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8日 09:0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參與互動對於臺灣學生而言,從中學起便打工再尋常不過。近年來,利用假期打工換宿蔚然成風。有心人建起打工換宿的社交網站,匯集相關的活動信息,供網友自由選擇。在「打工換宿遊臺灣」的專題頁面,徵集打工者的信息源源不斷,有6萬人為之點讚。
網友紛紛曬出自己打工換宿的經歷與感悟,有人盛讚這種通過無償在民宿或農場工作換取食物與住宿,順帶在當地旅遊的方式。有專長出專長,無專長用勞力,以最小的開銷實現臺灣「玩透透」的夢想,實為美事一樁。有人則抱怨因民宿主人要求自己超時工作,身心俱疲苦不堪言。
「打工換宿」有笑有嘆
打工換宿起源於歐美。資料顯示,在臺灣打工換宿者,臺灣與香港各佔1∕3,第三大來源是馬來西亞華人。香港和馬來西亞人多為上班族,而臺灣則以學生為主。
據專業人士介紹,民宿所提供的工作機會,大致分為「一般換宿」與「專業換宿」兩大類,前者指打掃、鋤草等體力活,後者則包括烹飪、翻譯、裝潢、導覽、田野調查等。而在打工換宿的旅行地點中,綠島、蘭嶼、花蓮、臺東、墾丁熱度最高,近來金門、澎湖也逐漸興起。
雖然沒有薪水,但通過勞動與服務,可交換住宿、二至三餐、3000到5000元(新臺幣,下同)零花錢等。在不同地點打工,可以免費體驗溯溪、衝浪等各式各樣的獎勵。例如在綠島、蘭嶼等地,能換得市價約1.3萬元至1.6萬元不等的休閒浮潛證照。此外,有當地人帶路,有機會探尋最動人的風景。
民宿業者的具體需求差異,讓這項活動擁有了不同面貌。有些想得到旅遊推廣,有些希望幫忙製作壁畫,甚至有人只需換宿者教會自己使用Facebook。臺北教育大學的林綺藍顯然是換宿者中的幸運兒,大一時她就到清境農場、墾丁、礁溪三個地方打工換宿,輕鬆的工作之餘,她玩遍墾丁、泡過溫泉,在農場和羊群玩耍拍照,可謂收穫滿滿。偶爾在房間發呆,民宿主人還會怪她「怎麼不出去玩」。
對於臺灣科技大學的小皮而言,蘭嶼民宿的打工經歷卻是牢騷滿腹,「明明是體驗生活,卻被當成廉價勞工」。每月1000元零花錢,與另外3名民宿「小幫手」擠在兩人的雅房(不含衛浴設施的臥房)打地鋪,每天勞動12小時,還因為會修電器,額外被要求當水電工。小皮覺得打工換宿成了民宿主人「壓榨」學生的手段,以省錢為目的,徵用每天工作8至12小時的免費勞工,還不用負擔勞保和健保。
驚動官府出面管理
民宿業者與打工換宿學生聯絡平臺「趣遊網」(KiTaiwan)創辦人白志棠說,學生應儘量選擇「專業換宿」,而非「一般換宿」。一般換宿大多要在早晨7時起床,如果要幫民宿主人做早餐,甚至清晨5時就得離開被窩,一點也不浪漫,而且可取代性也較高,合作成功率、自由度都不如專業換宿。
「如果只是想玩,就不要參加打工換宿,最好是抱著學習的心態,才會有收穫。」白志棠勸學生們理性看待打工換宿。學生須完成指定工作才能自由活動,而且未必能住在民宿,很可能只是員工宿舍。
民宿業者對於某些臺灣學生的「公主病」、「王子病」多有抱怨。有業者反映部分學生每天只關心「什麼時候可以去衝浪」。有學生為得到打工機會,還謊稱掌握英、日文,真有客人上門,才發現「語言能手」是「冒牌貨」。更有甚者,不會做家務,還玩手機上癮,業者稍加怪罪就「不告而別」。
隨著打工換宿的興盛,爭議案例也越來越多。打工換宿達人盧揪揪(JOJO)提醒,大部分民宿業者都把「小幫手」視為朋友,但無良業者也不少,相關勞動保障規定又不足,出了問題缺少保障。有臺灣官員表示,將對打工換宿進行專項檢查,打工換宿者要記錄下自己的工作時間。根據臺灣有關規定,每日工時為8小時,一旦超過,僱主鬚髮放加班費。若在勞動場所受到不公平對待,要先就近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