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七十五:美國新教福音覺醒運動1
同歐洲大陸和大不列顛一樣,美國19世紀的新教歷史以福音覺醒運動開始。然而,美國新教福音覺醒運動興起的背景與歐洲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運動中的特點也不一致。
從教會內部來說,美國獨立革命時期,教會生活處於低潮。19世紀開始時,也只有10%的人口是教會成員,因此,美國的教會覺醒運動顯得更加迫切;而教會外部的情況是,半個世紀內,美國的領土擴展約3倍,人口增加約5倍,從而為美國新教教會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活動範圍和眾多的對象,新教各宗派致力於爭取更多的群眾皈依基督教。
18世紀末,"第二次大覺醒運動"開始,到1800年達到高潮。1815年之後,隨著美國邊疆不斷向中西部擴展,福音覺醒運動浪潮席捲了大西洋沿岸中部各州、南部以及邊疆地區。為了在中西部傳播福音,東部建立了許多"長老一公理派"教會,派出大批巡迴布道員巡迴講道。但是,西部人對東部有節制的覺醒運動感到不耐煩,對於強調教牧人員必須有學識不滿。他們採取了大規模野外集會的獨特形式,與會者情不自禁地狂喊亂叫,渾身亂顫表達他們狂熱的宗教情緒。這種福音覺醒運動最主要的領導人是查理.芬尼(1792-1875年)。他於1821年皈依基督教,立即開始旅行布道。他儘管沒有受過大學教育和正規神學訓練,仍被長老會按立為牧師。不久,在他熱情而激烈的講道激勵下,爆發了福音大奮興運動。查理.芬尼把奮興方法整理成井然有序的形式。他使用不定時的禮拜儀式、延長禮拜時間的大規模聚會、在布道時使用粗俗的口語、在祈禱和講道時特別指出個人的姓名、研討會、焦慮凳等,賦予第二次福音覺醒運動以新特色。芬尼的新辦法雖然遭到了一部分人的反對,但他不久後仍然進入了東部城市。1834和1835年,芬尼發表《宗教奮興講演集》,詳細說明了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促進奮興運動的辦法。1846-1847年間,芬尼首次出版了他的巨著《系統神學講演集》,提出一種奮興神學,認為檢驗任何神學的標準是看它是否有助於拯救。
許多奮興布道家仿效芬尼的新辦法,使福音覺醒運動不斷高漲,成為一場全國性的運動,吸引了千千萬萬人加入教會。
第二次福音覺醒運動對美國新教的發展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它的影響表現在不信基督教的減少,即教徒人數的增加。1800年美國新教徒佔全國人口的6.9%,1850年美國的新教徒佔全國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5.5%,到1900年增加到35.7%。在整個19世紀,美國新教徒的人數不斷增加,使新教在社會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新教各宗派如衛斯理宗、浸禮宗和長老宗採用奮興運動模式,發展成為龐大的宗教團體。19世紀初,衛斯裡宗在美國西部有3000左右的信徒,1830年發展到17.5萬人,1844年猛增到100多萬人。19世紀初,浸禮宗約有10萬信徒,到19世紀中葉發展到70萬人。公理宗和長老宗在覺醒運動中也有不同程度的發展。
福音覺醒運動在美國各階層中激發出強大的活力,這種活力又通過一些逐步發展的宗教志願團體注入到福音主義的各種事業中。這些宗教志願團體有1815年成立的美國教育協會、1816年成立的美國《聖經》會、1817-1824年間的美國主日學協會、1825年成立的美國書冊會等。它們向各階層的人們散發《聖經》和宗教小冊子,促進人們對宗教教育的關心,發展主日學校,同時指導教會慈善工作和宗教改革活動。這些全國性的大志願協會通常不隸屬於任何教派,它們竭力尋求各種不同背景的福音教派的支持。它們希望利用志願會社的組織形式,通過大規模的道德和人道主義運動來改造社會,消滅諸如放蕩、少年犯罪、不守主日等邪惡現象。
這些全國性的宗教志願協會還致力於開展戒酒、和平、廢除奴隸制的工作。在它們的推動下,1826年,美國戒酒促進會成立,在基督教徒和非基督教徒之間開展戒酒活動。1833年,美國反奴隸制協會成立,隨著社會改革運動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北方新教徒投入到廢奴運動之中。
在福音覺醒運動的影響下,開辦了許多新的學院或神學院,培養訓練教牧人員。1814年,公理宗在緬因州創立班戈神學院;1819年,一位論派在哈佛大學創辦了神學院;1820年,浸禮宗在紐約州的漢密爾頓創辦了一所神學院;同年,長老宗在紐約州的奧本開設了一所神學院;1822年,公理宗在著名的耶魯大學開辦神學院。此後,各教派為培養教牧人員不斷開辦神學院,使神學院的數量迅速增加,1860年已達到50所。這些神學院成為培養福音覺醒運動骨幹的基地和傳播神學思想的中心,反過來推動了福音覺醒運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