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才算侵犯肖像權?律師:這8種情況都不屬於侵犯肖像權!

2021-01-11 最新說法

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法律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肖像權的內容又有哪些呢?你知道多少呢?我們現在就一起來看看。

肖像權的內容主要包括:

1、肖像製作專有權。肖像的製作是指通過造型藝術將人的外部形象表現出來,並固定在一定物質載體上的過程。

2、肖像使用專有權。即肖像權人有權將肖像有償或無償轉讓與其他人根據約定的用途使用。

3、肖像利益維護權。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對其肖像進行毀損、玷汙、醜化時,有權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

侵犯公民肖像權公民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如果侵權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如果真的侵犯了你的肖像權,也是可以賠償的。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而今天我們的重點在於不屬於侵犯肖像權的行為。那麼,具體哪4種情況不屬於侵犯肖像權呢?我們具體來看看。

1.為公益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例如宣傳某人的先進事跡,在報紙、電視臺、電影中使用先進人物的照片,可以不徵得某人的同意。

2.國家機關為執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比如說,通緝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對於犯罪人員,為了方便大家周知,便於工作人員工作單位執行。我們要找到他們,從而使用了他們的照片等,這種情況下是不算侵犯肖像權的。

3.尋人啟示刊登照片。為了尋找人而刊登的照片也是不屬於侵犯肖像的。

4.新聞報導拍攝照片和影像。這種情況是為了更好的達到宣傳報導的作用,所以,也是不屬於侵犯肖像權的。

5.在行使正當的輿論監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6.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範圍內使用他人肖像。

7.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8.為宣傳報導而使用參加遊行集會、遊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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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肖像權的認定及責任承擔
    一、肖像權保護的法益肖像權包括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汙。肖像權簡單來說就是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又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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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微信名為「李大洋律師新號」的網友在後臺留言稱:「請立即停止侵權,立即刪除,你公眾號文章侵犯徐昕等13名律師的名譽權和肖像權,否則我們將在全國13個城市對你提起民事訴訟,索賠100萬。」可能與李大洋律師(是不是律師真的不太清楚)對肖像權的理解存在很大不同,個人認為在非商業目的的文章中使用在公開平臺上獲取的人物照片,即便未經照片本人許可,也不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即便不懂法,大家也可以依據常識得出以上判斷。畢竟我們在公眾號上看到的很多文章都有人物照片,如果只是未經許可使用照片就構成侵犯肖像權,那麼,該有多少文章因侵權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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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肖像權侵權事件時有發生,相較於普通人而言,一些具有商業價值的明星更易成為受害者。近日,安福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明星訴安福某公司侵犯其肖像權的糾紛案,這在當地還是首例。原告鞠某某系知名演員、歌手,在社會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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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網際網路新媒體的不斷發展,人們在網際網路平臺進行內容創作發表已經成為常態,然而無論是公司、企業還是個人都可能在製作上傳過程中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權,尤其是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媒體平臺上傳名人的影音圖像,往往會招來權利人的維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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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臉有風險 不要侵犯肖像權 2020-12-30 17:5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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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攝影報導避免侵犯肖像權的指引和建議(徵求意見稿)
    對於集體成員之外的第三人使用集體肖像時,則應當分別取得集體肖像中的每個個體肖像權人的同意,才能擁有集體肖像的完整使用權。此時的集體肖像利益可以由集體組織享有,第三人在使用集體肖像時,還必須取得集體利益代表者的同意才可以使用。五、關於兒童肖像的使用情況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