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蚌埠市一小區居民因不聽勸導,拒不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被處以50元罰款,這也是蚌埠市開出的首張生活垃圾分類罰單。
當日,在正在試點生活垃圾分類的觀瀾瑞公館小區,居民孫某未按照要求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垃圾時不聽現場工作人員勸阻,拒不改正且辱罵工作人員。蚌埠市禹會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據《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試行)相關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並對其處以五十元罰款。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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