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高校界,學術造假的情況已經是屢見不鮮,基本上所有名校都或多多少的存在學術造假的學生、教授,甚至是院士。不過,對於學術造假者的處理,各大高校的根據造假者的情況處理方式也有所差別。
相對來說,天津大學這次對於學術造假的處罰方式是較為嚴厲的——直接和當事人解除聘任合同。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的情況吧!
根據天津大學化工學院網站19日消息:
天津大學化工學院收到有關張裕卿教授的實名舉報後,學院立即成立專門調查組,依規開展調查。經調查組初步查證,認定張裕卿教授學術不端行為屬實。張裕卿教授承認其本人有學術不端行為,並願意承擔全部責任。目前,天津大學已解除與張裕卿的聘用合同。
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下該事件的主要經過,據悉,該教授是被自己的學生舉報的,網傳其舉報信也讓人意外,居然長達123頁,這種情況想起來就有點誇張,具體情況不知道真假,因為沒有青煙見到舉報信的完整版。其中除了論文數據造假之外,還反映了該教授強行將自己學生的論文加上自己女兒的名字,並且其女兒目前還只是高中生,這種做法就相當不厚道了。
儘管父愛很偉大,但是有些東西還是按部就班地來,拔苗助長很可能會適得其反。再說,高中生其實也不需要論文的,如果為了出名的話,也沒有必要。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況且還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被查出來之後後果很嚴重!
也許正是因為情節較為嚴重,影響惡劣,所以天津大學才不得不和張裕卿教授解除合同,這對高校和個人其實都是一種損失——對高校來說,失去了一個教書育人的教授,有損自己的盛譽;對於教授來說不光聲譽受損,還丟掉了自己的飯碗,對以後的工作也有不利影響。
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也終於明白國家在近些年來為何一直推進破五唯,特別是職稱以及科研評選為論文論。這是因為議論文論英雄弊端太多,造假情況也是屢禁不絕。由於淪為直接關係到了學生的畢業、教師的職稱評定等方面的內容,所以無法拿出論文的學生或老師就只能鋌而走險,否則就男友出頭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