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在庭審過程中,主次分明、重點清晰、著裝規範,充分展現了檢察官專業素養。」市政協委員孟祥成在聽庭評議表上寫道。
日前,包頭市檢察院就劉某某等1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等一案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包頭市檢察院「聽庭評議、提升素能」觀摩庭評委開展了聽庭評議活動。兩級院刑事檢察部門部分檢察人員、「1帶N」部分學員參加庭審觀摩。
「聽庭評議、提升素能」活動是包頭市檢察院落實《內蒙古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聽庭評議、提升素能」活動實施方案》,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刑事檢察辦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升全市刑事檢察隊伍的出庭水平和履職能力而展開的專項活動。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採取多媒體示證,使證據呈現更加直觀具體,富有說服力。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圍繞罪名認定、主要證據、量刑情節等進行答辯。
庭審結束後,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和市檢察院「聽庭評議、提升素能」觀摩庭評委,圍繞公訴人在庭審中法律文書質量、法庭訊問、法庭辯論等方面的表現進行了現場打分,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書面評議意見。
包頭市檢察院以「聽庭評議、提升素能」活動為契機,結合「1帶N提素能補短板共成長」向基層延伸計劃,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和司法責任制改革對刑事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過規範化、常態化、機制化推進聽庭評議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聽」促學、以「評」促改;進一步提升辦案人專業能力及水平,促進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責任編輯: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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