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臺灣內政部門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新一代居民身份證設計方案。按照計劃,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將採用晶片卡,以取代使用多年的紙卡身份證,引起臺灣民眾熱議。
臺灣當局換發晶片身份證的計劃已醞釀多年,但一直在各種疑慮和爭議中蹉跎不前。有人擔心,臺灣現行的戶政管理辦法是與實行多年的紙卡身份證相契合的,一旦換發晶片身份證,可能要對民眾已經習慣的戶政管理方式動「大手術」。
通報事項多,業務量越來越大
5月21日,新北市板橋區戶政事務所顯得格外熱鬧,取號機前排著的隊伍一直延伸到了馬路邊。「這些都是今天來登記結婚的,」戶政事務所主任盧碧蘭指著排隊的年輕人解釋道。原來,每年的5月20日是臺灣年輕人最中意的結婚日期,只是由於今年的5·20適逢周日,不少年輕人只能選擇在21日登記結婚。
家住新北市板橋區的陳思欣便是去年這個時候與先生在這裡登記結婚的,這次她則是帶著剛出生的女兒來辦出生登記。「等待時間可能有點長,但基本上不需要再跑其他地方了。」陳思欣說,去年與先生從臺北到新北定居結婚,不僅身份證和戶籍資料上的婚姻狀況要改,還要申請新的戶口名簿、更改常住地址,牽扯到的部門很多,但她與先生只來了一趟戶政事務所就都解決了。
「要給這些年輕人辦的事情有很多,除了登記結婚和領新的戶口名簿加身份證,通報給稅務部門、保險部門、衛福部門、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單位的戶籍資料變動手續都要在我這裡辦。」盧碧蘭說,他們會在居民同意的情況下將居民戶籍資料變動信息或有關業務申請書提交給相關部門,由他們來辦理,免去居民再到其他部門辦手續的奔波。新北市是較早實施戶籍資料跨機關通報的縣市,2016年,臺灣內政部門制定《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作業要點》,在全臺灣開展跨機關通報業務。
「統一規定的跨機關通報事項有13項,各縣市還會根據各自的情況增加其他通報服務。」盧碧蘭說,像陳思欣這次要辦理的手續基本上也可以一次完成,其中嬰兒健康保險申請是全臺統一要求通報給衛福部門的,但婦女生育獎勵金、兒童圖書證等申請則是新北市自行規定的通報事項。「市府各個部門每3個月開一次協調會,研究目前的通報機制有無可改進的地方,但總的趨勢就是我們的業務量越來越大。」盧碧蘭苦笑,現在跨機關通報佔了他們一半的業務量,工作壓力越來越大,但在「精簡機構」的口號下人手非但沒增加反而有被削減的風險,人手流失是讓她近來比較焦慮的問題。
紮緊人口管理的籬笆
相比於近年實施的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居民出生和死亡資料的通報則起步更早——臺灣內政部門分別於2004年和2006年制定了《出生數據網絡通報作業要點》和《死亡資料通報辦法》。陳思欣大概不知道,她的女兒出生一周後戶政事務所就已經從衛生部門掌握了詳細情況,如果60天內她還沒有為女兒辦理出生登記,就會接到戶政所的催告電話。
「出生登記的情況其實相對簡單,大部分家長都會儘早給幼兒做出生登記以便儘快辦理健康保險,但死亡登記就相對複雜了。」盧碧蘭回憶,2006年以前死亡管理相對混亂,有的人已經死亡很久了戶籍資料卻登記「未死亡」;有的沒有死亡,卻被登記為「死亡」。
「居民離世後,最快半個月就可以收到有關部門傳過來的死亡資料。」盧碧蘭介紹,依照現行的作業規定,如無特殊情況,申請人應該在30日內備齊資料申請辦理死亡登記,「如經催告無果,戶政所將直接依據死亡資料進行死亡登記。」
此外,戶政部門每年還會定期進行清查人口作業。「比如,每年5月1日到6月30日,我們都會將轄區內年滿80歲且近2年無健保卡使用記錄的老人列為清查對象,主動核實老人是否還在世。」臺北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秘書邱士榮認為,老人是各類社會保險的主要申領者,建立嚴格的死亡登記制度,不僅有利於人口管理,更可減少社保開支的浪費。「從老人去世之日起,社保就立刻停止發放。即使有因資料通報延誤而多發的部分,也會進行追索。」邱士榮說。
數位化與個資保護的雙重難題
得益於網際網路的普及和通報機制的完善,臺灣居民個人信息可以在不同部門間打通,戶政系統內互聯互通更是不在話下,大部分戶政服務均可以實現異地辦理。這樣雖然可以使辦事的民眾免受奔波辛勞,卻也加劇了民眾對個人信息安全的擔憂。
2015年,新竹縣竹北市戶政事務所一範姓職員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以1000元(新臺幣,下同)一條的價格向房產中介販賣居民戶籍信息,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當年底,臺灣立法機關對「個人資料保護法」多個法條進行修訂,對公職人員查閱居民個人資料的權限進行了嚴格限定,加重了對非法調取、利用的處罰力度。
「公職人員如果洩露民眾個人資料,最高可以罰款2億元,這也是我們反反覆覆強調的高壓線。」盧碧蘭介紹,為了防止發生個人資料洩露事件,各地都採取了嚴格的管控措施。以板橋戶政事務所為例,工作人員必須用自己獨立的帳戶和密鑰才能訪問資料系統;各組負責人每天要對訪問記錄進行稽核,發現可疑之處要核查;工作電腦嚴禁插入外接存儲設備,防止病毒入侵……
在嚴格的程序管控下,戶政系統近兩年鮮有發生個人資料洩露事件,倒是頻頻傳出詐騙犯偽造或盜用居民身份信息牟利的消息。今年5月就有新聞報導,2名外籍非法勞工持偽造的身份證在臺打工,半年後才被發現。她們從詐騙集團處購來假身份證,其仿真程度令人吃驚,引發普遍擔憂。
「目前的居民身份證仍然主要靠肉眼來識別,給防偽帶來了難度。」邱士榮說著從錢包裡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那是一張塑封紙卡證件,正面印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和照片等基本信息,背面則是父母、配偶姓名和出生地、戶籍地。「身份證上的信息很詳細,倒是省去一些證明親屬關係的麻煩,但是也暴露了很多個人信息,增加了民眾受騙的風險。」邱士榮說,紙卡身份證採取的防偽技術堪比鈔票,但仍不及晶片卡可靠,所以許多機構,例如銀行,在用戶辦理業務時須出示「雙證」(即身份證和帶晶片的健保卡)。
其實,早在2003年,臺灣有關部門就已經推出帶有晶片的證件——如銀行卡般大小的自然人憑證。用戶藉助IC讀卡機,就可以通過自然人憑證直接在自己電腦上訪問個人資料系統,完成報稅、查詢社保等業務。不過,自然人憑證推行15年,目前僅發行了約560萬張,每位持卡人平均每年的使用次數也只有8次。「嚴格說起來,自然人憑證只是個人訪問資料系統的電子通行證,雖然安全性很高,卻應用面過窄,不具備像身份證那樣的辨識功能。」臺灣信息產業研究學者王立恆坦承,信息化時代的臺灣也面臨身份識別數位化和個人資料保護的雙重難題。「要取得重大進展,現有管理辦法可能要作出大幅調整。」王立恆說。
《 人民日報 》( 2018年05月24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