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村民餘某才從2017年起多次到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上訪,訴求是背部被人砍傷一道12釐米長的傷口,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做出輕傷鑑定結論,並據此追究砍人方的刑事責任。
上訪3年多,餘某才唯一關心的只有背部12釐米的傷口能否被鑑定為輕傷,對民警的調查取證不配合,甚至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領導多次到其家中下訪,他也故意避而不見。
2020年7月,這起信訪案件迎來了結局。餘某才背部的傷口不是被砍傷的,而是他授意醫護人員用手術刀切割的,目的是為了誣告陷害他人從而使他人被追究刑事責任。7月15日,餘某才獲悉事件徹底敗露後,迫於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主動到麻章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並對自己多次無理上訪表示懺悔。
2016年11月15日上午,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村民餘某周正請施工隊在自家房屋後面挖溝建圍牆,鄰居餘某才以地塊存在爭議為由,上前阻止施工並挑釁餘某周。餘某周拿起一把砍柴刀衝向餘某才,現場的施工隊老闆、工人和挖掘機司機都上前勸架。混亂中,餘某才突然仰面朝天跌倒在泥溝裡,連聲叫喚自己背部被刀砍傷。
麻章公安分局湖光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時,欲對餘某才的背部進行拍照取證,但他以「頭昏,哪兒都疼,動不了」為由拒絕。當救護車趕到時,餘某才要求醫護人員把自己送到指定的某醫院治療。醫護人員將其從泥溝裡轉移到擔架,在抬上救護車的過程中,餘某才一直仰面朝上平躺,極力避免露出背部。「他聲稱背部受傷,我們想要查驗背部傷口進行包紮,他卻不肯配合。」醫護人員覺得蹊蹺,但礙於餘某才本人的態度無法做進一步檢查。
2016年11月15日下午,餘某才的父親到麻章公安分局湖光派出所報案,稱其兒子背部被餘某周砍傷,要求公安機關追究餘某周的刑事責任。湖光派出所民警到醫院詢問餘某才,餘某才此時便露出自己背部一道12釐米長的傷口,並一口咬定是餘某周砍傷的,但他對案件細節的諸多陳述卻站不住腳。例如,餘某才稱父親在現場看見自己被砍傷,可是其父親卻對民警說其當時並不在現場,其是聽村民說兒子出事後才跑過去的;餘某才表示已把受傷時穿的血衣交給表哥處理,其表哥卻說自己根本沒有拿到血衣。民警逐一走訪了當時在案發現場的施工隊老闆、工人、挖掘車司機和圍觀村民,現場有人看到餘某周用刀背敲打餘某才的肩部,但並沒有人目睹餘某周砍傷餘某才背部。
出院後,餘某才拿著醫院出具的相關資料到湛江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稱其傷情已達到輕傷,要求進行鑑定。資料顯示,餘某才入院後背部有一條長12釐米的刀痕,醫生對傷口進行了縫合和包紮。然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並沒有人親眼見證過「傷」何時產生。法醫經過檢驗,認為其傷情來源不明而中止鑑定。麻章公安分局則根據案件證據情況,對餘某周的毆打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餘某才不服,卻又提供不出新的傷情來源證據。2017年起,他多次到省、市、區各級政府部門上訪,他的訴求從一開始要求公安機關做出輕傷鑑定,追究餘某周的刑事責任,到後來逐步升級到投訴公安機關辦案不公,包庇犯罪嫌疑人。三年時間裡,公安機關多次引導其按照法律程序解決訴求,麻章公安分局領導也多次約訪、帶案下訪,但是餘某才均故意避而不見。
「要從源頭上解決糾紛!」 2020年5月25日,湛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黃勇武公開接訪了餘某才,要求相關警種部門徹查此事,還原真相。
「民警是真正能夠幫助餘某才,還其公道的人,他一味迴避是什麼原因?究竟是不想見還是不敢見?」麻章公安分局轉變思路,從刑偵大隊抽調專門力量針對餘某才的信訪訴求進行重新梳理調查。民警調取出2016年11月15日餘某才被送往其指定醫院前後一段時間的監控視頻仔細分析,兩名女子的身影引起了民警的關注。一名女子在護送餘某才的救護車抵達前,就已經站在急診門室前焦急等候,仿佛事先接到通知一般,餘某才到達後,她幫助醫護人員將其轉移到急診室;另一名女子隨後趕來,全程陪同餘某才辦理掛號、拿藥、繳費等事宜。儘管兩名女子身穿便服,但細心的民警發現,該兩人不僅跟該醫院的醫護人員相熟,而且對醫院各項接診流程相當熟悉。「這一切看起來並不簡單,好像事先安排好的。」民警以這兩名女子為突破口,深入調查她們和餘某才之間的社會關係。果不其然,兩名女子黃某紅、陳某仁均為該醫院的護士,餘某才送院時該兩人並不當班,卻不約而同地趕了過來。其中,黃某紅是餘某才的女朋友,而陳某仁是黃某紅的同學。警方順藤摸瓜,還牽出了陳某仁的丈夫盧某綱——該醫院骨科大夫,案發當天,正是他為餘某才背部傷口做了縫合和包紮。
2020年6月30日,民警在湛江市和廣西欽州市同時收網,抓獲黃某紅、陳某仁和盧某綱。
經查,2016年11月15日,餘某才和餘某周的那場打鬥事出有因。2013年4月5日,餘某才因矛盾糾紛夥同他人將餘某周毆打致輕傷,之後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對此,餘某才懷恨在心,刑滿釋放後一直謀劃報復餘某周。
2016年11月15日,餘某才主動挑起和餘某周的一場打鬥,並就勢跌落泥溝,要求救護車將其送往指定醫院。餘某才被送到醫院急診科後,與黃某紅、陳某仁密謀偽造傷口,並要求轉到盧某綱所在的骨科住院治療。在由急診科前往骨科的路上,餘某才和黃某紅躲進廁所,餘某才自己用針頭在其背部劃了一道傷口,但針頭劃出來的傷口始終在皮膚淺表層,餘某才認為達不到輕傷標準。到骨科後,盧某綱按餘某才的要求使用手術刀將餘某才背部的表層傷口切割至12釐米後縫合,並依此出具診斷證明。事後,餘某才送給陳某仁兩盒面膜與5000元人民幣。
2020年7月15日,迫於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餘某才主動到麻章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其企圖通過偽造傷情來誣告陷害他人的事實,並於7月22日寫下悔改書,對自己誣告陷害他人並多次無理上訪的行為表示懺悔。
經審訊,餘某才、黃某紅、陳某仁、盧某綱均對其本人實施的作案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餘某才因涉嫌誣告陷害罪,盧某綱、陳某仁、黃某紅因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全媒體記者 任志耀 通訊員 鄒紅豔 王音默 文/圖
編輯 楊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