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揚中市民黃先生碰到了一件讓全家都無比「鬱悶」的事情:與兒子同校、中考分數低一點的三名同學,都被江蘇省揚中高級中學統招錄取,自己的兒子卻落榜了。為了能進這所當地的名校,黃先生不得不掏出3萬元「購買」擇校入學資格。昨天,揚子晚報記者趕到揚中,就此事展開調查,發現黃先生所述情況屬實,但揚中市招辦負責人表示,這一現狀已「無法改變」。(2012年07月02日揚子晚報)
一年一度的全國中考結束了,接下來的日子便是廣大考生家長為孩子忙著選擇學校了。當然,每個考生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憑藉優異的考分進入一所理想的中學。可是,考生家長僅僅因為0.1分而需要掏出3萬元的入學資格費,大夥覺得是不是挺遺憾的?而對於鎮江揚中市民黃先生來說,這不光是遺憾的問題,而是特別的冤枉和委屈,甚至是一種心理傷害!
明明自己的孩子總成績是600.4分卻落榜了,而599.6分的考生竟然被錄取了,兩相對比,這換誰來講都是無法理解和難以接受的。之所以造成這樣一種局面,是因為當地對相同分數的考生,採取所謂按照「四捨五入」計算的多年老規矩來錄取的。
對於黃先生孩子這個情況和遭遇,主持工作的招辦副主任告訴記者,揚中市執行的招生政策,是按照鎮江市下發政策實施的。他說:錄取一定要保證公開公正,他還說:現在3萬元算什麼呢?任何事情,絕對的公平不存在。
這話說的真是太矛盾了,招考辦的「四捨五入」錄取法既然是本著公平公正,可是又不能保證絕對公平,這話等於白說啊,而且他們制定的「四捨五入」法是否真的做到了公平公正,現在看來也非常值得懷疑。
值得注意的是,黃先生向記者展示了6月26日鎮江本地晚報上的一則《(鎮江)市區高中第一批錄取分數線劃定》文章,文中說:「據(鎮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處長吳鐵俊介紹,今年(鎮江)市區中考統招分數線是根據統招計劃和考生填報志願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順序確定的。遇到分數相同的情況,即使人數超過了原定計劃,寧可犧牲掉部分擇校計劃,也多招統招生。比如,鎮中和一中今年招收統招生的指標各為450人,但因為存在同分現象,最終兩家學校招收統招生468、463人,均超出了計劃指標。」
也就是說,當錄取時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時,學校應當全部錄取這樣的同分考生。那既然鎮江市有這樣的規定,揚中招辦為什麼不參照執行?招考辦的副主任表示,鎮江的這一辦法是在錄取名單出來以後才出臺的。顯然,這樣的解釋既缺少人性化,也有強詞奪理之嫌,如此缺乏變通和教條式的規定,又怎能保障當今的教育公平公正?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發展?而相關部門的「大講原則」和冠冕堂皇,又不得不讓人懷疑這背後的利益驅動――藉機斂財。
當前,國家原則上已經不允許花錢擇校了,無疑就斷了某些人的財路,那麼,也就只有憑藉制定某些所謂的規則來獲取收益了,應該說明的是,這個規則表面既要體現所謂公平,還要保障能獲得意外收穫,所以相關部門還是要挺廢腦筋的。我們當然不稀求絕對的公平,但是起碼的公平至少應該保證。而當地教育部分這種難以服眾和看上去比較僵化的「四捨五入」法,希望還是趕緊進行改良,不然,這對於保障真正的教育公平恐怕會是個傷害!
(來源:中國江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