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5月20日訊(記者 楊斯涵 黃京 通訊員 黃軍山) 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建校費」「擇校費」「資源費」等其他費用;要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意願,不得以任何欺騙和強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違規籤訂協議……今日,長沙發布《2020年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實施細則》(下稱《細則》)。
《細則》明確,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小學部直升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招收其配套樓盤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樓盤未達配建標準開發單位自身配建學校或當地政府之前已按相關政策認定屬於配套入學範圍),其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按照配套入學方式錄取,錄取人數計入招生計劃數。而子弟學校招收系統子弟,按照對口升學的方式錄取,錄取人數計入招生計劃數。
關於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方式,《細則》規定,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根據《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管理」原則,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按不同類型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統一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值得注意的是,學生(家長)在填報公辦學校志願時,可以自願選擇填報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志願,並參與微機派位。填報了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志願,未派中志願學校的學生,可以在微機派位後的規定時間,參加有富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徵集志願招生。
單校劃片(對口升學)的學生,若自願選擇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就讀,必須填報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志願。
民辦學校招收其配套樓盤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按照配套入學方式招生錄取。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招收其小學部直升學生(2021年起,直升條件為小學六年均在本校就讀且自願直升),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對報名人數超過直升計劃數的,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附:招生流程
1.計劃申報
5月15日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根據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科學制定並申報招生計劃。
5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核定並下發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招生計劃。
2.提前招生
5月10日-16日,配套樓盤業主子女或業主本人提供全套資料到對應配套學校,按照《2020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參與配套入學資格審查。
5月21日-24日,民辦學校提交本校和辦學主體教職工子女名單及承諾書,子弟學校提交系統職工子女報名登記表和承諾書等有關資料,報市教育局審定。
5月21日-23日,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自願直升的畢業生,統一在「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5月28日,對報名人數超過直升招生計劃數的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統一組織進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3.志願填報
6月20日,全市統一組織小學畢業生進行志願填報。
符合長沙城區升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自願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必須填報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志願。
學生(家長)可以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願和一所民辦學校志願;其中公辦學校志願為必填項,民辦學校志願為選填項。學生(家長)在選填民辦學校志願時,必須明確公辦學校志願優先還是民辦學校志願優先。
4.微機派位
7月4日,城區初中學校(含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統一進行微機派位。
選擇公辦學校優先的,若派中公辦志願,不再參加民辦學校微機派位,也不再參加有富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徵集志願招生。選擇公辦學校優先但未派中公辦志願的,可參與民辦學校微機派位,若派中民辦志願,即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加有富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徵集志願招生。
選擇民辦學校優先的,若公辦志願與民辦志願均派中時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加有富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徵集志願招生。
7月5日,公布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結果。
5. 徵集志願招生
7月10日-12日,填報了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志願,微機派位未派中仍需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以及城區外需跨區域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登錄「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徵集志願,參加有富餘學位的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招生。徵集志願報名數小於或等於富餘學位數,全部錄取;若大於富餘學位數,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6. 審核錄取
7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志願填報、微機派位等情況審定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的最終錄取結果。
[責編:吳岱霞]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