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潮州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告

2020-12-19 東方財富網

潮醫保〔2020〕16號

為全面推進我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根據《潮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潮州市貫徹落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潮府辦〔2019〕19號)的規定,現就我市兩項保險參保繳費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統一參保登記

各參保單位應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選擇性參保,實現應保盡保。自2020年7月1日起,參加本市職工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單位仍按原渠道在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其他單位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二、統一基金徵繳

2020年7月1日起,兩險保險統一繳費基數,按以下規定繳納:

(一)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月工資為繳費基數。個人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用人單位無上月職工工資的,以本單位本月職工工資計算。

本市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已在本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或已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根據個人收入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申報,不得低於本市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基數,所需費用由個人承擔。

根據統計部門提供數字,我市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上限為18645元,下限為3729元。

(二)繳費比例

參加職工綜合醫保的,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為6.9%(其中醫保6.4%,生育0.5%),個人繳費比例為2%;其他用人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為7.4%(其中醫保6.4%,生育1%),個人繳費比例為2%。參加職工住院醫保的,用人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為4.5%(其中醫保3.5%,生育1%),個人繳費比例為0.5%。

(三)個人帳戶

參加職工綜合醫療保險人員,同時建立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根據參保人員所處年齡段,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已退休人員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逐月將資金劃入個人帳戶,具體劃入比例為:參保人員未滿36周歲的為3.3%;年滿36周歲、未滿46周歲的為3.6%;年滿46周歲及以上的在職職工為3.9%;退休人員為3.2%。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的申報工資,應與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申報工資一致。各參保單位應如實申報工資,以免影響參保人個人帳戶待遇。

潮州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潮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文章來源:潮州日報)

相關焦點

  • 國務院關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授權決定》),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月印發了《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國辦發〔2017〕6號),組織12個城市開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試點。
  • 關於印發《贛州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細則》的通知
    人員自願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個人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併費率繳費。合併實施前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年限分別合併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 ...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
    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天政發〔2020〕27號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因參保人員調出、退休、死亡以及終止勞動關係等發生人員變動的,應於次月15日前憑有關資料到醫療生育保險關系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第十一條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在本人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所屬市、縣區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第三章 繳費核定第十二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
  •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實施過程中要完善參保範圍,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摸清底數,實現應保盡保。(二)基金徵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經審核確認後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合併後,在職職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費率仍為2%。
  • 關於2019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上下限基數調整的通知
    根據福州市醫療保障局《轉發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職工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的通知》(榕醫保文〔2019〕33號)精神,現就我市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繳費上下限基數核定
  • 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公布
    天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天政發〔2020〕27號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及駐市有關單位:《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20年3月23日市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昆明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
    第二條  自2017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併實施,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經辦管理。參加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停止單獨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
  • 九江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1月1日起,本市職工和其他參保人員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小編製作了九江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政策宣傳(十問十答),幫助大家了解相應政策。生育醫療費用的待遇等待期為30天,即參保繳費三十日後,參保人員和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可報銷。生育津貼的待遇等待期為1年,即兩險合併實施後,參保人員在江西省範圍內連續繳費至生育(即終止妊娠)時大於或等於13個月(含合併實施前的生育保險繳費時限)且生育後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
    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是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經辦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實施過程中要完善參保範圍,結合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摸清底數,促進實現應保盡保。(二)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 解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對你有什麼影響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公布《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這也意味著從2016年啟動的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經試點後正式落地。
  • 德陽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現已在全國全面推開。4月15日,我市召開打擊欺詐騙保暨「兩險合併」實施新聞發布會,就我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有關內容進行發布。「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有利於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增強基金共濟,提高抗風險能力;有利於提高生育保障效能,讓更多的女職工享受生育保障待遇;有利於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與法規科科長李乾介紹道。據介紹,生育保險費由僱主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
  • 四川省本級職工生育保險來了!7月1日起,將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
    封面新聞記者 杜江茜5月11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關於做好四川省省本級職工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下發。《通知》明確建立省本級職工生育保險制度,以保障省本級參保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
  • 「擴散」佳縣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2021年度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根據《陝西省醫療保障局 陝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關於2021年度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陝醫保發〔2020〕48號)、《榆林市醫療保障局 榆林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榆林市稅務局關於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榆醫保發〔2020〕136號)
  •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你應該知道這10件事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3月29日11時30分訊(首席記者 黃宇)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意見》提出了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主要政策。  2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邀請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答記者問。
  • 【提醒】關於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通告
    【提醒】關於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通告 2020-11-17 16: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社醫發〔2011〕334號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進一步完善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減輕參保人員負擔,結合本市實際,現將生育保險政策調整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 2019年《廣東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
    廣東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我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的合併實施,有效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經辦服務水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
  • 中央駐津機關、事業單位納入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
    日前《關於中央駐津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中央駐津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還有這些……
    哈嘍~小夥伴們~關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有新變化了~趕快看過來~11月14日,記者從寧夏醫療保障局獲悉,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我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合併實施。
  • 天津: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今起合併
    生育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今起合併「五險」不會變「四險」 繳費比例和待遇不變「五險」不變「四險」,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保獨立險種仍將保留。繳費比例不變,用人單位負擔不增加。待遇保持不變,生育保險的參保範圍、待遇項目和支付水平不變。辦理手續更便捷,讓參保群眾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