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考生網購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消息被社會關注。記者調查發現,高考前後,網絡制假頻現,多地的招生辦、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被山寨、仿冒,背後還有黑產……
警惕!被山寨的不止錄取通知書,還有招生辦……
據了解,為治理網絡自媒體山寨、高仿官方信息的亂象,國家網信辦在2015年就出臺《網際網路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明確「對冒用、關聯機構或社會名人註冊帳號名稱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註銷其帳號,並向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報告」。
記者梳理了微信平臺上省級單位的教育招生部門微信公眾號後發現,被個人或公司搶註的情況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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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微信公眾號搜索「河南省招生考試」,出現了十多個類似名稱的結果,排在首位的是名為「河南招生考試」的公眾號,該公眾號上加注了微信認證的標誌。記者發現,該公眾號在醒目位置提供了考生錄取查詢、成績查詢等版塊,看上去十分專業,而當記者點擊微信公眾號的註冊信息卻發現,其註冊主體為「陝西鴻聖教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一個名為「河南省學業水平考試」的公眾號,在其註冊信息中標註為「廣東磚本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在其名稱記錄中顯示,這個公眾號在2019年3月註冊時名為「陝西學業水平考試」,後來改為「河南省學業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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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微信公眾號中搜索「山東招生考試」關鍵字,同樣也出現大量的山寨公眾號。例如這個名為「山東招考官網」,名字叫「官網」,但其註冊主體卻顯示為個人,而這個名為「山東招考辦公室」的公眾號註冊主體也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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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公眾號的主體和前臺的名稱到底是不是匹配的?它的主要的用途到底是什麼?我覺得第一,它典型的違反了網絡安全法,因為它的信息是虛假的。第二,它違反了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規定,比如說著作權法,比如商標方面的法律。
內容傍官方,名字隨意改。記者在河南省網信辦的通報記錄中發現,在2019年,針對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眾號被企業搶註的情況,河南省網信辦就責成微信平臺進行查處。
河南省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比如說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它們自己沒有微信公眾號。但有這麼一個微信公眾號,它就叫這個名字,也被舉報了,舉報了之後我們也上報處理了。微信公眾號這個名稱的命名規則,是由微信平臺來定的,仿冒的都是一些教育培訓機構。
去年已經出現的亂象今年依然存在,記者梳理發現,廣西、山東、河南三地教育招生考試院被仿冒、山寨、搶註的公眾號就有近百個,其中不乏微信認證的公眾號。有教育信息化學者指出,屢次出現仿冒教育主管部門微信公眾號的亂象,既反映出社交網絡上不法分子緊盯招生考試市場背後的利益,也凸顯了網絡平臺疏於管理、縱容亂象的存在。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唐亮:如果說網絡平臺它在第一次遇到的時候還不能夠進行監控或者處理的話,那麼在多次出現以後,應該對這種侵權的行為或侵權的這種主體帳號信息進行分類、標籤,來避免以後再反覆的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平臺反覆遇到這種高仿帳號進行有害的誤導信息發布,而放之任之不管的話,那麼就沒有盡到維護網絡健康生態治理的責任。
教育培訓機構仿冒教育主管部門,背後的目的不難想像——用官方背書給自己「貼金」進而牟利。調查中記者發現,微信公眾號山寨、高仿的泛濫的背後,已經形成了一套產業鏈,為了牟利,一些機構公然打出高仿、山寨的廣告,違法經營。記者在網購平臺輸入「公眾號」的關鍵字,便出現大量的電商信息,其中一些店鋪公然打出高仿、仿站的醒目廣告,吸引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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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臺央視記者就高仿公眾號服務與淘寶網站賣家進行了相關對話:
記者:我看你們裡面有一些打出廣告說高仿的,就是我公眾號可以做高仿的嗎?
北京淘寶網站賣家:你可以抄任何的公眾號,比如說您覺得哪個好都可以給他弄下來。
這位賣家告訴記者,除了內容上的可以高仿,微信公眾號的資質也可以出租。
記者:微信通過咱們公司做的話,它是包括註冊到流程都是一起的,還是說我先註冊交給你們。
北京淘寶網站賣家:都是一起的,都可以給您弄。你個體工商戶是嗎?
記者:不是,你們有現成的我可以租嗎?
北京淘寶網站賣家:我們是有現成的,一年5000元。
對此有法律學者表示,對於以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新型社交帳號,存在黑色產業鏈進行仿冒運營,且屢禁不絕的情況,網絡平臺亟待系統化治理,通過加強審核、加強過程監管、帳號黑名單等方式,切實維護網絡平臺的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