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08:12 來源:珠江環境報
本報訊 深圳垃圾分類執法檢查行動已經開展3個多月,12月15日,記者從深圳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獲悉,最近,寶安區沙井街道執法隊針對一飯堂私自將餐廚垃圾交給「潲水佬」的行為開出一張10萬元罰單。這是《深圳市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以來,開出的最大一單罰單。
9月20日6時50分,沙井街道綜合執法隊執法人員到沙二社區安託山高科技工業園18號飯堂一層檢查,發現飯堂經營者——深圳市水稻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將不能就地處理的餐廚垃圾全量交由非餐廚垃圾特許經營企業收集運輸處理的情況,共交運一桶餐廚垃圾。涉嫌違法收運餐廚垃圾的當事人在被發現後駕駛車輛裝載著餐廚垃圾逃離了現場。
「《深圳市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不能就地處理的餐廚垃圾應當全量交由餐廚垃圾特許經營企業收集、運輸、處理。」寶安區沙井街道執法隊三中隊隊長馬江林表示,這家飯堂私自將餐廚垃圾交給非特許經營的企業進行收集運輸,違反了該《條例》第35條和第70條第1款的規定,執法隊決定對當事人深圳市水稻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
對於處罰決定,飯堂經營者沒有異議,但表示這10萬元罰款金額太大,要求能夠分期繳納。鑑於公司的實際經濟情況,執法隊決定為當事人申請延期、分期繳納罰款,繳納罰款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13日,共分5期繳納罰款,每期繳納20000元。12月8日,該公司已繳納了第一期20000元的罰款。
而對於違法接收餐廚垃圾的車輛,執法隊已和公安部門取得聯繫,正在查找線索,爭取早日將違法的個人或企業繩之以法。執法人員表示,早在2012年,深圳市就出臺了《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而依據新實施的《深圳市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同樣的非法收運餐廚垃圾的行為,處罰的金額要高得多。該《條例》規定,未將不能就地處理的餐廚垃圾全量交由特許經營企業收集、運輸、處理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活動的,由區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林清容)
【來源: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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