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陝西吳起縣就發生了一起案例,26歲的當地食客劉居有,疑食用了含有罌粟殼粉的擀麵皮,尿檢呈陽性,被當地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9月23日,劉居有走出看守所的第五天,他的姨媽劉女士告訴記者,家人正準備向檢察機關控告五穀城派出所「濫用職權」,要求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還劉居有一個清白。
麵皮店老闆承認添加罌粟殼
陝西吳起縣長城鎮一家約40平米的麵皮店,看起來並不起眼,生意卻做的風風火火。而就在20多天前,這家麵皮店相繼將一位顧客和自己的店老闆送進了看守所。
26歲陝西吳起縣周灣鎮男子劉居有怎麼也沒想到,他疑因一碗擀麵皮背上了吸毒的罪名,被當地警方拘留了15天。店老闆張某也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罌粟殼被拘留10天。
△資料圖:陝西麵皮
據劉居有講述,9月3日中午,他到五穀城買了幾袋原油後返回,車輛行至吳靖公路圪欄溝地段,被五穀城派出所執勤民警攔停,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
接下來的尿檢,讓劉居有覺得「簡直不可思議」,因為尿檢結果呈陽性,也就是說,劉居有可能吸食了毒品。劉居有告訴民警,當日他在吳起縣長城鎮上的一家名為「窯洞」麵皮店,吃了一碗擀麵皮,其餘時間未進食過任何東西。
為了證明劉居有的清白,劉居有的家人連續4天試吃了「窯洞」麵皮店的擀麵皮。劉居有的姨媽劉女士告訴記者,侄子被拘留後,她與四五位親人於9月4日至7日連續4天吃了該店的擀麵皮後,「我們用試紙尿檢,結果呈陽性」。據劉女士透露,她們檢測用的試紙是託人從當地某派出所拿的。
9月9日,在確認是擀麵皮的問題後,劉女士向當地長城派出所報警。據西安晚報報導,麵皮店老闆張某供認,為留住食客,在今年8月份,他花600元購買了2公斤罌粟殼,碾成粉末和調料拌在一起調製麵皮,供客人食用。張某隨即也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10天。
所長稱誤食毒品也以吸毒論處
據《華商報》此前報導,吳起縣公安局五穀城派出所所長馬玉斌稱,9月3日,所裡接到群眾舉報稱,有輛車私拉原油,司機涉嫌吸毒。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派民警去查獲劉居有,因為劉尿檢3次都是陽性,被認定為吸毒,所以被行政拘留15天。
對於劉居有是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食用了摻有罌粟殼的擀麵皮,馬所長則認為和本案無關。「我們是依法辦案,無論是自主吸毒或者誤食毒品,公安機關均以吸毒論處,這方面法律沒有明確界定」。
△資料圖:罌粟殼
根據我國《禁毒法》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吸毒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登記或者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的,不予處罰。
《治安處罰法》中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陝西兢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平就此則表示,當事人劉居有經三次尿檢呈陽性,客觀吸毒成立,警方認定當事人吸毒的事實是具備的;但當事人是否主動攝入毒品,警方僅依靠口供、客觀上尿檢呈陽性,判定其吸毒,程序上是存在問題的,有客觀歸罪的嫌疑。(來源:澎湃新聞)
【觀點】
光明網:吃麵皮成吸毒亟待法律完善
在我們國家,吸毒不但是一件違法的事情,而且也是一件嚴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事情。一個人一旦被公安機關以「吸毒罪」處理,不但要背上「吸毒者」的惡名, 而且會大大降低當事人的社會評價度,給他在求職就業,談婚論嫁等方面都帶來極大的麻煩與困擾,所以不管是法律,還是執法者,都應該慎之又慎。如果法律真的 對主動吸毒還是誤食毒品沒有明確的界定,那麼就說明法律存在滯後,存在與社會實踐脫節的一面,必須被儘快予以完善與修訂才行。如果法律對此有明確的界定, 而警方卻在執法過程中不分青紅皂白,那就是警方的責任,也應該在還當事人以清白的前提下,啟動問責機制才行。(來源:光明網 文/苑廣闊)
人民網:吃擀麵皮成「癮君子」誰之過?
也許警方說的是事實,即「這方面法律沒有明確界定」,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就應當對界定不清的法律法規予以修改完善,做到無懈可擊。只有這樣,才能不放過一個壞蛋,也不冤枉一個好人。現在,儘管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界定,但並不影響當地警方秉公辦案,辦法就是:實事求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做到這一點並不難,關鍵是當地警方是否願意不辭辛苦,是否不怕麻煩。倘若以「這方面法律沒有明確界定」做藉口來辦案,無疑是「懶政」行為,應當打屁股。(來源:人民網 文/於文軍)
南方都市報:吃擀麵皮成吸毒不能只問結果
對於「吸毒者」的申訴,吳起縣公安局五穀城派出所所長馬玉斌稱:「無論是自主吸毒還是誤食毒品,公安機關均以吸毒論處,這方面法律沒有明確界定。」換言之其辦案只講結果不講過程,更不會追問原因,如此辦案顯然有違法治原則。飯店老飯利慾薰心,在食品中添加違法毒品,相關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和查獲,本就有失職之嫌,再讓其進入消費環節而成為受害者,無以得到補償和安慰,結果反倒被拘留,「依法辦案」的說法顯然難以立足。
如果照此邏輯,那麼一個人被別人強制注射了毒品,豈不也要以「吸毒者」而被拘留?再進一步講,吃飯也有可能成為「吸毒者」,那麼誰還敢在外面吃飯?法律的作用是用來懲治違法犯罪,而不是對無辜受害者給予傷害。然而當地公安機關並沒有積極作為,僅憑一個「尿檢陽性」的結果,便定性為「吸毒行為」,如此漠視程序的懶政行 為,帶來對個體權利的傷害,也是對拘留權的濫用。(來源:南方都市報文/唐偉)
【警惕】
誤食怎麼辦?
據介紹,和鴉片、海洛因相比,罌粟殼內的「有毒物質」雖然含量不大、純度也不高,但其成分同樣包括嗎啡、那可汀、罌粟鹼等30多種生物鹼。注射一針或吸食一口海洛因,就能使人很快產生興奮感。
雖然食用罌粟殼產生的興奮感沒那麼明顯,但長期食用會出現發冷、出虛汗、乏力、面黃肌瘦、犯困等症狀,嚴重時 可能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甚至會出現內分泌失調等症狀。對人體肝臟、心臟有一定的毒害。並能使人體產生快感,處於一種特殊的愉悅狀態,並逐漸產 生依賴性進而成癮。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這一點招攬回頭客,食客吃了這種食品,開始是「吃了還想吃」、「一吃忘不了」,產生依賴性後「不吃也得吃」。
△資料圖:辣椒粉
其實,一部分添加了罌粟殼的食物,從外觀上可以識別。據專家介紹,完整的罌粟殼呈橢圓形或瓶狀卵形,一頭尖,另一頭呈6-14條放射狀排列的冠狀物。大多罌粟殼都已破碎成片狀,其內表面是淡黃色、微有光澤,有縱向排列呈棕黃色的假隔膜,上面密布著略微突起的棕褐色小點;外表面是黃白色、淺棕色、淡紫色交錯相隔,平滑、略有光澤,往往有人為切割的刀痕。
更多的時候,一些不法商家通常不會把完整的罌粟殼放入湯中熬煮,而是將罌粟殼碾成粉狀,直接添加在食物中,或者將其和著香蔥、薑片等一起做調料,還有的把它與辣椒粉混在一起,做成辣椒油。消費者如果懷疑自己誤食,不用過度恐慌,儘量多喝水、多吃蔬菜就行。因為水能夠加快代謝,將有毒物質排洩出去,而蔬菜中的膳食纖維也可以阻礙有毒物質的吸收。
(來源:央視新聞綜合)
本期監製丨宣明棟
主編丨許蓬
編輯丨王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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