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溫州市教育局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通知明確,今年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將在全市統一的平臺上進行報名。未經批准,任何學校不得在平臺以外組織招生。各縣市區制定的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細則將於5月19日前公布。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將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力保障入學機會公平,堅決遏制掐尖招生行為,堅決克服唯升學的功利化導向。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全面實行「審批地招生」「公民同招」「電腦隨機錄取」。各縣(市、區)制定的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細則將於5月19日前公布。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明確提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7月,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強調,這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調整,要在2020年招生入學工作中全面落地;各地必須不折不扣加以貫徹落實。今年3月11日,浙江省教育廳發布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就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規範招生行為、調整招生政策等方面作統一規定,要求今年秋季起各設區市所有縣(市、區)和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都必須按新的政策進行招生錄取。
2020年的《招生通知》,是我市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年度文件。《招生通知》按照國家和省的決策部署,結合溫州民辦教育發展實際,最大化保障民辦學校的權益,兼顧家長對孩子入讀優質民辦學校的需求,牢牢把握招生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招生,堅決遏制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跨區域招生,防止任何形式的測評考試招生入學行為,促進公辦民辦健康協調發展,引導學校關注內涵與質量提升,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根據《招生通知》,我市公辦民辦學校必須嚴格按核定並公布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或擴大班額(小學、初中班額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
公辦學校按就近入學的要求在確定的學區範圍內招生,保持基本穩定。民辦學校在核准範圍內招生。縣(市、區)批設的,按省有關規定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縣(市)管轄的,在學校所在地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並管轄的,在市區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區管轄的,在學校所在地和鹿城區範圍內招生。招不足的民辦學校,可跨縣域補招一次。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即三個同步),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任何學校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挑選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2020年開始,普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停止招收各類特長生。
《招生通知》明確,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的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經認定的九年一貫制學校,自今年招錄小學新生起,在學生(家長)自願基礎上,應實施直升。之前已招錄在校的學生,如果當年學校招生時承諾直升的,按承諾實施直升;如果沒有承諾的,學校可申請實施直升或不直升。報名和錄取工作遵守民辦學校招生錄取規則,納入招生管理系統,在5月下旬完成。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為優化招生服務,並確保公平公正,今年公辦民辦招生的報名、錄取等環節設置實行「四統一」:
統一報名時間。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同步報名。各地各校招生報名時間不得早於5月份。任何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
統一入學條件。按是否滿足戶籍、產權、居住證、學籍等條件作為報名資格,並明確公辦民辦學校的報名條件一致。具體辦法根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招生細則執行。
統一招生平臺。家長或監護人登錄市級招生管理系統平臺報名。招生報名、入學信息核驗、錄取、註冊學籍等流程和環節納入招生管理系統,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統一錄取規則。公辦民辦學校可以兼報,其中民辦學校最多填報2所。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三個全部」(全部學校、全部對象、全部計劃)的要求,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未招足的民辦學校補招時(限報1所),如果報名人數超過補招人數的,也要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為貫徹落實相關工作和要求,《招生通知》強調,各地各學校要通過網絡平臺、招生管理系統等途徑,主動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全面接受社會、媒體、群眾的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涉及學區範圍重大調整的,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對於公辦學校出現學位供給緊張情況的,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入學預警信息,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對於違規提前招生或承諾錄取,罔顧招生計劃超計劃招生,無視招生辦法和程序私下通過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或者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掐尖選生源,以及通過培訓機構變相考試招生等擾亂招生秩序的,將堅決予以查處和糾正。
全面實施隨機均衡編班,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和特色班,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編班。嚴禁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不得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管。暢通違紀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機制。對於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於民辦學校違規的,按規定給予停止當年招生、核減下年度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星級降檔、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不作為或治理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問責處理。
2020年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17個問答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經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溫州市出臺了《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為便於大家更好了解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有關政策調整情況,現就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比較關心的一些問題作一解答,具體如下:
這次義務教育招生政策調整,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實施的,目的是推進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保障入學機會公平,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規範招生秩序,扭轉依賴掐尖的辦學觀和片面的評價導向,促進公辦和民辦學校協調發展;引導學校注重內涵發展,加快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讓每一個學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今年我市出臺的《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簡稱《招生通知》)分7個部分,共24條。涉及公辦學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沒變,變化較大的是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總體而言,主要變化有三: 一是全面落實民辦學校招生新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即審批地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即電腦隨機錄取)。 二是全面實行統一平臺招生。公辦民辦學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環節,包括招生報名、錄取操作、結果公布等,全部納入「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進行(簡稱「招生管理系統」)。任何學校未經批准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統以外另行組織招生報名。 三是全面取消普通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藝術、體育類專門學校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目前,我市藝術或體育類專門學校有四所,分別是溫州市藝術學校、溫州市少年藝術學校、溫州市少年美術學校和溫州體育運動學校。這幾所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具體招生辦法詳見有關學校招生方案(方案須報行政審批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設的,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管轄的,在學校所在地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並管轄的,按照一體化發展要求,在市區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區教育行政部門管轄的,本著區域均衡的原則,在學校所在地和鹿城區範圍內招生。
民辦學校在核准範圍內招不足的,可跨縣域補招一次。
填報民辦學校至少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具備當地戶籍;適齡少年入讀初中前已在當地小學建立學籍(以電子學籍註冊為準);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持有當地不動產權(住宅性質);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在當地辦有浙江省居住證(未辦理居住證的,須在當地辦理臨時居住證並在當地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已被民辦學校預錄取並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後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
14.隨遷子女入學,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辦理?
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規定:流動人口到達居住地申報登記後,連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屬於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可以直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可以通過「浙裡辦」「溫警在線」等程序進行自主申報,或者到流動人口居住地派出所窗口、當地政府辦事窗口進行申報。 我市戶籍適齡兒童中有視力障礙、聽力障礙,以及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和永嘉縣等地戶籍適齡兒童中高度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街道和二村,智力障礙類聯繫電話:0577-57677901,聽力、視力障礙類聯繫電話:0577-57761176)。其他縣(市)戶籍適齡兒童中高度智力障礙的對象到各地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各地輕度智障適齡兒童及其他殘疾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實行隨班就讀。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學習能力的重度殘疾齡兒童實行送教上門。 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根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實施細則要求提出申請。 我市將於6月初啟動全市統一招生報名工作,具體啟用時間將在溫州市教育局官微「溫州教育發布」及其他媒體上發布。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監護人按以下操作進行網上報名: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 ),實名註冊(已有「浙江政務服務網」帳號的無需重複註冊)後,在以下兩種方法中選擇其一報名。 方法一:下載「浙裡辦」手機APP,登錄系統,在左上角位置選擇「溫州市本級」,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在線辦理」後根據提示進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眾號「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選擇「招生報名」->「在線報名」->登錄系統後根據提示進行。 學生(家長)可登錄「招生管理系統」,按區域查看報名須知,獲取意向學校招生信息(如公辦學校施教區範圍、招生計劃等;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並實時查詢報名情況。系統將在報名人完成報名、獲得預錄取順序號及確認錄取後,第一時間以簡訊方式通知監護人。詳見「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