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畢業參加工作後依然和父母同住,按說在沒成家之前,這是很正常的想像,然而家住重慶北碚的女孩周楊(化名),最近卻遇到了煩惱。因為辭掉了父母安排的穩定工作,父母提出要求:讓她每月交1000元生活費。
周楊今年24歲,專科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正好媽媽的朋友開了一家教育公司,父母便商量著送周楊去朋友公司工作,這一幹就是一年。
在公司,周楊負責會計工作,一個月稅後拿到手3500元。然而,提起這家教育公司,周楊是一臉的不滿,稱自己煩透了這份工作,工作半年的時候就有了辭職的念頭。
周楊說,自己性格活潑,根本不喜歡文職類工作。雖然自己住在家裡,沒有房租壓力,但每月3500元,對自己來說,也就只夠和朋友吃飯聚會逛逛街等日常消費。所以工作一年下來,周楊幾乎沒有存款。
「我想做銷售類的工作,曾經向父母透露想法,但他們一聽銷售,馬上告訴我不準辭職,必須做現在的工作。」父母的不理解反而加劇了周楊想辭職的想法。上個月,她瞞著父母辦理了離職手續。
很快,父母知道了她辭職的消息,還從朋友處得知是主動辭職,這讓父母很惱怒,質問她為什麼這麼不懂事。而周楊認為父母給自己安排的工作只求穩定,根本沒有考慮自己喜不喜歡,於是跟父母吵了起來。
跟父母吵架第三天,周楊爸爸提出:「你要出去找工作可以,但是你只要住在家裡,就必須每個月交1000元生活費。」
父母的提議讓周楊一肚子氣:「我就算換了工作,也就才上班,一個月肯定也只有三四千元,我怎麼拿出一千塊錢給他們?」 周楊認為,父母完全是在逼自己離家出走。
而周楊爸爸則回應,這是對女兒不聽父母話的懲罰,並且女兒現在也二十多歲,畢業多年,給生活費也屬應該。而周楊的媽媽則表示:「哪個想要她生活費嘛?還不是她自己,一天太不懂事了。」
「我們想的是,如果她真的要去找別的工作,就用要生活費這種方式,讓她吃點苦頭,曉得外面辛苦,也順便幫她存點錢,免得她一天工作能力差,花錢還大手大腳。」
對此,重慶心理學會會員陳志林認為,作為成年人,給家裡一些力所能及的生活費,聽上去是種合理做法。但周楊父母的做法卻不太合理。孩子有上進心,追求自己的夢想,想對未來發起挑戰,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而不是安排她去走穩定的職業道路,用要生活費的方式來給孩子壓力,這一點是十分不可取的。
至於年輕人應不應該給家中生活費,陳志林認為,這個因家庭而異,不一定非得是給生活費的方式,如果年輕人和家人一起生活,應該力所能及地分擔家裡開支,這種方式可以培養年輕人的責任意識和感恩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