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下午,天津大學原化工專業碩士呂翔,在其微博實名舉報其原導師——天津大學化工學院張裕卿教授,以及其女兒張絲萌學術造假,引發關注。
這讓人迅速聯想到了前不久西南交大某教授為女兒論文造假的新聞。
難道這就是「父愛如山」嗎?
儘管天津大學迅速展開調查,並辭退了張裕卿教授,但是這所百年學府的學術聲譽卻無法避免地遭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尤其是事發地為天津大學化工學院,這讓人不禁懷疑天津大學化工學院這個金字招牌,含金量究竟幾何?天津大學的文憑有多少水分?
其實,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天津大學曾經頒出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張大學文憑,被譽為「欽字第壹號」文憑。
那麼這張文憑也是否注水了呢?
甲午戰敗後,在洋務運動實業派代表人物盛宣懷的奔走下,1895年10月2日,光緒皇帝御筆欽準,成立「天津北洋西學學堂」,由盛宣懷任首任督辦(即校長)。
建立次年,學校更名為「北洋大學堂」。
北洋大學堂成立之處,只開設四門專業:工程學、礦務學、機器學和律例學。後來又根據國家急需鐵路工程學人才的現況,增開了鐵路學堂。
可以說,北洋大學的成立,為社會風氣初開的清末民初提供了大量急需的人才。
茅以升、張太雷、唐紹儀、陳立夫、馬寅初、侯德榜等一大批人才都是出自北洋大學,他們用他們的真才實學和為社會所做出的貢獻,向當時的世人昭示了天津大學堂無可匹敵的強悍實力。
由於是創辦最早的現代化大學,所以北洋大學堂也於1900年元月頒發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真正意義上的大學文憑。
而那時頒發的文憑是絕對是真才實學的保證。
在這一系列文憑中,第一份被頒發的被稱為「欽字第壹號」文憑。
那麼,獲得「欽字第壹號」文憑的幸運兒究竟是誰?他是否也有學術造假的經歷,是否也給自己的母校抹黑了呢?
王寵惠(1881年10月10日-1958年3月5日),生於香港,曾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代總理、國務總理,是海牙國際法庭任職中國第一人。
他是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政治家、外交家,中華民國的開國元勳,被譽為近現代中國法學的奠基者之一。
王寵惠年幼便接受西方現代科學知識,10歲時進入香港皇仁書院就讀。
1895年王寵惠被錄取至新成立的北洋大學堂,就讀法科。4年後他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
因為當時北洋大學堂的文憑是以「欽差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裕祿的名義頒發的,而且是第一張文憑,所以王寵惠的這張文憑就被稱為「欽字第一號考憑」,也是第一張中國大學畢業證書。
畢業後,王寵惠先到上海南洋公學(交通大學前身)任教,1901年轉赴日本留學,並頻繁與革命黨人接觸。
1902年王寵惠轉赴美國留學,先就讀於加利福尼亞大學,後轉入耶魯大學攻讀法學博士。
在美期間,王寵惠協助孫中山起草了《中國問題的真解決》一文,並與孫中山探討過五權憲法。
王寵惠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赴歐洲研究國際公法,獲得了英國律師資格,還被選為德國柏林比較法學會會員。
1907年,他將德文版《德國民法典》翻譯為英文,成為英美法系國家的教學參考書。美國前總統尼克森上大學讀法律時所用的正是王寵惠的譯本,當他在20世紀50年代訪問臺灣時,便專門提出要探望王寵惠,以示敬意。僅僅一部英譯《德國民法典》,奠定了王寵惠在國際法學界的地位,使其在三十歲前就成為享譽海內外的法學家。
由於聲名鵲起,1911年4月,清政府邀請王寵惠回國參與憲法修訂。
辛亥革命後,王寵惠先後擔任廣東軍政府的司法部長和滬軍都督陳其美的顧問。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王寵惠出任外交總長。通過「泗水事件」的解決,為弱國外交掙回一點面子。
南京臨時政府解散後,王寵惠獲得了孫中山先生親自頒發的「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幣」,成為名副其實的「開國元勳」。
後來,唐紹儀(同為北洋大學堂傑出校友)在袁世凱的授命下組織新內閣。王寵惠出任北洋政府的首任司法總長,後因與袁世凱意見不合而憤然辭職。
王寵惠辭職後赴上海,參與了復旦大學的早期建設並出任復旦大學副校長,從事法學研究。
此後,王寵惠忙碌於著書立說、制定法律、倡導制憲、抵制巴黎和會、支持學生運動。
1920年8月14日,王寵惠就任大理院院長(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院長)和各種社會職務,積極促進司法發展。
1921年6月,王寵惠代表北京政府出席國際聯盟會議,並被選為國際仲裁法庭裁判員,1923年,國際聯盟又選他為國際常設法庭候補法官。並於1923年春赴海牙出任國際常設法庭候補法官。1924年王寵惠當選為修訂國際法委員會委員。
1922年5月,王寵惠任民國政府任教育總長,後又代理國務總理一職。當年9月19日,王寵惠正式出任總理,受命組閣。這屆內閣,由於成員都是德才俱佳的「好人」,因而被稱為「好人內閣」。
同年11月29日,因軍閥割據,派系掣肘,王寵惠憤然辭去總理職務,被寄予厚望的「好人內閣」運作了2個月零6天後,隨之解散。
1925年9月16日,北京政府任命王寵惠為法權會議中國委員。王寵惠隨後發表聲明,要求各國立即放棄在華的治外法權。但得到「按中國現狀,未便即時為撤銷」的答覆。
1927年4月,王寵惠擔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長。他的一系列司法改革,被媒體稱讚:「司法前途,甚為樂觀」。尤其是他擔任總裁的《刑法第二次修正案》,為中國刑法的現代化打下了基礎。
1928年8月,王寵惠作為實際上的主要起草人,完成了《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草案》,奠定了1928年以後中華民國的國家機構格局。
1931年,王寵惠起草的《訓政約法》正式公布。這是一份憲法性文件,使國民黨一黨專政政治體製得以合法化,也為此後人民爭取民主憲政提供了法理支持。
1934年6月開始,王寵惠專注調停國內各方矛盾。他先赴香港看望胡漢民,然後與陳濟棠、白崇禧、李宗仁等桂系等人士會面,並來回穿梭於蔣介石與汪精衛、孫科等人之間,取得明顯成效。
1937年3月3日,原外交部長張群辭職,王寵惠再次受命擔任外交部長,直至1941年4月10日。這期間,恰是抗戰最為艱苦的四年。王寵惠也成為1949年以前民國政府任職時間最長的外交部長。
1941年4月,王寵惠改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成為國家最高幕僚長,同時仍負責國民政府的對外事務。
1942年2月4日王寵惠陪同蔣介石和宋美齡出訪印度,這是中國元首第一次出國訪問。
1943年11月21日,王寵惠又陪同蔣介石出席開羅會議。而代表團成員名單中,王寵惠名列第三,僅次於蔣介石和宋美齡。
1945年6月26日,王寵惠等人代表中國在聯合國憲章上以中文籤字,中國成為聯合國締約國、常任理事國。而中文版本的《聯合國憲章》,就是王寵惠最終潤色定稿的。
1946年4月,王寵惠又參與審定了《中華民國臨時憲法》並積極呼籲:「憲法的順利運行,不盡在其條文之完善,而更有賴於政府與人民遵行憲法的民主精神」。
不久,他將自己近兩千冊法律圖書捐贈給了上海法學院圖書館,又將收藏的德文法律圖書捐給了同濟大學。
1947年,南京國民政府中央研究院舉行第一屆院士的遴選,王寵惠當選法學院士。
1948年,海牙國際法學院評出50名最傑出的比較法學專家,中國佔2席,分別是王寵惠和楊兆龍。
1949年,王寵惠選擇去了臺灣,並一直擔任司法機構的最高首長。
1956年,王寵惠抱病翻譯「中華民國憲法」,該版本遂成為官方統一版本。
1958年3月15日,王寵惠因肺癌病逝,享年77歲,葬於臺北東吳大學南側山坡,蔣介石手書「『司法院』院長王公寵惠之墓」。
2016年10月10日,在王寵惠誕辰135周年之際,作為母校的天津大學,舉辦隆重的紀念活動,並成立了王寵惠研究會。
王寵惠一生,始終遊走與學界和政界。在學界,他成為學科在中國的奠基人,且居於泰鬥級位置;在政界,他不鑽營,不結黨,以「好人」口碑官至總理。時人讚譽:「王寵惠之外徵,衝和平淡,若與世無爭,其內心實充實精煉,敏於觀物而巧於自處,從不投身政爭之漩渦」。
民國各時期「法規、規章、楷模範式,皆須草創牽建,擘劃定製,凡此,悉為王氏啟其端緒,奠其丕基」。
毫無疑問,作為天津大學的第一張文憑的所有者,也是中國第一張大學文憑的所有者,王寵惠名至實歸,完全配得上「欽字第壹號」。
但願王寵惠給天津大學開的好頭,不要被學術造假的醜聞給玷汙。
參考文獻: 天津大學校史,《王寵惠評傳》(劉昕傑),《法學家王寵惠: 生平 · 著述 · 思想》(劉保東),《民國第一位法學家王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