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
10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王偉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王偉讓劉某先行離開後,欲與萬某發生性關係,萬某喊叫並責罵予以拒絕,王偉遂毆打萬某頭面部,並用菜刀砍擊萬某頸部和上肢等處,致萬某因枕項部、頭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造成顱腦損傷而死亡。王偉清洗現場血跡和足跡後,拿走萬某包內2000元現金及一部手機(價值1100元)逃離。
-
與其對人販子實施死刑,不如直接讓買主也一起去死
由於這幾天比較關注兒童被拐賣的事情,今天在某網站上找素材的時候,看到一篇關於「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判處死刑?」的文章,文中提到只要發現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下面評論的支持的佔大多數,但也有不少網友反對,說如果人販子被發現,反正要死,乾脆就把被拐賣的孩子也給處死,好消滅證據。人販子真的沒有被處死的嗎?
-
日本第一個被判處死刑的未成年,至今仍未被執行死刑
18歲的少年殺人犯福田孝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交代,這天他趁著本村洋出門上班了,然後喬裝成排水管工人進入了他的家。他的目的很明確——強姦。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尤其是當時的福田孝行還未成年,身上有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判決時,竟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召開記者會,他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
-
日本首個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舉國要求執行,12年過去他依然還活著
1999年4月14日,一名未滿18歲的少年殺害了一名少婦和她未滿一歲的女孩,行為令人髮指。這場大案震驚了整個日本,由於訴訟時間過長,幾乎成為了日本是否廢除死刑的焦點之案。直到今天,這位殘忍的殺人犯都還未被處決。
-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反對人販子死刑?
對此,也有很多網友評論說:量刑要適當,不支持人販子一律死刑。 早在2015年6月,關於建議「人販子一律判死刑」的話題就在全國很多地方的微信朋友圈迅速傳開,數量眾多的網友紛紛轉載或者參與評論「必須修改刑法,拐賣孩子一律判死刑!」
-
軍閥:判人販子死刑、活刑?
文:霧滿攔江(01)有人要求,對人販子一律死刑,買家同罪。有人反對,說這樣就會置被拐孩子於危險之中,死刑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死刑到底是不是個解決方案呢?我們面對的問題,又是什麼呢?講個故事先。人販子是判死判活,還是判個半死不活,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百姓在遇到問題時,是否能夠從社會資源中獲得救助力量,如果能夠,人販子不殺也沒關係。如果不能,殺多少人販子也是枉然。
-
慈谿殺害女教師兇手被執行死刑,殺人犯家人卻上門圍堵被害者親人
浙江慈谿殺害女教師兇手被執行死刑,殺人犯家人卻上門圍堵被害者親人。你們的兒子因為殺人,被執行死刑,你們接受不了,然後去圍堵被害者的家庭,把人家的房子圍的水洩不通,這是要幹什麼呢?這是要威脅誰?這是要報復誰呢?殺人犯家人為什麼不去想一想,你們的兒子把人家閨女砍了32刀,這個刀刀都是要命的,人家該不該讓你們的殺人犯兒子承擔責任呢?人家的姑娘就這麼白白慘死在你們兒子的刀下?
-
你是支持死刑還是支持廢除死刑?其實執行死刑也是一種法治教育
有人說,合理推導一下,既然殺人應當償命,那麼是否執行死刑的人,也就應該沒有去剝奪罪犯的生命的權利呢?這種認識是一種偷換概念,執行死刑的人是代表法律、代表國家完成任務,而不是個人行為。要說站在人性角度上來講,一旦犯罪,而且還是天理不容的那種,不判死刑,連被害者的家人的內心都無法得到安慰,更別說拿結果說服大眾。為什麼要支持死刑,有這幾個原因。
-
你支持人販子判死刑嗎?你怎麼看待郭剛堂20多年的尋子之路
目前我們國家對人販子量刑標準依舊是按照拐賣婦女兒童的罪行進行審判:《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形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特別嚴重的才處於死刑!很想問下有關部門:什麼樣叫嚴重,什麼樣才叫特別嚴重呢?販賣1個,10個,還是更多呢?
-
為什麼人販子不一律判死刑?——法學專業全解析
為什麼人販子不一律判死刑?在多數人看來,人販子罪大惡極就應該全部判處死刑。但真正判刑時是有等級之分的。因為把刑罰分為三六九等,人販子在犯罪時,會計算犯罪成本,可能就會在犯罪時對受害人好一點。如果一律死刑,他們可能就破罐子破摔的侵犯受害人了。所以,法律是多方面的考量,法學,就是研究如何讓法律更加公平和公正的學科。
-
直擊伊朗女死囚的真實生活,未成年犯罪也執行死刑,監獄養到成年再...
直擊伊朗女死囚的真實生活,未成年犯罪也執行死刑,監獄養到成年再執刑。 大家都知道,一個國家不可能沒有法律的,因為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
-
執行死刑!邵陽一90後男子因夫妻感情不和,殺害其嶽母及妻弟
新寧母子被害案,兇手呂勇華在新寧被執行死刑(雙擊可放大)據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布告,(張貼於新寧縣各顯要位置),來自新寧的故意殺人犯呂勇華於2020年12月28號在湖南省新寧縣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布告顯示,故意殺人犯呂勇華,男,漢族,1991年出生於湖南省新寧縣,住新寧縣金石鎮富麗城。
-
淺談人販子該判死刑或是無期的看法
這個問題其實是很沉重的,對於那些深受人販子禍害的家庭,這些人販子無論是被判死刑還是無期徒刑,都是罪有應得。哪怕人販子被判的再重,千刀萬剮凌遲,也無法洗清他們犯下的罪孽,更無法彌補對那些父母和孩子造成的傷害。
-
被抱走3歲男孩獲救,拐賣兒童為什麼不能一律判處死刑?
嘉賓:張異上海華勤基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方弘:很多人認為對拐賣兒童的人應該一律處以死刑,目前在法律上對此類行為如何處罰?什麼情況下,才能處以死刑?所以,民眾以及一些法律人士一直在呼籲,希望能夠把構成拐賣兒童罪的這些人直接處以死刑,而不應該去考慮其他各種各樣免於死刑的刑罰,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
殺人犯死刑後家人的行為引人深思:是誰讓吳益棟成為殺人犯?
這起案件本該在2020年8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益棟執行死刑後塵埃落定。無論對錯是非,兩者皆已故,本該平息的事態,這兩天卻突然在網上再次被引爆!對於受害者家屬,本該得到的欣慰卻被吳益棟家人圍堵,恐嚇所淹沒!
-
你支持性侵未成年人一律判死刑嗎?請慎重考慮,理性分析其中利弊
一律判死刑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麼?怎樣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③很多未成年對於性知識認識較淡薄,不懂得怎樣保護自己。一些人承受不住生活的壓力,心理就會逐漸扭曲,會採取一些比較極端的方式發洩。在一般的侵害案件中,受害者遭遇侵害的地點都非常的隱蔽,沒有目擊者,客觀物證少,而且未成年人遭性侵後,出於恐懼與心理壓力,不敢將事實說出來,直到身邊的人發現,但此時已經為時已晚,種種原因導致取證十分困難。
-
殺害二人的罪犯操軍被執行死刑
9月24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鄖西縣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操軍執行死刑。十堰中院審理查明,2018年7月,牛某某因懷疑其妻子與操軍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前往操軍家理論,發生衝突。操軍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犯罪手段極其惡劣,造成二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依法對操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覆核,裁定核准了對操軍的死刑判決。
-
日本的死刑有多難:審判十餘年,執行看心情
今日江歌案在日本開庭宣判,陳世峰是否會被判處死刑成為了輿論的焦點。江歌母親一直呼籲日本法院判處陳世峰死刑,然而現在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普通殺人犯被判處死刑的案例少之又少。那麼為何日本對於殺人犯較少判處死刑?被執行死刑的又是哪些人呢?
-
執行死刑!
2020年12月16日下午,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故意殺人犯嚴某執行死刑。2014年,罪犯嚴某與被害人聶某某(男,歿年41歲)認識並開始交往。2017年,聶某某多次向嚴某催要借款未果,要求變賣小汽車抵債,嚴某不同意。同年12月29日,聶某某來到嚴某位於湖北省京山市新市鎮某小區的租住處向嚴某追討欠款,並於12月31日起在嚴某家吃住。2018年1月3日18時左右,嚴某將購買的安眠藥摻入酸奶兌到紅酒中,騙聶某某喝下。
-
持刀入室殺害鄰家母女,十堰這個故意殺人犯被執行死刑
9月24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故意殺人犯操軍被執行死刑。十堰中院審理查明,2018年7月,牛某某因懷疑其妻子與操軍(鄖西縣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前往操軍家理論,發生衝突。兩日後,操軍看到牛某某大門開著,於是持一把匕首進入牛某某家意圖報仇,操軍持匕首朝牛某某妻子、女兒身上多次捅刺,兩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