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會議27日分組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與以往執法檢查情況報告不同,這份報告附上了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與市政府分管領導面對面交辦清單以及執法檢查重點問題清單,明確了一批重大事項的解決措施、完成時限及責任單位。按照清單要求,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設明年底將基本完成主體施工。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從總體來看,福州市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政策更加務實,機制不斷完善,建立健全了廣覆蓋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康福州建設及傳染病防治取得了較好成效。針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檢查組提出了要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夯實疾控基礎功能、豐富愛國衛生內涵、提升醫療救助實效等建議。
記者注意到,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與市政府分管領導面對面交辦清單明確了三項立行立改工作。在提升市疾控中心重大傳染病檢驗檢測及科研能力方面,要為市疾控中心添置實驗室儀器、臨床檢驗設備及一部流動檢測車,建設應急移動實驗室,這些工作都將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設及其生物安全防護三級實驗室項目今年10月前動工,明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主體施工。在加大公立醫院傳染病防治經費投入方面,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傳染病期間醫療機構實際承擔的防治任務,由市財政局予以核撥,此項工作將於明年8月底前完成。
按照執法檢查重點問題清單,福州肺科醫院周邊環境問題整改將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包括周邊道路拓寬及醫院車輛出口處髒亂差專項整治等。針對縣級疾控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問題,計劃於明年12月底前完成必要的實驗室檢驗檢測儀器裝備配置,全力推動臺江區、倉山區、連江縣疾控中心業務用房項目於2023年12月底前建成。還要以3年為建設周期,推進市中醫院創建中醫治未病省級重點專科。另外,還有一系列需持續推進和長期落實的工作也在清單中予以了明確。(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