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一般分為通讀和精讀,很多人只用通讀的方法,而忽略了精讀的方法,事實上,精讀是讀聖經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什麼是精讀呢?就是細細地讀、慢慢地讀、反覆地讀,一步一個腳印地讀。精讀不僅要理解掌握全部內容,而且要搞清楚問題的來龍去脈,獲得系統的知識。
精讀聖經要達到怎麼樣的目的呢?要著眼於聖經的深度,提高吸收聖經知識的質量,通過透徹理解,融會貫通,掌握精髓實質,使之成為自己對聖經結構理解的基礎。精讀聖經必須按一定聖經體系,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由淺入深、由簡到繁、由局部到整體、由基礎到專業,循序漸進地讀,使我們真正能夠做到入眼、入腦、入心、入靈,並且能夠在生命和生活中運用自如,行之有效。
魯迅先生曾提出讀書需要做到五個「到」,即心到、眼到、口到、腦到、手到。這五個「到」用在精讀聖經上也是非常好的技巧,可以使讀者從聖經中獲得最大的益處。
心到,就是讀聖經要用心,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閱讀。對聖經知識知其然是不夠的,還要做到知其所以然,以求對經文有更深刻的理解。我們不但要懂得聖經記著說,還要明白聖經記著說,力求對聖經有完整性和正確性的認知和把握。
眼到,就是眼睛要及時聚焦,閱讀仔細、認真,同時在面對某些經文時要學會迅速瀏覽,提高閱讀效率。精讀聖經也未必是一味地慢讀,要快慢結合,保證讀經的質量和速度。
口到,就是在朗讀背誦的時候,聲音清晰嘹亮。讀經不但要講求理解詞義、中心思想、寫作特點,還要力求真正透徹理解作品。正如有人讀經贏得了掌聲,有的人讀經能夠感染聽的人。
腦到,即指在閱讀的時候,要勤於動腦,不斷思考,儘量理解所閱讀的經文,在閱讀中不斷提高自己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水平。換言之,這是閱讀與應用的有機結合。主的話只有解開,才能發出亮光;主的話只有解開,才能使愚人通達。
手到,指在讀經的過程中邊閱讀,邊做筆記、摘要。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即使對於那些記憶深刻、對自己受益匪淺的經文和真理也有忘記的可能,做筆記、寫摘要就能克服這種困難,把經文活化在我們的屬靈生命和日常生活中。換言之,讀經的人要成為聖經,使自己和他人可以閱讀。
我們在精讀聖經的時候,若真正做到心到、眼到、口到、腦到、手到,這樣的精讀必能造就自己,也能幫助別人。或許有人會有疑問,精讀讀經法會不會導致基督徒的知識面過於狹窄?李光地曾說:「太公只一卷《丹書》,箕子只一卷《洪範》,朱子讀一部《大學》,難道別的道理文字他們都不曉?」答案肯定是「不」。任何一門學問,都是互相聯繫、互相滲透的,只要其中一種學問被你掌握了,那麼再去旁及其他學問,便可收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之效。聖經讀好了,對於讀神學、哲學、社會學等類的書就會有所幫助。讀其他的書籍也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精讀聖經。
精讀猶如草木的根,只有根深,才能葉茂、花盛、蒂固,精讀聖經也是我們靈命成長、虔誠敬拜、忠心侍奉的根底。弟兄姊妹,讓我們從今天開始精讀聖經吧!
(作者系福建省基督教兩會監事會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