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自己的『舉手之勞』,結果給顧客埋下了安全隱患。」今天(8月3日)上午,何某在義烏交警開具的處罰決定書上簽了字,為自己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車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5000元的罰單,也成為了浙江電動車新政實施以來,金華開出的首張電動車「天價罰單」。
7月21日,義烏交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位於義烏經發大道的一家電動車銷售門店,有店員正在改裝一輛嶄新的電動自行車。交警通過系統查詢發現,這輛嶄新的電動自行車是剛上好號牌的,但對比上牌時的車輛照片與現場的車輛照片,有明顯的改裝及加裝痕跡,意味著上牌前後的電動車是「兩張臉」。
「根據現場情況,我們發現該店銷售的電動車存在非法加裝傘具、後備箱,改裝保險槓等行為,給電動車駕駛員後續駕駛帶去了安全隱患。」執勤交警駱志峰說。
而對於眼前的違法行為,該店負責人何某則將這個「鍋」甩給了顧客的「需求」。何某表示,自己是安徽人,在義烏經營電動車生意也有兩三年了,不少顧客都曾主動提出想要加裝傘具等,以免風吹日少,但至於傘具帶來的隱患,他則與一些電動車駕駛員一樣抱有僥倖心理。
「前些年來裝的人多,我就直接從廠家進了(傘具、後備箱等)零配件,在賣車的時候加個200元左右銷售,車子上完牌之後就來裝上。」當交警問及何某是否對浙江省電動車新政有所了解,他坦言,自己心裡清楚,但在利益驅使下還是不想割捨這塊「業務」。
據介紹,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改裝、拼裝、加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最終,義烏交警依法對何某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的處罰。
「以往電動車的違法行為,罰金基本都在20到50元左右,這一次對何某的處罰,也是我們從源頭治理電動車非法改裝、加裝行為的重要舉措,5000元不是小數目,希望起到處罰一個,警示一片的作用。」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門已在全市範圍內加強電動車安全出行宣教工作,部署力量開展電動車非法改裝、加裝行為的地毯式排查,歡迎廣大市民群眾通過撥打122或屬地交警中隊電話,對售賣、駕駛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進行舉報。義烏交警也將持續對售賣、駕駛違法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進行嚴打嚴處,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市民出行安全。
此外,新政實施後,義烏交警還對電動車駕駛員或搭載人未戴安全頭盔、搭載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兒童座椅等違法行為開展嚴查嚴處,7月1日至31日,義烏全市共查處相關違法行為12376起,另有157人因電動車非法改裝、加裝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
【來源:浙報融媒體】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