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1〕1號)安排,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等法律規定,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堅持立德樹人、五育並舉,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範招生入學行為,堅決禁止「掐尖」招生,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有一個公辦學位。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公辦學校實行按戶籍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區教育局依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遵循入學劃片歷史沿革,結合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科學制定各校招生計劃和劃定服務範圍。學位緊張的學校要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加強宣傳解讀,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對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統一管理、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在金牛區審批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和範圍須報區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區域、本市招生。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因公辦學校學位不足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所需招生計劃,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所有公辦學校的入學公告、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須提前報經區教育局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子弟學校學位主要用於保障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學。(1)公辦小學入學對象: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2)民辦小學入學對象: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範圍的適齡兒童。(1)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須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信息採集系統完成個人信息的填寫。
(2)軍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進藏幹部職工等優撫對象子女、集體戶子女、在金牛區居住的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須在規定時間向區教育局提交資料進行信息採集。
(3)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於4月20日—5月20日,申請人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後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就讀公辦小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持適齡兒童與其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和實際居住地證明(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等),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現場審核。(1)自願就讀民辦小學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須進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小學報名」進行網上報名。(2)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在認真閱讀民辦小學招生簡章後,自願填報一個民辦小學志願。(3)所有民辦小學招生均在統一平臺實行統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民辦小學招生錄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並及時公布招生錄取結果。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適齡兒童。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仍按公辦小學入學辦法入學。未完成核定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其補錄方案須報經區教育局備案後實施。(1)公辦小學學位確定。根據入學登記的實際情況,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優先保障劃片入學(房屋產權證持有人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該房產為監護人100%產權,同時滿足該房屋地址與適齡兒童所在的戶口薄地址一致);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學位緊張的學校,一套房屋優先解決一個家庭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公辦小學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後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採集和現場審核的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2)民辦小學學位確認。已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家長應須於規定時間內,在網上系統中進行學位的最終確認。逾期未確認學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已確認民辦小學學位但又放棄的,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其公辦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1)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後,以發布公告、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報到。(1)在金牛區小學就讀的所有小學畢業生均須於規定時間內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畢業信息採集系統完成個人信息的核實和修改。區教育局根據信息採集和資格審查結果,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編定報名流水號,用於學位確定及查詢。
(2)在金牛區外、成都市內就讀的金牛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在畢業信息採集前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和監護人房產證明,由現就讀小學在畢業信息採集系統中上傳材料,經金牛區教育局審查後,在金牛區升學。
(3)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回金牛區就讀初中的金牛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的工作日到區教育局,出示戶口簿、監護人房產證明、學籍證明及家長申請,經審查後進行信息採集。
(4)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且需在金牛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於規定時間內,申請人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後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1)自願就讀民辦初中學校且符合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須於規定時間內進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選擇「民辦學校小升初網上報名」進行網上報名。(2)每位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自願填報一個民辦初中學校志願。(3)所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均在統一平臺實行統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1)民辦初中學校錄取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並及時公布招生錄取結果。任何學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仍按公辦初中學校入學辦法入學。
民辦一貫制學校具有本校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可自願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學生及其家長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直升學生名單經學校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由學校於規定時間前報送區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條件的一貫制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參加直升,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申請參加直升的,視為放棄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數超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在本校自願直升的小學畢業生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若直升人數少於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其空餘學位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已經參加校內直升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填報志願和電腦隨機錄取。
(2)公辦初中學校錄取
公辦初中學位確定分兩個批次進行,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公辦學位確定。
第一批:市直屬學校等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的辦法。若報名學生數未超過招生計劃,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中心城區戶籍學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符合條件申請在中心城區就讀的隨遷子女均可報名參加第一批次學校的電腦隨機錄取。郊區新城戶籍學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符合條件申請在郊區新城就讀的隨遷子女可報名參加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的電腦隨機錄取。
第二批: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區教育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時間、統一錄取辦法、統一工作程序的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區域內學校劃片入學或電腦隨機錄取。部分學位緊缺片區優先保障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
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含電腦隨機錄取和一貫制學校直升),家長應於規定時間內在網上系統中進行學位最終確認。逾期未確認學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已確認民辦初中學位但又放棄的,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其公辦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關於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0〕17號)相關規定辦理。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就讀金牛區公辦小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在金牛區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納入劃片範圍升學;在金牛區以外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各學校要妥善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確保「應進全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納入中小學學籍管理。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好教育優待政策。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少年在蓉就學,由監護人向其戶籍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於規定時間內自願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因公辦學校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導致多子女就讀不同學校的,為方便家長接送,家長可提出申請其他子女與已按政策入學子女就讀同一學校,區教育局參照家長意願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家長申請多子女就讀同一初中學校的,其他子女與已入學子女應間隔在兩個年級以內。
因疫情影響入學當年不能按期交房的購房者子女就學,參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關於妥善做好受疫情影響新建樓盤未能按期交房的購房人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號)要求,經區住建局和區公安分局出具相應證明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各學校要建立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控輟保學全學段動態監測,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等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做好信息比對、聯控聯保、勸返復學等工作。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應向區教育局提交緩入學申請並附相關印證材料,經區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區教育局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治校的觀念,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與法規,規範學校招生入學、分班等辦學行為,落實工作責任。區教育局將加強對各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規定時間前開展招生宣傳(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諮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學校招生信息公布後,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審批地嚴格管理。嚴格學制管理,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以遊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各學校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依法依規依紀開展招生入學工作。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違規學校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學校榮譽性稱號並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嚴重違規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取消辦學許可的處罰。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對違規參與中小學招生入學的校外培訓機構,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黑名單」,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鈎。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將納入所在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履職情況考核。
區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門戶網站和社會媒體等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實施細則、學校招生(劃片)範圍、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招生簡章、住宿情況以及諮詢電話、監督舉報平臺等重要信息,開展入學告知、查詢服務等事項。組織開展招生入學政策「進小區、進社區、進企業、進高校、進機關」等活動,大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積極回應市民關切。幼兒園、小學要通過班會、家長會、家長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分別向在園兒童家長、在校學生及家長講清楚小學一年級和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做商業招生宣傳。疫情防控響應完全解除前,各校不得組織現場家長會(包括本校學生家長會),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現場招生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