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位網友,應該是一個孩子的家長,給我留言問了這樣一個問題:該不該送孩子去上學?要是你,你該怎麼回答他呢?
我是這樣回答他的,如果你家有礦,無需奮鬥,幾輩子都衣食無憂,你可以讓你家孩子選擇不去上學。但是等你孩子長大了他會抱怨你一生的。如果你家沒有礦,也不是什麼富二代,還是要老老實實的送孩子去上學的。
可能有的家長會覺得說,我看慣了社會新聞上關於當今教育的各種弊端的報導,對我們的教育不夠有信心,而覺得自己有錢、有各種資源和能力,讓孩子接受比學校教育更優質的教育。
且不管上面提到的這位家長家裡有沒有礦,我的觀點是,適齡兒童必須要去上學,去接受學校教育,這是毋庸置疑的。
國家法明確規定,適齡兒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否則違法行為,會受到處罰
先看一看我們的法律是怎麼說的:
《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和《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送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是家庭所承擔的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其他監護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其他近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
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在這方面的管理還是比較嚴格的,如果你把自己的孩子領回家,說我自己來教,那不行,因為你還違反了《未成年保護法》,是要視情況給予處罰的。
而且,家庭教育只能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補充,無法取得學校教育的學籍等進一步學習的基礎條件,不是為孩子好,反而是會害了孩子。
家庭無法給予孩子提供必要的教育環境和實力保障
家裡有孩子的,都有這樣的體會:爸媽對孩子說一件事,孩子會和你討價還價,有時還一隻耳朵進一隻耳朵出,不把父母的話當回事。他犯錯誤了,要他認錯,勢必登天。但是,這時你要把老師抬出來,情勢會立即改觀,他也和剛才的他判若兩人,變得乖巧了。
《三字經》裡有這樣幾句:「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意思是僅僅供養兒女吃穿,而不好好教育,是父母的過錯。只是教育,但不嚴格要求就是做老師的懶惰了。這很好的也體現了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相結合的現代教育理念。
這是兩種教育完全不同,卻又相輔相成。有些話老師說不出口,有些話家長說不出口,所以老師教孩子要孝敬父母,家長教孩子要尊師重 道,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圓滿。
可能有的家長要說,即使接受了學校教育,未來也不一定能有好的未來,不還是要出去找工作。是的,事實確實是這樣的,不過,有句話說得好,師傅領進門修行看個人。每個人的學習意願和學習能力不同。有的孩子接受能力強,學習消化的就好。結果自然不同,教育並不是給你好未來的必然因素,卻是為你人撒下了「化肥」!
上學是公平的,依然是窮人翻身的唯一出路
可能你也看到過這樣的新聞,「當郵遞員將北京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送到雲南小夥子崔慶濤手上的時候,他正在工地上當泥工,與他一同幹活的還有他的父母,剛上四年級的妹妹便在一旁玩耍。」
像這樣暖心的新聞,每年都有,數不勝數。目前我們國家還有一定數量的貧困人口,還有更多剛剛脫貧的,他們生活在廣大農村以及偏遠地區。這裡的孩子不像城裡的孩子選擇那麼多,不上學就只能去打工。而通過學校教育讓自己擺脫貧困貧窮對他們來說是改變命運的一次公平機會。他們雖然沒有城市裡好的生活條件和教育資源,但是一樣的是他們都能享受義務教育階段的公平教育,寒門貴子依然不過時。
總有槓精會說,你看人家「童話大王」鄭淵潔的兒子鄭亞旗就就是在「自家私塾」學習的,不照樣成材了嗎?其實,鄭亞旗是正統小學畢業的,後來因為某些原因在輟學在家學習的。我想他的成功也是靠著鄭淵潔一路的照顧。
小柚不否認有人能夠通過自學成才,但是你有鄭淵潔那樣的能耐親自為孩子編制教材嗎?像你我一樣的普通家庭普通人,你有那個條件嗎?除了上學,你將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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