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就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決定,香港律政司12月24日正式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據《星島日報》、「東網」等多家港媒報導,律政司24日提交寫明「緊急(URGENT)」的上訴文件,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並可在公眾假期開庭。
與此同時,律政司希望申請臨時命令,要求終審法院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
消息稱,律政司就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已定於12月29日早上10時在終審法院開庭處理。
12月23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的黎智英,被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
裁決出爐後,香港律政司隨即表示將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要求法庭在等候上訴期間將黎智英繼續羈押。李運騰以沒有權限作出有關決定為由,拒絕律政司要求。
當晚,黎智英離開高等法院羈押室回家。
23日晚,黎智英離開法院 圖源:東網
香港特區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此前表示,律政司就保釋申請上訴至終院史無前例。但他也指出,律政司在上訴時,必須證明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或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他坦言,這絕非易事。
全國港澳硏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讚揚律政司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不過,若律政司上訴失敗,傅健慈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引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和第66條,將黎智英移送內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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