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國家的公職人員,就應該遵守黨的原則,國家法律;如果不能夠堅定自己的信念,那麼,就會走上一條違法之路,而這條路,只會將其送上法庭。
2020年12月16日,羅明峰被「雙開」,在官方的通報中,其不僅亂搞男女關係,還多次吸毒。
而在2020年9月21日,湖南郴州紀檢委曾公示了一則消息,許孔習涉嫌嚴重的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的調查。
許孔習,今年64歲,永興縣人。1984年參加工作,1986年入黨,有著36年工作經歷,34年黨齡。2019年,許孔習任職郴州北湖分局燕泉派出所所長。
2020年12月18日,郴州紀檢委公開處分決定,對許孔習予以開除黨籍、公職處分。
經查,許孔習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進行調查的期間,暗中進行對抗,阻止涉案人員檢舉揭發其違法犯罪事實;許孔習在職期間,多次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工作中不履職,對群眾的舉報查處少,消極應付,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工作散漫、懈怠,使本應被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時起訴;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之便,對罪犯進行包庇;收受涉黃涉賭老闆的賄金,為其提供保護;為涉賭場所的老闆通風報信,以罰代刑,為其逃避處罰。
許孔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喪失紀法底線,黨性淡薄,為涉黑組織壯大提供條件,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知止,不收手。經組織審理決定,對許孔習予以開除黨籍、公職處分;許孔習在職期間的全部違法所得利益,予以收繳;而許孔習涉及的違法犯罪問題,一併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作為人民的警察,許孔習忘卻警察天職,只顧自己個人私利,將黨的教誨,人民的期望拋諸腦後,嚴重破壞當地社會風氣、政治風氣。這樣的官員,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國家也絕不會對其有一絲容忍。
如今,等待許孔習的,只會是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