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在網上流傳著一段很火的視頻,講述的是廣東某地一位17歲(今18歲)就退學高中的男生和一位13歲(今14歲)休學初中的女生舉行了濃重的婚禮。視頻被放到網上後,一下子就火了,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等事。也許放在以前這個還不是太大的事,但是放在今天這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裡那就是違法。
婚姻法(民法典)明文規定男22周歲,女20周歲方可登記結婚。按照男女雙方歲數可以推導出雙方家長的年齡都是40多歲,基本都是接受初中以上教育的,而且還是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的廣東,更是要比內地許多山區省份更加注重教育,更加注重孩子的培養。
男女婚姻的事情本該是自己做主,但是在法治國家裡就應該遵守法律法規,如此縱容孩子這般無理取鬧,你覺得家長沒有責任嗎?要是這女孩子稍稍少一歲,那麼按照法律規定這個男孩子可能就要吃牢飯了,所以難道這家長也是這般無知?
特別是這個女方的家長,難道養個女兒都很費勁,那還生什麼?才14歲就早早地把她嫁出去,這簡直就是在作孽啊,14歲的孩子可以說還真不明白這個世道。也許有人會說現在的孩子早熟,早熟只能說吃各種基因食品把身體催熟了,但是心智還是不成熟的,根本就不懂得這個社會的險惡和好壞,等她明白的那天悲劇就可能開始上演了。
我的一個堂弟弟,2000年代去廣東打工,認識了一個17歲的小女生,最後好在一起,生了個男孩,這個小女生當時也是不諳世事,不懂得周圍的人情世故。後來隨著這個女孩子的年紀增長發現了外面的世界不是這樣的,於是義無反顧,毫不猶豫地就離開我的這個堂弟弟,最後留下這個丫丫學語的無娘的孩子,多可憐?如今孩子都要讀初中了。像這樣的悲劇在我身邊都不少,比比皆是。所以作為這個女孩子的父母,真是無臉留世上,不覺得自己的孩子在外面丟臉,反而覺得是在給自己爭臉,你說是多麼的愚昧無知?
其實這件事情的發生應該不具備偶然性,相信當時參加婚禮或者在場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懂法的,至少也有懂法的人提醒過了家長,或者女孩子的老師也會提醒的,因為女生還未接受完義務教育。應該需要家長送孩子去學校讀書,而不是給孩子舉辦婚禮。可是家長卻一意孤行,這是多麼的可怕?
如果在這種情況之下,雙方家長都還是要執意舉辦婚禮,那麼就是雙方家長太過於任性,出名無底線。這下子都出名了,卻是用孩子的節操來獲取的名聲,不過整個名聲也沒整好,是臭名昭著。
文明的社會是需要文明的人類共同推進的,如果在文明的社會裡總是有那麼幾個害群之馬要開歷史的倒車,和社會發展背道而馳,違反法律法規,追求無節操的自由,固執任性,出名無底線,那麼這種人終將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好在這個女孩子被強制退回女方家庭,不過這樣是否就能拯救這個女孩的靈魂呢?可能還以觀後效,大家說是不是啊?歡迎評論區留言評論,關注@前沿縱橫一起學習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