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在第八版發表整版文章,標題為《「三區」疊加 擴權賦能 探索建設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
《學習時報》特別註明:這篇文章是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託項目和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特別委託項目「『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研究」的階段性成果。1、2020年是深圳特區設立40周年,也是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關鍵節點。由於深圳面積狹小,未來要考慮「如何打破空間、資源、行政邊界等瓶頸制約」的問題。2、鑑於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良好的合作淵源,探索建設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成為最優選項。規劃中的深河(河源市江東新區)合作區預計面積434平方公裡,如能再加上惠州惠陽區、東莞市,深圳擴權統籌的總面積將達到6279平方公裡。3、在不改變行政區劃的前提下,由深圳主導,通過賦予深圳經濟、社會、民生事務等省級管理權限,對深圳、東莞、惠州惠陽、深汕合作區、深河合作區五地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供給側要素進行結構性調整,在頂層設計上規劃建設一個跨行政區域的資源統籌、功能協調、產業互補、成果共享的區域統籌合作新模式。4、賦予深圳經濟、社會、民生事務等方面的省級管理權限,享有省一級立法權、省一級政策制定權、規劃審批權、對外經濟合作權、金融和稅收等宏觀經濟調控權、項目審批權等,在不改變原有行政區劃的基礎上,由深圳主導規劃、國土、交通、建設、環保、科技、金融和社會事務等。我的點評:從學習時報這篇文章看,深圳面積狹小,未來需要擴容,基本上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未來到底是直接調整行政區劃,還是採取本文建議的「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的方式,有待中央決策。我個人認為,行政區劃直接調整,是最傳統、但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最適合中國國情,可以避免走彎路。大潮起珠江,廣東省深圳市用40年時間創造了一座現代化城市崛起的奇蹟。深圳必須抓住「三區疊加」的戰略機遇,從增進內生動力與可持續發展著力,奮力改革創新,推動改革開放戰略向縱深發展,全面提升改革開放質量和水平,努力打造引領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的城市範例。2020年是深圳特區設立40周年,也是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關鍵節點。面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城市範例和全球標杆性城市的新時代要求,如何打破空間、資源、行政邊界等瓶頸制約,繼續發揮經濟特區的創新驅動作用,帶動灣區都市群建設,實現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制度紅利外溢,充分釋放「三區疊加」驅動效應,資源統籌和跨區域合作是一個關鍵。在良好基礎上,強化宏觀調控力度,對周邊城市的一體化發展進行資源整合和通盤謀劃,形成打破行政邊界、高速有效的區域協調機制,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成為一種可能的選項。深圳特區的創新性要求在資源整合上有新的突破。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深圳已經積累起了資金、人才、體制等多方面的巨大能量和優勢,深圳特區的地理空間、城市發展動能不斷增大,但從整體上而言,「大馬拉小車」的困境日益明顯。深圳建設開發強度在世界城市中居於前列,以小土地面積撬動大發展的模式正面臨瓶頸。城市面積不足,土地資源相對緊張,可開發空間越來越稀缺,土地供給矛盾及其衍生的問題相對突出。多年高強度的土地開發和利用,讓深圳可供建設的新增土地所剩無幾,土地和空間資源緊缺成為制約城市進一步發展的瓶頸。由於土地資源的承載能力不足,城市面貌的改善和提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基礎設施建設及重大項目落地等問題都受到較大限制,深圳建設全球標杆性城市的發展目標與空間資源配置供給極不相稱。經營成本上升導致產業空心化危機。極度稀缺的住宅用地引發房價、物價、用工成本、物流成本甚至租金成本的上漲,擠壓了企業的生存空間,催生傳遞效應,成為企業經營困難和外遷的主要原因。深圳土地供給失衡,人地矛盾緊張,居住用地不足,推高房價,對拉動內需極為不利。就中心城市首位度而言,深圳在土地面積、人口數量、經濟規模、綜合影響力等指標上,在一線城市中都處於後位。深圳必須在擴權統籌、體制機制改革上有新的創新舉措,向內整合資源、挖掘內生動力,向外拓展空間、藉助發展外力,才能打破瓶頸,實現質的飛躍,續寫升級版。深圳灣區城市的開放性對區域協同提出更高要求。從世界大灣區發展歷程來看,開放的經濟結構、高效的資源配置能力、創新的協同工作機制、強大的集聚外溢功能、發達的國際交往網絡是大灣區區域化發展的關鍵因素。在戰略上,我國更需具有二次開放的決心,既要有短期之內穩定增長的手段,更要有長期結構轉型的勇氣。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之一,更要進一步加強資源統籌配置能力,與大灣區城市的發展形成深度互補,依託重要交通線,向大灣區其他城市實現生產環節轉移,既有利於區域核心城市實現高端要素更加集聚,又有利於區域核心與周邊區域形成更強有力的經濟共同體。通過發達的國內外交往網絡,對灣區城市充分發揮統籌、示範、帶動作用,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共進的整體利益重合度。深圳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紅利聚集性對供給側結構性調整提出更高要求。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蘊含三重含義:即全面擴大改革開放與內向拓展的必然聯繫,高質量發展與資源統籌的內在要求,以及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制度優勢與大灣區發展的示範帶動作用。站在時代的潮頭,深圳既要在統籌發展上引領全國,更要在全球新格局中提升中國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位置。深圳要建設高質量發展高地,既要在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數據五大要素進行結構性調整,使要素實現最優配置,同時也要在政府之手和市場之間形成良性的互動和協調發展,在頂層上進行制度設計,通盤策劃和全面統籌,在更高層面上實現資源的高效統籌配置。如果深圳能突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在地理空間和產業布局進行核心城市資源優化配置的制度創新,將可以進一步增強深圳核心引擎功能、發揮大灣區與示範區「三區驅動效應」,充分釋放「三區」利好疊加帶來的「化學反應」「乘數效應」,推動帶動「1+1+9」工作部署落地落實,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加強協同聯動。與此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建設思路和發展成效也可以為其他發展中國家解決本國發展問題貢獻實踐智慧。從深圳的發展歷史來看,深圳每次發展的量級遞進都與擴容有著密切的關係。從蛇口工業區到關內關外,深圳每一次擴容都迸發巨大的能量,都帶來發展質量的飛躍。深圳雖然經過三次擴容,但發展空間和資源瓶頸的限制仍然是顯而易見的。對於空間和資源發展陷入瓶頸的特區來說,擴容或擴權,意味著城市在制度上的改革創新、資源上的空間拓展和城市的整體升級。一脈相承,深莞惠汕河統籌合作的淵源深厚。深圳在地理位置和歷史淵源上與東莞、惠州、汕尾、河源四市有著密切的關係。五市淵源很深,歷經多次分合。從歷史上看,1979年之前五市均屬於惠陽地區;1979年深圳成為中國首批特區城市,從惠州單列出來;1988年東莞獨立設市,與惠州分開。30年後隨著《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五市再次攜手密切協作。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對外公布2020年工作計劃,將加快推進深圳都市圈規劃編制,明確提及將協調莞惠河汕四市共同參與,強化空間規劃銜接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深莞惠協同一體化發展。深圳都市圈不是尋求行政區劃上的擴容,而是藉助飛地經濟、同城化、經濟圈,做大做強自己的統籌範圍。當前,深圳建設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全新定位,對深圳的發展空間和資源配置提出了新要求。深圳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探索出新路徑,打造出一個城市範例,成為全球標杆城市,深圳向外拓展、加強與周邊城市的合作成為必然選擇。規劃中的深河(河源市江東新區)合作區預計面積434平方公裡,如能再加上惠州惠陽區、東莞市,深圳擴權統籌的總面積將達到6279平方公裡,達到一個巨量的增長,對深圳增強發展後勁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支撐。從2019年五地的土地、人口和生產總值來看,深圳擴權統籌之後在土地面積、人口資源方面在北上廣深中的實力將進一步躍升(見表1),這是深圳未來作為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全球標杆城市的必然物質基礎。商緣相聯,市場化模式外溢奠定了合作基礎。在資源方面,深圳具有體制、人才、資金和基礎設施的優勢;產業方面,深圳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而東莞則以製造業為主導,惠州惠陽以重工業為主,深汕、深河則提供較大的地理空間和人口資源,五地互補性很強。五地統籌合作之後發展空間更大,能進一步提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要素的整合效率,為區域協調合作發展提供了新路徑。深莞惠經濟圈在交通運輸、機制共建、產業合作、生態環保、民生事業等領域有較好的合作基礎。當前不少深圳的企業都將製造環節外遷,東莞、惠州、河源、汕尾等地已承接深圳製造業項目3000多個。一些企業把生產線遷到其他地方,在深圳本土留下總部、研發設計等環節或者母廠,逐步形成了深圳與周邊「總部+生產」的產業布局。相比以往兩波產業轉移和外溢,新一波產業合作呈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即企業主體形態從中小企業演變為大型企業,產業鏈位置從低端邁向高端環節,產業分布從傳統產業轉變到新興產業。企業的外溢體現了深圳作為中心城市的引領輻射作用在不斷增強,這種市場化的輻射帶動模式,通過產業的自然外溢帶動周邊地區發展,意味著深圳的產業、營商環境等外溢已經突破行政藩籬,率先在經濟層面上顯現。特別是2014年以來,「創新之都」深圳的產業外溢效應加速顯現。憑藉地緣、產業配套、營商環境等優勢,東莞成為深圳產業轉移首選地,兩地產業融合不斷加快。深圳+東莞的新一輪產業合作模式,定位是在珠江東岸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電子信息等世界級先進位造業產業集群。世界級產業集群意味著大量產業聯繫密切的企業以及相關支撐機構在空間上集聚,並形成強勁、持續競爭優勢。以莞深產業合作為核心的統籌合作新模式,也就有了核心的產業技術支撐。在此基礎上,如果能突破現有行政體制的限制,在行政化合作模式上有所突破,將大大加快環深圳地區的發展步伐。制度創新,深汕特別合作區的綜合效益凸顯。東莞、惠州在承接深圳產業轉移上具備先天優勢,但三地的合作主要依靠市場化推動,其進程比較漫長,成效並不顯著。深汕、深河合作區則更多是在行政層面上的推動。2018年12月,深汕特別合作區正式調整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以深圳市一個經濟功能區的標準和要求,對深汕特別合作區進行頂層設計、資源配置、規劃建設、管理運營,在不改變深汕土地行政屬地所有權的基礎上,汕尾讓渡管理權,交由深圳一方全權管理,從根本上解決了合作區發展面臨的法制、體制等障礙。這一探索10多年的區域協調發展模式進入新的歷史階段。深汕特別合作區的管理模式為區域協調合作發展提供了新路徑,具有重大創新價值和推廣意義。從深汕合作區目前的建設經驗來看,區域協調一體化發展的主要障礙在於行政區劃的束縛及利益分配機制的不平衡。從合作歷程來看,早在2009年深圳與東莞、惠州融合發展就被提上日程。但經過10年時間,三市融合度並不夠高。因此,在深莞惠原有的良好產業合作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基礎之上,如何「打破城市間的行政壁壘」,成為一個關鍵。而明確深圳對於合作示範區的主導地位,賦予深圳經濟、社會、民生事務等省級管理權限,成為打破城市間行政壁壘的重中之重,也為合作區域享受深圳制度紅利外溢建立合理的制度基礎,有利於以深圳、東莞、惠州惠陽、深山合作區、深河合作區五地為基礎,探索構建一個基礎設施一體化、城市間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生態環境共保共治的區域協同發展示範區,為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的探索,推動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奉獻一批行之有效、能普遍推廣的廣東方案。深圳經濟特區、灣區中心城市和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三重屬性,對深圳提升統籌聚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鑑於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良好的合作淵源,探索建設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成為最優選項。這就是,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資源統籌為切入點,在不改變行政區劃的前提下,由深圳主導,通過賦予深圳經濟、社會、民生事務等省級管理權限,對深圳、東莞、惠州惠陽、深汕合作區、深河合作區五地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供給側要素進行結構性調整,在頂層設計上規劃建設一個跨行政區域的資源統籌、功能協調、產業互補、成果共享的區域統籌合作新模式,加快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制度紅利外溢,為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一個「擴權不擴容、強統籌緊合作」的實踐模式。制度設計。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要突破行政區劃的空間和職能限制,以互聯互通的全局性思維,在統籌合作示範區內重新進行資源整合和通盤謀劃,形成高速有效的區域協調機制,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促進優勢互補、協同共進,實現產業升級和城市升級。參照深汕合作區模式,統籌合作示範區在行政體系方面,全面對標深圳組織人事的管理制度、科層制度、薪酬制度,加大統籌合作示範區內的幹部雙向交流力度。統籌合作示範區地區生產總值、稅收存量歸當地所有,增量部分由五地政府在協商基礎上按比例分成。擴權賦能。賦予深圳經濟、社會、民生事務等方面的省級管理權限,享有省一級立法權、省一級政策制定權、規劃審批權、對外經濟合作權、金融和稅收等宏觀經濟調控權、項目審批權等,在不改變原有行政區劃的基礎上,由深圳主導規劃、國土、交通、建設、環保、科技、金融和社會事務等。由深圳對統籌合作示範區的規劃整合融合、土地開發安排、共建科技創新平臺、招商共享、交通基礎設施、環境治理以及城市公共服務布局等涉及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以及教育、醫療、社保等民生領域進行有益探索,將統籌合作示範區過去「各自為政」的發展方式向「共謀共建」轉變,構建「集團發展區域」。規劃融合。通過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規劃融合,打破現有的行政壁壘,實現五地在產業、交通、生態環境等領域的融合,充分發揮規劃對統籌協調發展和空間資源配置的引領作用。——產業融合。以建設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和科技創新體系為核心,統一品牌對外、統一組織協調、統一產業布局、統一產業政策、統一運行機制、統一招商和服務標準。——交通融合。依託高鐵、城際鐵路、市域軌道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構建高效一體的軌道交通網絡、高快速路與慢行交通網絡,形成清晰的區域貨運通道與客運走廊,促進區域協調和創新要素流動,實現高端要素在區域內的自由流動。——生態環境融合。大力推動統籌合作區內生態資源保護利用和環境協同治理,建立五地協同、分工有序、共保共治的工作機制,堅持區域同步、系統治汙、精準施策,共同提升區域生態環境品質。——文化融合。堅持融合與特色並重、共性與個性統一,在文化方面深度合作,構築資源配置合理、創新發展協同、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文化服務共享的文化共同體,成為文化最繁榮、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公共服務融合。強化統籌合作示範區內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對接,推進公共服務資源共建共享,實現公共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就業一體化等。探索建設大深圳統籌合作示範區,不僅可以加快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制度紅利外溢,更可以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一個更強大的參與國際競爭的平臺,為下一輪全球化的合作和競爭佔據有利的制高點,為深圳實現2025年躋身全球城市前列、2035年成為全國典範、21世紀中葉成為全球標杆性城市的發展目標奠定堅實基礎。(文章來源:劉曉博說財經,文章作者黃琦、張浩、黃宜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