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石女士4月17日來電:「我今天路過鹹嘉湖路,看到有家名為西城灣食府的酒店在門口擺了個籠子,裡面裝著一隻鹿。迎賓小姐介紹說是從長白山運來的野生梅花鹿,本來有兩隻的,昨天吃掉了一隻。野生梅花鹿不是國家保護動物嗎,酒店怎麼可以隨意宰殺呢?」
記者核實報導:
下午2時許,記者趕到西城灣食府,酒店門口立著一個高約1.6米的鐵籠子,裡面臥著的「鹿」全身多處脫毛,露出紅色的皮肉。迎賓小姐指著酒店門外的宣傳牌向記者介紹,「這是我們酒店新推出的野味,是從長白山運過來的梅花鹿,數量有限,但價格公道,才58塊錢一斤。」
記者隨後聯繫了長沙市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站。下午3時許,站長劉熙宇和另外2名工作人員趕到仔細察看後說:「這不是梅花鹿,是馬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劉熙宇說,「現在國家公布了54種野生保護動物,其養殖技術已經成熟,可以進行商業利用,梅花鹿和馬鹿都在其中,但是販運和宰殺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獲得養殖證和運輸證才行。」
「我們也就是做個噱頭,那裡面關的確實不是梅花鹿,是我一個朋友介紹從瀏陽一家養殖場牽過來的馬鹿。」西城灣食府一名姓嚴的負責人解釋,他們並沒有宰殺馬鹿,隨後又拿出《動物檢疫證》、《養殖證》等幾張證件來。
「沒有殺馬鹿,那58元一斤的『黃燜鹿肉』、『乾鍋鹿肉』你們上的是什麼?」記者指著旁邊的宣傳牌問道。嚴先生察覺失言,支吾著回答:「上的什麼要問廚房師傅才知道,這個我不清楚。」
「該酒店已經涉嫌非法調運、非法經營國家保護動物。」劉熙宇表示,證件的真實性需要進一步確認。
長沙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員表示,酒店「掛羊頭賣狗肉」屬欺騙行為,消費者可索賠,「至於上菜所用原料到底是什麼肉,我們將馬上派人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