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藥品管理法通過:重新界定假劣藥,「藥神」案或迎新變
相較於二審草案,三審草案的一大亮點在於,重新界定了假藥和劣藥的範圍。 2019年8月21日,全國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鐵偉透露,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等法案已經過多次審議,廣泛徵求了各方面意見,比較成熟,有望在此次會議上審議通過。
-
【快訊】假劣藥如何界定?發言人:主要以藥品質量功效為標準
《中國人大》全媒體見習記者徐航12月20日北京報導:12月20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第三次記者會,發言人嶽仲明表示,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主要以藥品質量功效為標準界定假劣藥,回歸了假劣藥的本來面目。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
-
科學界定假劣藥——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假劣藥定義呈現四大亮點
在此次《藥品管理法》修訂過程中,對假劣藥定義的修訂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假劣藥「瘦身」的呼聲頗高。筆者認為,這次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對假劣藥的定義更加科學、合理和準確,主要呈現四大亮點。亮點1 取消按假藥論處和按劣藥論處概念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取消了按假藥論處和按劣藥論處的概念,十分必要。
-
完善修訂法律科學界定假劣藥定義
報告指出,近年來,全國範圍內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系統性的藥品安全事件,重大的藥品違法犯罪案件和行為日趨減少,藥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基本上得到保障。 但報告同時指出,我國藥品質量和監管能力依然受到很多挑戰,藥品監管工作不能有絲毫的鬆懈。
-
32家藥企因銷售假、劣藥被處罰!最高罰款超416萬
據了解,1月至7月全國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積極組織開展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醫藥資訊地方臺梳理發現,就7月份至今,各省藥監局公示的因生產銷售,經營假劣藥被處罰的藥企就多達33家!其中醫藥經營企業10家,藥品生產企業13家,藥品連鎖經營企業10家。
-
南方日報:重新界定「假藥」回應了社會關切
新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從現有的十章104條改為十二章155條,對藥品管理制度作出了全面、系統的修改,其中較受社會關注的就是對假藥劣藥範圍的調整,這在前兩次審議中都未提到。以陸勇銷售假藥案為原型的熱播電影《我不是藥神》,真實反映了現行法下很多罕見病患者面臨的困境。
-
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對假藥、劣藥做出重新界定,刪除按假藥論處情形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假藥、劣藥、藥價高、藥品短缺等突出問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體現了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精神,進一步健全了覆蓋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法律制度。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假藥劣藥作出了哪些更改?
-
生產銷售假劣藥 甘肅11家藥企被處罰
目前,上述行政處罰均已自動履行。1、民樂縣宏泰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一、生產銷售劣藥吳茱萸民樂縣宏泰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劣藥吳茱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張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7月1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粉葛)1790.00元; 2、處以違法生產銷售劣藥(炙款冬花)貨值金額2倍的罰款1855.00元;3、處以違法生產銷售假藥(菟絲子)貨值金額4倍的罰款3450.00元.(罰沒款合計:7095.00元)。
-
2019年立法亮點④ | 對疫苗實時追溯,重新界定「假藥」 為依法保障...
《條例》首次確立「雙罰制」,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有違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還要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益豐大藥房浦東一分店違法銷售劣藥 遭市場監管處罰
經上海市浦東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結論為當事人銷售的上述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之規定,上述藥品按劣藥論處。當事人銷售劣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劣藥。」之規定。
-
法工委:修改反壟斷法、制定期貨法等
以下為發布會全文: 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 嶽仲明: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舉行法工委發言人例行記者會,感謝大家的參與和支持。今天的記者會按照慣例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由我來介紹本次常委會擬安排審議法律草案的情況。
-
人大法工委:將積極研究冒名頂替行為入刑
每經編輯:步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定於2020年8月7日上午10時,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一層代表接待室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同志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回應「高考冒名頂替事件」時表示:近期在個別地方發生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性質十分惡劣,不僅給被頂替者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影響、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而且嚴重衝擊教育公平底線、挑戰社會公平正義底線。
-
銷售劣藥被罰111萬,中藥人瑟瑟發抖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銷售劣藥瓜蔞的行為,2019年12月1日以前,違反了《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在2019年12月1日,違反了《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 處罰結果的前兩項「沒收劣藥瓜蔞中藥飲片43.254kg,沒收銷售劣藥瓜蔞中藥飲片違法所得4460.86元」,在三耳看來頗為正常。
-
浙江擬取消GMP/GSP認證 新《藥品管理法》落地
對照之前的版本,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修改內容涉及取消GMP/GSP認證、重新定義假劣藥、全面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等多處,鮮明地提出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此次大量的修訂條款將給企業帶來怎樣的直接影響?政策著力點、聚焦的核心在哪裡?
-
...法實施條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
亮點一:處罰深入到「人」《條例》明確規定要「處罰到人」。對具有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單位處罰外,要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首次亮相
值得注意的是,《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亮相。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審議 22日,《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草案主要內容包括總則,政務處分種類和適用,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政務處分的程序,覆審、覆核、申訴以及法律責任等。
-
銷售劣藥!吉林一正醫藥有限公司再次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廣島) 近日,吉林省藥品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吉藥監藥行罰【2020】SP03號)(以下簡稱「處罰書」)顯示,吉林一正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正醫藥公司」)因銷售劣藥被處罰。
-
四川公示一批生產銷售劣藥處罰決定,最高罰沒25萬元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依據《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版)第一百一十七條、《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96.93元。
-
生產銷售劣藥 江西鴻爍製藥被罰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7月14日訊(記者朱國旺 郭文培)7月13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江西鴻爍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鴻爍製藥」)生產銷售劣藥元胡止痛片受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