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冷彬、劉國良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區、朝陽區、大興區、房山區和山東省濟南市等地,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以「碰瓷」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作案57起,形成惡勢力團夥。記者11月12日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法院經過一審、二審,對冷彬、劉國良等10人「碰瓷」惡勢力團夥作出宣判,冷彬、劉國良等10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罰。
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劉國良、林清河、初發、王世吉、冷彬、宋曉餘、李小山、崔兵、朱宇、趙博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通過尋找酒駕司機,故意製造事故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在北京市通州區、朝陽區、大興區、房山區、山東省濟南市等地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團夥。
據被告人初發供述,他們和同夥一般都是在飯店門口等著,看著誰出來好像是喝酒了,就開車跟著對方找機會製造交通事故。發生剮蹭以後就下車跟對方要錢,對方一般喝酒以後就不敢報警,就同意給錢私了。對方一般都是微信轉帳,也有給現金的。
被害人王先生說,2019年2月13日23時許,他聚餐後駕車行至昌平區沙河地鐵站南豐路南向北方向橋下左轉駛入主路時,被一輛黑色奔馳SUV剮撞。
對方下來三名男子說王先生負全責,讓賠償1萬元。王先生不同意,對方一名男子打了王先生幾拳。後來王先生通過微信給對方轉了8500元,其中一人的微信轉帳的暱稱是「穩住別鬧」。
根據房山法院查明的事實,此案的被告人一般分為三人、四五人或七八人的「團隊」作案,有時會開著兩輛車、三輛車,甚至四輛車製造剮蹭、追尾事故,聯合起來向被害人車主索要「封口費」。被告人駕駛的多為高檔車,有奧迪、凱迪拉克、寶馬、奔馳、捷豹等。
2019年8月13日晚21時許,被害人呂先生駕車行至通州二院路口時,被一輛灰白色寶馬車撞到了車尾,剛撞完後面又上來三輛車,一輛黑色奧迪,一輛黑色凱迪拉克,一輛黑色寶馬,四輛車上共有8個人。
對方向呂先生要賠償,後呂先生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帳給凱迪拉克車11000元、給奧迪車2000元,給後面來的寶馬車轉2000元,給撞呂先生的寶馬車15000元,共計3萬元。
被「碰瓷」後,有的被害人很「痛快」轉帳,有的被害人則會「討價還價」,還有的被害人與被告人發生爭執,甚至肢體衝突,但最後不僅掏了「封口費」,還賠上醫藥費。
房山法院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11月29日,被告人共作案57起,敲詐勒索金額最少為1000元,最多為42000元。
最終,房山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冷彬、劉國良、林清河、宋曉餘、李小山、朱宇、初發、崔兵、趙博、王世吉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並處罰金16萬元至1萬元不等。
一審宣判後,冷彬、李小山、朱宇、趙博提起上訴,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