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日電(胡俊超、宮晴晴、朱思韻)進入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在哪些方面發力?新華信用梳理並形成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大展望。
展望一:社會信用立法進程有望提速
2020年多個重要文件明確提出推動社會信用法律建設,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提出,推動出臺信用方面的法律。進入2021年,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社會信用立法進程有望提速,尤其是地方立法方面,重慶、廣東、江蘇、貴州等地方信用立法已進入審議階段。
展望二:規範和有序發展將成為信用建設年度關鍵詞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規範完善已經出臺的關於失信行為的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措施。可以預見,規範和有序發展將成為2021年信用建設年度關鍵詞。
展望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更加注重依法依規保護各類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在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知情權和異議處理、確保失信行為與懲戒措施過懲相當、建立健全信用修復配套機制、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等多個方面,提出了依法依規保護各類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具體舉措。進入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更加注重依法依規保護各類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
展望四: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有望出爐
《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明確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範圍、依法依規確定失信懲戒措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牽頭單位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編制並定期更新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編制並定期更新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有望出爐。
展望五:信用支撐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將發揮更大作用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2020年全國「信易貸」工作視頻會議上強調,下一步各部門各地方要圍繞更大範圍更大力度推廣「信易貸」模式。進入2021年,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深入推進,信用支撐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將在更大範圍發揮作用。
展望六: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將向縱深推進
自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來,各部門、各地區加快推進新型監管機制落地。進入2021年,隨著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新型監管機制被提上重要議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將向縱深推進。
展望七:高質量發展的跨區域信用合作將再上新臺階
作為國家發改委批覆的全國首個區域信用合作示範區,長三角地區在2018年就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深化推進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區域合作示範區建設行動方案(2018-2020年)》。2020年,《京津冀全國守信聯合激勵試點建設方案(2020-2024年)》對京津冀地區信用合作也進行了部署。進入2021年,包括長三角、京津冀等在內的多個區域將會繼續謀劃更高水平區域信用合作,高質量發展的跨區域信用合作將再上新臺階。
展望八:誠信文化引領下社會信用建設氛圍日益濃厚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弘揚誠信文化,推進誠信建設。進入2021年,預計誠信文化引領下信用建設氛圍日益濃厚。一方面,以「誠信興商宣傳月」、中國城市信用建設高峰論壇等為代表的誠信宣傳活動,將為全社會積極營造良好的誠信氛圍;另一方面,隨著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深入推進,全社會「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圍將日益濃厚。
展望九:第三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區)有望推出
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有關部署,按照自願申報、組織創建和專家評審等流程,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於2018年1月和2019年8月分兩批公布了28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區)名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區)對推進全國城市信用體系建設起到了示範引領作用。進入2021年,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第三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區)有望推出。
展望十:政務誠信建設將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包括「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升」等在內的「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政務誠信建設是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的重要手段。進入2021年,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項任務,各地將會持續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