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迅速落實座談會上等系列講話精神,在醫療衛生領域,2020年11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提升村衛生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實施「14項行動」,保障村醫發展待遇。
包括強化村衛生所軟硬體建設,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加強村衛生所運行機制保障等方面。
基層醫師公社就待遇方面整理如下:
村醫執業滿30年,每年獎勵5000元
對在同一縣(市)區村衛生所連續從醫30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在崗鄉村醫生由縣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5000元標準給予獎勵,並按公務員體檢標準每年組織一次免費體檢。
村醫每月最高可領補助3200元
1.醫保、基藥、公衛補助每月3000元
對於開通醫保、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村衛生所考核合格的在崗鄉村醫生由縣級財政分類分檔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500元、1000元、500元補助,向人口少(1000人以下)及老、少、邊、島、貧困村傾斜;
2.這些地區每人每月100元交通補貼
對老、少、邊、島及貧困村在崗鄉村醫生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交通補助。
3.在崗村醫每年不低於100元標準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全面落實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在崗鄉村醫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標準由縣級財政保障。
這類村醫參照衛生院職工享受相關待遇
對於常住人口大於500人、鄉村醫生(常駐)空白1年以上的行政村,鄉鎮衛生院通過公開擇優考錄聘用方式,將符合條件人員考聘為鄉鎮衛生院長期合同制職工安排在該村衛生所工作,鄉村醫生參照鄉鎮衛生院職工享受相關待遇。
推進「兩卡制」 落實40%左右的基本公衛補助
利用信息化手段創新服務績效評價模式,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兩卡制」(鄉村醫生虛擬績效卡和居民身份證件卡)和積分制試點。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落實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經考核後的相應補助。落實家庭醫生籤約服務績效激勵制度。
上述提到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領域專家代表座談會,其中就十四五時期衛生健康領域發展要點明確提出,要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改善基層基礎設施條件,落實鄉村醫生待遇,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
健康管理的能力。
可以看出,國家已經明確定調,此次福州市先行一步,明年或會有更多地方深入貫徹國家有關精神,村醫發展待遇得到進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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