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

2020-12-22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國土資源廳《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全面實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對於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精神,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依法辦事,確保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順利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二日        

                       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意見

                               省國土資源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和《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307號)精神,規範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現就我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範圍

    各市、縣人民政府供應工業用地,一律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依法採取協議方式出讓土地,按市場價格核實出讓金:

    1.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為非工業用途改變為工業用途,或者原劃撥工業用地出讓、轉讓,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規章等沒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2.因實施城市規劃, 工業企業需要調整使用與原使用土地面積相當的土地的。

    3.已出讓工業用地使用期滿不改變用途,經審查準予續期,可申請續期使用的。

    4.涉及國家保密和國家安全事項不宜以公開方式競爭的。

    二、認真編制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

    各地要加強工業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每年第一季度,會同發展改革、商務、規劃等有關部門,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土地市場供求狀況等,科學編制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和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通過當地土地有形市場、新聞媒體以及安徽土地礦產市場網向社會公布。

    三、實行工業用地出讓信息公示制度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商務、規劃、環保等有關部門,根據工業項目投資情況,對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進行逐級分解,落實到地塊,明確相應的產業類型、投入產出標準、規劃控制及環保等內容,在當地土地有形市場、新聞媒體和安徽土地礦產市場網上公示,防止各種形式的「暗箱操作」。

    四、建立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

    凡單位和個人對列入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的具體地塊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持申請書、單位或個人有效證明、資金有效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預申請,並承諾願意支付的土地價格。

    五、規範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程序

    各地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程序。

    1.根據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和工業用地預申請情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規劃、環保等有關部門,擬定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案,包括工業用地地類、產業類型、面積、使用條件、規劃設計條件與附圖等內容,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2.出讓方案依法報經批准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通知預申請單位或個人,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各地出讓起始價格不得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3.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確定用地者後,用地者要持《工業用地出讓方案批准書》(或《工業用地出讓方案核准意見書》)、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標通知書》(或《土地成交確認書》)等資料,到有關部門依法辦理工業項目立項、建設規劃、環境評估、企業登記等有關報批手續。因特殊情況,用地者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的,其土地出讓成交確認書自行廢止。

    4.用地者在履行有關報批手續後,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正式籤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將工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開工竣工期限、投資強度、整體或分割轉讓條件、違約責任和賠償標準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用地者憑《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繳納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六、健全建設用地供應結果公示制度

    工業項目用地出讓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當地土地有形市場、政府網站及中國土地市場網等,將土地受讓人、土地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出讓金額及支付方式等信息向社會公布。如出讓後需對出讓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調整的,必須及時將調整內容及理由在原信息公開場所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七、加強工業用地出讓後的監督管理

    各地要加強土地出讓後的監管工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土地出讓合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於用地者自身原因造成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開工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以及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不足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1/3的,或者已投資額不足總投資額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責成用地者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20%的土地閒置費,並責令其限期復建;逾期不復建或滿2年未動工建設的,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焦點

  •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工業用地國有土地...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工業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工業用地...
    (試行)的通知 杭政辦函〔2007〕288號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國土資源局擬訂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建設用地批後監管的若干意見(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國土資源部 監察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 監察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10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一、明確政策,合理選擇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  工業項目行業門類多,對產業政策、環保標準、產業布局結構和生產技術水平要求高。各地要在堅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工業用地的特點,合理選擇出讓方式,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
  • 關於印發江蘇省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蘇政辦發〔2007〕2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307號),結合江蘇實際
  • 關於印發《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和《協議...
    國土資發〔2006〕11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為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 【收藏】工業用地政策大全
    同一地塊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採取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監察廳(局),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監察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監察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針對當前國內經濟形勢和工業用地供應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保增長、擴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更大程度地發揮土地政策調控作用,現就進一步完善工業用地出讓制度通知如下。
  • 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
    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3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
  • 關於保障工業用地促進經濟發展的通知
    二、優先、充分儲備好工業用地  (一)工業用地的計劃工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每年要預報工業項目用地計劃,保障半年至一年的建設項目所需的用地量。市、縣區在安排年度用地計劃時,優先保證工業項目用地,年度計劃不足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對投資額大、用地面積多、建設周期長的工業項目,要統籌規劃,分期供地,既留有發展餘地,又明確留地時限。
  • 廣州市工業用地儲備和公開出讓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工業用地儲備及其土地使用權公開出讓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和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於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78號)、《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
  • 關於工業用地變性,這篇文章就夠了
    (特別鳴謝:法務lisa提供指導和材料)案情簡介一、2003年,南康市方正床單廠通過競拍方式取得案涉地塊的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2004年,南康國土分局與南康市方正床單廠(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賴正福)籤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廣東省《關於完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
    粵國土資規字〔2017〕3號 廣東( 農用地、 商住地、 工業地) 省國土資源廳印發
  • 工業用地怎麼申請改變用途為經營性用地?
    土地資源網: 2003年8月1日施行的《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改變為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途的,應當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部門的同意
  • 工業用地變性實操指南
    政策文件依據根據2003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中第四條部分內容明確規定:協議出讓的土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必須先經城市規劃部門同意,經城市國土行政管理部門統一招標掛牌拍賣。該文件在立法精神方面,規定了變更土地性質必須經過招拍掛程序,沒有給自行改造調規變性留下想像的空間。
  •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工業用地政策的通知(昆政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48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重點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雲政發〔2016〕90號)等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依法依規保障重大工業項目用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城市規劃部門確定的工業用地
  • 高新區兩宗65畝工業用地5月20日至6月2日在網上掛牌出讓
    來源: 西安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原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託西安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和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中山市坦洲鎮永二村51畝工業用地31萬起拍
    近日,經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定於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2月9日在中山市建設用地公開交易大堂對編號為G33-11-0317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  近日,經中山( 農用地、 商住地、 工業地) 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定於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2月9日在中山市建設用地公開交易大堂對編號為G33-11-0317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
  • 工業用地變性的那些坑點
    根據2003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中第四條部分內容明確規定:協議出讓的土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必須先經城市規劃部門同意,經城市國土行政管理部門統一招標掛牌拍賣。該文件在立法精神方面,規定了變更土地性質必須經過招拍掛程序,沒有給自行改造調規變性留下想像的空間。
  • 永州市國土資源管理規定(試行)_ 市政府辦公室文件_ 永州市人民政府
    獨立選址建設項目未壓覆礦產資源的,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出具未壓覆礦產資源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六條  獨立選址建設項目壓覆非重要礦產資源和未查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建設單位應當與相關礦業權人籤訂協議書,經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初步審查後,報省國土資源廳審查出具壓覆證明。
  • 國土部急查工業用地價格 低價出讓時代或終結
    「王牌」,開發區低價售地的現象也最為突出 資料圖     昨天(9月29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以下簡稱31號文),摸清全國工業用地出讓價格情況,國土資源部日前急電各地,對工業用地出讓價格進行調查,並要求於10月20日前將調查結果上報國土資源部
  • 天津出臺工業用地「招拍掛」管理辦法 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國家最低價...
    新華社天津4月25日電(記者周潤健)為規範工業用地出讓行為,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天津市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的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