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導,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019年捆綁15歲外甥手腳、坐進浴缸注滿水體罰,還將外甥壓頭入水數秒後,逕自離開抽菸約4分鐘折返,外甥已不幸溺斃,劉女自首管教過當釀禍。之後,島內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2年徒刑,二審認定劉女並無殺人意圖,改依凌虐少年致死罪判刑8年,島內高院今日(29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據報導,本案受害的劉姓少年是劉女(39歲)妹妹的兒子,少年家境不好,又患有輕度心智障礙,在特殊學校上學,父母不喜歡他,常常打罵他,經學校通報為高風險家庭列管輔導,不料少年在2018年6月間玩火燒掉全家棲身的租屋處,被社工安置到寄養家庭。在餐廳打雜的劉女收容少年一家人,期間少年母親在2019年1月病逝。同年8月6日深夜10時許,劉女要少年習字,少年卻偷懶打瞌睡,劉女罰少年半蹲但少年調皮不聽從。
劉女暴怒之下,命令少年進浴室脫掉上衣,用童軍繩將少年雙手反綁並捆綁雙腳,再命令少年坐進浴缸,之後開始注水,少年哭求「不要綁我!阿姨不要、不要!」劉女反而拿衣架毆打,順手將少年頭臉壓進水裡3、4秒。少年嗆水、更加恐懼,劉女責罵:「你就不乖,這樣有比較舒服嗎!」接著不管少年僅剩下巴以上露出水面、半浮在水面上左右轉身掙扎,逕自到客廳抽菸,雖然聽見少年踢水聲,仍狠心不理會,約4分鐘後走進浴室察看,赫見少年因手腳遭綁無法支撐身體、面朝下浮在水面,已無氣息。
劉女驚嚇闖出大禍,急忙叫喚少年父親一起報警將少年送醫,少年仍因窒息、呼吸衰竭不治。劉女向警方自首體罰過當,沒料到外甥會溺死,她絕無殺人意圖。法院一審認定,劉女當時能預見外甥手腳遭綁、扭動身體有可能溺水,也知道人溺水會死,且明明聽見外甥踢水掙扎,卻沒加以防範,可見她心存就算外甥溺死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故意,使少年飽受凌虐之苦,犯行令人髮指。法官認為,劉女雖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仍改依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的殺人罪,判她12年徒刑。
劉女上訴二審否認殺人,願承認犯下凌虐少年致死罪,二審指劉女接納少年一家人投靠,還幫忙照顧少年的生活起居,彼此沒有恩怨糾紛,應不致因管教問題而動殺機,且事發後立刻報警送醫,無從證明她有殺人的確定故意或不確定故意。而少年父親也表示原諒,因此改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她8年徒刑,島內高院今日駁回上訴定讞。
(編輯: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