處理項目、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等設施建設。各縣區、開發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因地制宜, 探索裝修及大件垃圾回收利用模式,建設滿足轄區處理需求的裝修及大件垃圾處理廠,力爭到2022年底滿足轄區裝修及大件垃圾處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