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還沒有取關的親們,我還活著……
一直很喜歡Love Is A Fallacy這篇文章,上學的時候學過,前幾年也給同學們講過幾次。恰逢「外研社Unipus」公眾號需要一篇關於邏輯謬誤的推送,承蒙信任就把這篇文章介紹了一下。
本文首發於「外研社Unipus」(ID: unipus)。
邏輯學給人的感覺似乎是很枯燥的,但是有一篇文章把邏輯學中的謬誤(fallacy)講得很有趣,就是麥克斯·舒爾曼(Max Shulman)的《愛情是謬誤》(Love Is A Fallacy)。
麥克斯·舒爾曼(1919-1988)是一位美國幽默作家,作品主要是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也有少數劇本。他的多部作品有兩個特點:1,以美國大學生活為場景;2,充滿幽默的諷刺。
《愛情是謬誤》就是諷刺大學生活的一部短篇小說,但是常常被用來學習邏輯謬誤。所謂邏輯謬誤就是不符合邏輯的論證,比如:
霧霾是不好,可是我們暫時也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啊!要治理霧霾,就得關閉很多工廠,就會有很多人失業,很多家庭就無法維持生計。
這段說辭就是一種謬誤,叫「假兩難推理」(False Dilemma),即製造假的兩難困境,看上去非A即B,B很難接受,於是你只能接受A。其實,並非只有「忍受霧霾」和「很多人失業」這兩種選擇,比如還有企業轉型、改進技術等等。
邏輯謬誤有很多種,在《愛情是謬誤》中,舒爾曼用一個荒唐的大學三角戀故事串起了8種謬誤。我們先來看看這三個角色:
「我」,明尼蘇達大學法律系大一的學生,自認為才貌雙全,四年後一畢業就將走向人生巔峰,成為大律師,迎娶白富美。舒爾曼沒給「我」的名字,我們就叫他Max吧!
Petey,Max的大學室友,同一大學學生,專業不詳。在Max眼裡,Petey是個渣得稀碎的學渣,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志向是永遠走在流行的前端。
Polly,Petey的女朋友,同一大學學生,專業不詳。在Max眼裡,Polly漂亮、優雅,但是胸大無腦。
Max自認為四年後將成為大律師,而大律師的標配是漂亮、優雅、智慧的妻子,他把人選定為了Polly。當然,Polly只符合前兩個標準,不過Max認為「把呆笨的美女變聰明容易,把聰明的醜女變漂亮就難了」。嗯,也許1950年代的整容技術還不夠發達吧!
認真閱讀的你可能會問:BUT,Polly是Petey的女朋友啊!
嗨,愛情嘛,就是個謬誤。Max和Petey很快達成了一個交易:Max送一件當時學校裡正流行的貂皮大衣給Petey,Petey從三角關係中退出把女朋友讓給Max。
然後,Max和Polly就開始愉快地約會了。他們的約會沒有花前月下,你儂我儂。他們不看星星,不看月亮,他們甚至沒有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他們只學習邏輯謬誤,Max教,Polly學,約會充滿了濃厚的學術氣氛。
Max教的謬誤1:Dicto Simpliciter
Dicto Simpliciter是拉丁語,即「絕對判斷」,或一概而論,如:
運動很好,所以所有人都應該多運動。
這個概括就太絕對,因為有的人不適合運動,比如有心臟病的人。所以,我們需要對這個概括進行限制,把「所有」改為「大多數」。
政治老師教過我們,選擇題帶「所有」的選項一律排除。
Max教的謬誤2:Hasty Generalizatiion
草率歸納,即基於很少數的例子就做出歸納或概括,如:
Polly不會說法語,Petey也不會說法語,所以明尼蘇達大學的學生都不會說法語。
以上結論只有兩個例子做支撐,歸納得太草率。
我們可能會嘲笑這個概括,可是想想自己說過的話:「你不喜歡吃辣?你不是四川人麼?」「你是山東人啊?山東人不都長得五大三粗麼?」
(美國人眼中的世界)
Max教的謬誤3:Post Hoc
Post Hoc也是拉丁語,這個謬誤的全稱是「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即「在此之後即因此之故」,如:
咱們千萬不能再跟Bill一塊去野餐了,每次帶著他,就會下雨。
這個謬誤錯在將時間先後關係當做邏輯因果關係,「帶Bill」發生在「下雨」之前,但是並不是它的原因。
當然,這個謬誤在雨神蕭敬騰面前無效……
Max教的謬誤4:Contradictory Premises
矛盾前提,即一段論證的兩個前提互相矛盾,如:
如果上帝是萬能的,那麼他能造出一塊自己搬不動的石頭麼?
你不需要回答這個問題,它根本就不成立,因為它有兩個互相矛盾的前提:1,上帝無所不能;2,上帝搬不動那塊石頭。
Max教的謬誤:5:Ad Misericordiam
Ad Misericordiam也是拉丁語,即「訴諸同情」,如:
一個人參加工作面試,老闆問他的資質時,他說自己有老婆,還有六個孩子,老婆身體殘疾,孩子們沒有飯吃,沒有衣服穿,家裡也沒有炭火取暖……
熟不熟悉?「各位評委,剛才那首歌我可能唱跑調了,但是我從小生活在一個小山村,家裡特別窮,來參加這個比賽之前,我的奶奶剛剛去世了……」此處應有煽情的BGM。
Max教的謬誤6:False Analogy
錯誤類比,即將兩個性質不同的事物做類比,混淆概念,如:
學生考試憑什麼不能帶書作為參考?律師在法庭上做辯護可以帶卷宗作參考,醫生做手術可以帶病歷做參考。
這段說辭將學生考試和律師辯護、醫生手術做類比,於是似乎參考書和卷宗、病歷也可類比,但是考試是一種測試,而辯護和手術不是,性質不同,不可類比。
學生 = 律師 = 醫生
考試 = 辯護 = 手術
教材 = 卷宗 = 病歷
具體分析可參考舊文:薩德背後的邏輯謬誤分析。
舉個慄(ba)子(gua):張幼儀懷孕的時候徐志摩要求她打掉,張說:「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的。」徐說:「還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呵呵……
姑娘們,「學邏輯,防渣男」,古今中外都成立啊!
(張幼儀和徐志摩)
Max教的謬誤7:Hypothesis Contrary to Fact
虛假假設,或者與事實相反的假設,其實就是「如果當初……那麼現在……」,如:
如果當初居裡夫人沒有碰巧把底片和瀝青放在一起,那麼現在我們就不會知道有鐳這種東西了。
我們很多人都常常說這種話,但是這是不符合邏輯的。事實是居裡夫人已經這麼做了,我們做一個與之相反的假設,然後再以此假設為基礎得出一個結論,結論必定是站不住腳的。
Max教的謬誤8:Poisoning the Well
井下下毒,這是比喻的說法,拉丁語名稱是Ad Hominem,即人身攻擊,如:
甲乙兩人在辯論,甲站起來說:乙是個騙子,你們不能相信他的話!
不攻擊對方的觀點,而攻擊對方的人品,而且對方還沒給出自己的觀點呢。
比如美聯航事件後有人爆出當事乘客有犯罪前科,這大概就是美聯航和支持者在「井下下毒」,試圖通過攻擊對方的人品贏得輿論支持。但是,他有再多的前科,在當時當下他都是一個普通乘客,美聯航對他施加的暴力都是錯的。
(女神像會不會砸死皮格馬利翁?)
Max驕傲得看著在自己的教導之下逐漸散發出智慧之光的Polly,就像皮格馬利翁看著自己雕刻的女神像,覺得可以表白了。
謬(gao)誤(chao)來了!在Max表白的每一段說辭裡,Polly都找到了一個邏輯謬誤,然後一一反駁拒絕,而且Polly說她已經和渣男Petey好上了。
不死心的Max要求一個「符合邏輯」的理由,Polly說:因為Petey有貂皮大衣!
接下來我們做一個練習,找出Max表白說辭中的謬誤。
Max犯的謬誤1
親,我們已經共度了五個(學術)夜晚,相處得如此愉快,可見我們相當般配啊!
Max犯的謬誤2
五次約會就夠了,你不用把整個蛋糕都吃完才知道蛋糕好吃吧?
Max犯的謬誤3
Polly,我愛你!你就是我的一切,我的星星,我的月亮,我的銀河系!沒有你,我的生活將黯淡無光,我將痛不欲生,我會絕食,流浪……
Max犯的謬誤4
Polly,你的謬誤學得很好啊!可是是誰教你的呢?如果當初我不教你,你能會麼?
Max犯的謬誤5
親,謬誤是謬誤,生活是生活。謬誤是在學校裡學的,跟生活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Max犯的謬誤6
你怎麼能跟Petey在一起呢?為什麼選他,為什麼不選我?他是個渣渣,騙子,流氓,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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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論述題:
這篇文章的題目,「愛情是謬誤」,究竟是什麼意思?有幾層意思?愛情為什麼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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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美國學生還把這個故事拍成了微電影,拍得很有模有樣,看完文章之後可以看看視頻複習一下。
這篇文章只介紹了8種邏輯謬誤,其實謬誤還有很多種,以後(很可能)還會再介紹一些。同時請允許我安利一本關於如何識別邏輯謬誤的書,裡面有40多種哦!
思想者指南系列叢書
《識別邏輯謬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