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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近常出現在法學院寢室的對話。
這是最壞的時代,無數企業被不講武德的新冠疫情偷襲,874萬畢業生們面對著被新冠疫情衝刷過的就業市場,發出了「小丑竟是我自己」的感嘆。這是最好的時代,惡劣的經濟環境促使著企業轉型升級,具備「逆周期」屬性的破產行業迎來了無限的可能。
順勢當有所為。各大律所、機構都在緊鑼密鼓地布局著破產相關業務,所以就有了上面一段對話。面對迷霧重重的破產業務,你是否有很多問號?本文針對大家擇業時的一些困惑進行解答,以資參考。
Q1:作為畢業生,選擇破產的理由有哪些?
A:1.實現自我價值的廣闊舞臺。破產作為市場主體的退出機制,在社會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與歐美的百年破產制度相比,中國的破產制度還十分年輕,有許多需要完善之處。正因為如此,破產業務現在是法律實踐創新最為活躍的領域之一。近年來,伴隨著國家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等各項政策的實施,全方位的改革已勾勒出宏偉的畫卷,正待年輕的律師們塗抹上絢麗的色彩。
2.行業上升期,業務機會迅速增加。2016年以來,全國破產案件數量從一年3000多件增加到2萬件左右,龐大的市場需求為破產行業提供了發展的動力。同時,各市紛紛成立破產法庭,管理人協會亦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再加上地方破產規範的陸續出臺,為破產行業伸展了新的維度。業務需求的增加點燃了破產的市場。
3.快速成長的機會。對於剛入行的後浪青年而言,能否獲得快速成長是決定將來職業發展的關鍵要素。破產案件對從業人員有著極高的要求,包括儲備、學習各部門法的專業知識,紮實做基礎工作的耐心與毅力,與政府、法院、債權人、債務人、管理人等各類群體溝通的能力,協調工作團隊的組織能力,對風險的判斷能力、抗壓能力,對商業安排的思考與執行能力等多個方面。
Q2:破產律師在破產案件中的具體工作有哪些?
A:以重整案件擔任管理人為例,具體工作因案件所處階段而有所區別:
1.籌備階段:在籌備階段,破產律師仿佛是夏洛克·福爾摩斯,需要對公司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梳理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分析公司破產原因以及重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結合實際情況草擬初步重整方案。同時需要與債務人、政府、債權人、潛在投資人進行對接,待準備工作完成後,向法院提交相關的重整申請材料,推動法院受理重整申請。
2.重整期間:在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並指定破產管理人後,作為管理人需要接管債務人的財產與經營事務,調查公司的真實資產狀況,接受債權的申報並審查、代表債務人參與破產衍生訴訟、制定或參與制定重整計劃、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等。
3.執行期間:在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准進入執行階段後,管理人需要監督債務人執行相應的重整計劃。需要隨時處理在重整計劃執行中出現的突發情況。
Q3:曾有破產領域的業界賢達以「少」「奇」「仙」勾勒外人眼中的破產律師畫像,目前真實的破產律師工作狀態與生活狀態是如何的呢?
A:忙碌漂泊,卻又不失溫暖與陪伴。
案件數量多、工作量大,忙碌的狀態不言而喻。一天接幾十個電話,校對十多份文件,吃飯扒拉兩口搞定,一天跑三個城市,這些已經成為工作的常態。滴滴黑金會員、攜程鑽石會員、各大航空公司金銀卡,徹底淪為大數據的最佳殺熟對象。
「案件在哪兒,人就在哪兒」。上半年住東北,下半年住西北,明年又不知在哪兒,入職地租的房子退租了,漂的坦坦蕩蕩。
漂泊之途,幸有相伴。因為破產案件通常離不開團隊成員的相互協作,在案件現場的小夥伴幾乎衣食住行都在一塊兒,過著過著總感覺過成了一家人。小夥伴們往往互相信任,相互依靠,是摯友,更是親人。
Q4:與訴訟、仲裁相比,破產案件有哪些特點?
A:破產案件涉及眾多環節,兼具訴訟與非訴之特徵。其有別於訴訟、仲裁,主要在於以下三點:
1.存在多方博弈。在訴訟、仲裁案件中,強調攻辯雙方的對抗。而破產案件中,更為注重各方利益之協調。是故訴訟更像兩軍對壘,而破產則為多方博弈。
2.風險處理的環節。訴訟、仲裁案件中,律師面對的是已經發生的爭議,是對風險業已發生後結果的處理。而破產律師需兼具預防風險以及風險解決職責,既要發現且規避企業的潛在風險,又需解決企業已存在的問題。
3.業務內容。訴訟、仲裁案件以區域化、本地化的案件為主,而破產案件的範圍較廣,跨區域的破產案件較多。大型破產案件中往往包含著各區域、各類型的衍生訴訟、仲裁案件。
Q5:破產律師的成就感來自哪裡?
A:1.運籌帷幄,整合資源。破產案件常常會聚各路英傑。會計、投行、律師、稅務、諮詢,各路人馬各有其戰線。然雖中介機構眾多,但在中國現有破產法的框架下,各種法律關係的處理仍然是破產案件的重點,破產律師往往是統籌破產案件工作的核心角色。
2.幫助企業再生。當小業主們為了他們的房本而聲嘶力竭,當憤怒的債權人們打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橫幅,當失望的職工們因聽聞破產的風聲而紛紛離職,企業、政府常常會感到壓力山大。但是隨著重整程序進行,那死氣沉沉的企業逐漸煥發生機,經營情況愈發改善,職工、債權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企業鳳凰涅槃,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3.實現個人價值。破產案件作為矛盾集中爆發的程序,對各方利益的協調,對各項法律關係的梳理,無一不考驗著破產律師的能力與心性。更何況,破產案件涉及資產規模動輒百億,涉及上萬名債權人、員工的利益,稍有不慎,便會對區域經濟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妥善處理其中關係,實現矛盾糾紛的化解、企業的重生,維護經濟秩序的平穩運行,是破產律師個人價值實現的最好方式。
Q6:年輕律師從事破產行業,對於自身的發展有何優勢?
A:成為破產律師,對於自身發展有以下的優勢。
1.眼界的提升。如果選擇了業內頂尖的破產團隊,可以參與到大型的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之中。大型企業的破產重整案件往往涉及眾多利益群體與職能部門,因此破產律師需要與諸如職工、企業高管、銀行、產業/財務投資人、法院、金融局、稅務局等各類群體與機構打交道,能夠大大開闊年輕律師的眼界。
2.能力的鍛鍊。即第一問中的快速成長。
3.資源的積累。這裡可以套用一位前輩的話來回答,「在破產案件中,如果我們服務好了我們打交道的債務人、債權人、投資人等群體,那麼這些人就都有可能成為我們的客戶」。
Q7:如果想要在破產領域有所建樹,需要怎樣的知識和技能儲備?
A:想要成為優秀的破產律師,以下4點至關重要:
1.破產法基礎知識。與破產法相關的知識是開展業務的基礎,破產法自2007年正式實施以來,對其補全散落於諸多的司法解釋、會議紀要之中,均應當全面而紮實地掌握。
2.民商法基本功。因破產案件債權審核等環節涉及大量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處理,優秀的從業者需要掌握包括物權法、合同法、勞動法、擔保法、公司法等各類民商事法律的基礎知識,以妥善處理案件中遇到的各類疑難問題。
3.財務、證券知識與行業分析能力。「只懂法律的破產律師不是好的破產律師」。破產重組是商業、法律和財務的綜合運用。破產律師需要進行公司破產原因的分析研判、協助制定切實可行的債務化解方案與經營方案,這些均對財務、證券知識以及行業研究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4.溝通協調能力。破產案件涉及利益主體眾多,利益關係如蛛網般交織,如何協調各方以達成可行的方案是整個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協調與溝通能力亦是破產律師的傍身之技。
綜合來看,對於應屆畢業生而言,於實習中學習協調溝通能力及財務、法律知識等是成為優秀破產律師的開端。
Q8:有觀點認為,破產律師將來的轉型空間比較小。我想知道在從事破產行業後,未來是否可以轉型,相關發展方向如何?
A:從事破產行業後,破產律師仍有廣闊的轉型發展空間,具體如下:
1.企業風控。破產律師在承辦破產案件的過程中,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財務風險均有深入了解。而對這些風險的防控以及發生後的處置,亦是破產律師的日常工作。因此合格的破產律師能夠勝任企業風控一職,幫助企業把控成長中會面臨的風險。
2.不良資產行業。有效資產的發現、不良資產的處置是破產律師的必備技能。這樣的能力亦與從事不良資產處置從業人員的多重價值的發現能力和高效處置能力相匹配。
3.由於破產管理人需要深入行業,承擔公司在破產期間的經營管理職責,需要對行業深入了解,對企業經營失敗吸取經驗,對公司財務整體把控,故優秀的破產律師往往具備成為職業經理人的潛質。因此轉型至企業經營管理層亦可能是破產律師的發展方向。
每個破產律師都是多面手,能夠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因此沒有發展的定勢,是能夠勝任多種崗位的優秀打工人。
結語
有苦,有樂,有疲憊,有成長,有獨在異鄉為異客的漂泊,也有敢叫日月換新天的熱血,這是我所了解的破產從業者們的現狀。望這篇問答能夠幫助正站在人生路口的同學們,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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