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門新搬來一戶鄰居,是一對老年夫婦,據說是從鄉下搬來的。
有幾次,我放在門後的垃圾都被人拎下樓,後來發現是對門那位老同志幹的。因為那垃圾裡有我們扔掉的礦泉水瓶子,還有他認為有用的東西。
前段時間,我們一家出去遊玩,幾天後回來,卻發現門頭燈不見了。我們這棟樓有感應燈,有時不太好使,我們就自己又安了一個節能燈,只不過開關在屋裡。想想幹這件事的只有對門了,就想過去問一下,被丈夫阻止了。
最近,社區舉辦捐款活動,我捐了200元錢。社區的張主任遞給我一張收據,要我捎給對門的鄰居,我看了一眼,上面竟是500元。
晚上,我敲開了鄰居家的門,把收據遞給了他們。老同志說:「你看政府也是的,捐點錢還開據。」我說:「這是居民委員會自發組織的捐款,一定要有帳。」我轉身要走,那老者說你等等,有件東西忘了給你。
那老者進裡屋拿出了一個感應燈來,不好意思地說:「我見你家這燈白天黑夜地點著,家裡一定是沒有人,怕費電,就把燈泡擰了來,人老了,記性差,忘了給你們。」
我不好意思地說:「那是很危險的。」那老者笑了笑,「沒事,我是戴著手套擰下來的。」
有這樣的鄰居,突然覺得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