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師信箱】是由勞動午報主辦,北京司法大講堂與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協辦,常年推出的欄目,針對職工群眾關心的法律和維權問題進行解答。如您有法律問題或疑惑,也可來電諮詢常鴻律師事務所。我們將全力以赴,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常律師,
您好,什麼是「三類股東」?應當注意「三類股東」哪些方面問題?
答:所謂「三類股東」是指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三類股東」企業是指直接或間接投資人中含有「三類股東」的企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問題:
(1)要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不屬於「三類股東」。(2)發行人的「三類股東」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已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並已按照規定履行審批、備案或報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依法註冊登記。(3)發行人應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披露「三類股東」相關過渡期安排,以及相關事項對發行人持續經營的影響。(4)發行人應當按照首發信息披露準則的要求對「三類股東」進行信息披露。(5)中介機構應核查確認「三類股東」已作出合理安排,可確保符合現行鎖定期和減持規則要求。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 常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