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一周後,香港法律界人士促請律政司:儘快上訴

2020-09-11 環球網

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導】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男記者,早前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11日報導,有法學教授表示,律政司可能正就案件諮詢外判資深大律師意見,強調看不見不上訴的原因,若律政司不提出上訴,是不明智、不公義的決定。

港媒報導截圖

報導稱,對於法院的判決,不少議員與學者均批評有關判決未能彰顯公義,認為律政司應就案件提出上訴,但判決至今已超過一周,律政司仍沒有行動。

「東網」稱,法學教授、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傅健慈早前曾提出5點上訴理據,稱控方的陳詞具法理、事實、證據及法律基礎支持,呈堂的控方證據已達到毫無合理疑點,認為律政司要積極考慮上訴。時至判決後第8日,傅健慈相信律政司或正就案件諮詢外判資深大律師意見,稍後可能會有決定。但他強調,自己看不到不提出上訴的原因,若律政司最後不提出上訴,是不明智、不公義的決定,屆時也必須向公眾交代。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有關案件案情十分簡單,難以理解為何由事發、搜證再作檢控,前後需要3年時間。龔靜儀稱,時間拖得愈久,涉事人的記憶愈模糊,審訊過程中對提告人不利。龔靜儀又說,此類案件最好在14日內提上訴,若超過14日便需要上訴準許,程序會複雜許多。

據星島日報網3日報導,72歲的黎智英被控於2017年6月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場集會上,威脅港媒一名男記者將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其受驚;若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和罰款2000港元。該記者早前出庭時稱,他當晚在正常採訪工作時遠距離拍攝被告,遭被告怒視;其後他完成拍攝工作、收拾機器時,被告突然上前爆粗,又揚言「我實搵(找)人搞你」,令記者心理受創,需要向精神科醫生求助。精神科醫生黃以謙診斷他患上抑鬱心境適應障礙,稱該病症或會令病人自殺。

但裁判官鍾明新在裁決時稱,不接納事主(指記者)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因為他在上庭時多次迴避問題,且在案發期間一直面帶微笑,事後也在繼續工作,包括近距離拍攝被告等,不相信真正受驚的人會有如此反應。法庭認為更加符合現況的推論是「黎智英一時激動和怒氣下才導致他的行為」,因此裁定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

多個團體及市民3日曾在法院外請願,認為黎智英理應重判。團體「市民心聲」在法院外拉起橫幅,上面寫著「洋奴漢奸黎智英」和「豬狗不如、重判入獄」等字句。有市民高喊「黎智英快入獄」口號,批評他本身在經營傳媒事業,仍恐嚇記者,罪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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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內上訴
    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報導,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案件顯然引起公眾關注,亦有不少市民對判決存疑,他認為考慮到公眾利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應盡責地研究判詞是否有法律漏洞等,並提出上訴。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說,律政司若選擇上訴,一般而言要在14天內提出上訴申請。
  • 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內上訴
    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報導,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案件顯然引起公眾關注,亦有不少市民對判決存疑,他認為考慮到公眾利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應盡責地研究判詞是否有法律漏洞等,並提出上訴。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說,律政司若選擇上訴,一般而言要在14天內提出上訴申請。據報導,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說,現時有不少市民對此次案件判決存在質疑,甚至感到不滿,雖然法官有自己的判決,但判決有可能較為主觀。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有轉機,香港律政司上訴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據多家港媒消息,裁決14天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於今日(17日)傍晚決定提出上訴。
  • 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香港立法會議員等斥判決不公,要求...
    【環球網報導 記者 張麗媛】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這一判決引發輿論質疑。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有轉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提出上訴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據多家港媒消息,14日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於9月17日傍晚決定提出上訴。
  • 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黎智英此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法官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據香港「東網」、香港電臺網站等多家港媒消息,剛剛,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港媒稱,法官裁決時稱,被恐嚇的記者並非誠實可靠的人,因為他在上庭時多次迴避問題。
  • 黎智英恐嚇案罪名不成立
    就亂港分子黎智英涉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一案,裁判官鍾明新今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裁定罪名不成立。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黎智英早前被裁定有關罪名表證成立,大眾對他的行為及言論亦有目共睹,對於他獲「放生」「甩身」感到憤怒,希望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 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律師建議14天內上訴!此外他還有6罪候審……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裁判官鍾明新昨(3日)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不過,暫甩一罪的黎智英仍須面對涉及非法集結的6項控罪,本月中須再出庭應訊。同時,黎智英還有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和串謀詐騙的重案在身,目前獲香港警方國安處準以保釋候查中,並被禁止離境,可謂官司纏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被「放生」,激起了香港市民的強烈不滿。
  • 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早些時候,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批評黎智英罪行嚴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監禁2年。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
  • ...黎智英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證成立後,不出庭自辯。裁判官於...
    文 / TIER2020-09-03 16:30:56來源:FX168 【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罪名不成立】根據南華早報周四(9月3日)最新消息,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三年前恐嚇競爭對手報社記者的罪名不成立
  • 剛剛,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黎智英此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法官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據香港「東網」、香港電臺網站等多家港媒消息,剛剛,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
  • 黎智英被保釋外出,香港律政司就此提起上訴,結果被駁回
    昨日,我們報導了香港壹傳媒創始人、「亂港頭目」黎智英,被保釋外出的消息後,很多網友留言怒罵這個「賣國賊」,其中有人表示,真的是有錢可以鬼推磨嗎?黎智英犯下的罪行更是人神共憤,他在去年的時候鼓吹「港獨」,製造香港暴亂,之後又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警方逮捕控制。對此,香港市民拍手叫好。很多人,都認為他會在監獄裡度過下半輩子了。可就在昨日,香港媒體卻報導稱,他被保釋外出了。另外我們了解到,此前,黎智英被拘捕在案的時候,曾多次向法官提出保釋申請。
  •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 法庭裁罪名不成立
    香港商報 今天亂港分子、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裁判官於上周開庭聽取雙方律師的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據多家本地傳媒報導稱,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報導稱,黎智英於下午約2時25分抵達法院應訊,他急步走入法庭,未有回應提問,僅不斷呼喊:「就嚟遲到,就嚟遲到。」數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李卓人、黃浩銘、何俊仁、李永達亦有到庭聽審。
  • 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別急,還有6宗罪等著他
    編輯:常樂校對:百味據香港媒體報導,9月3日,黎智英恐嚇記者一事罪名不成立。但是,黎智英仍需要面對其餘6項指控,需要再出庭應訊。據悉,黎智英的罪行指控包含非法集結、觸犯國安法、串謀詐騙等重罪,如今已被香港警方限制離境。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引發民眾公憤9月3日,據媒體報導,黎智英恐嚇港媒記者事件被判無罪。2017年,黎智英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上公然恐嚇一位男記者,威脅將使其受到人身傷害。
  • 黎智英案總裁判官接到炸彈恐嚇 港府:絕不姑息
    (圖:東網)官司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兩個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共10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8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案件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申請保釋被拒,隨後被囚車押抵荔枝角收押所。負責黎智英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4日)9時接到恐嚇電話,來電者稱要炸死其妻女,目前蘇裁判官已向警方報案,事件正在調查當中。
  • 黎智英被保釋後,香港律政司再次上訴,要求緊急開庭
    12月23日,「亂港」頭目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後,法院準許保釋。香港律政司得知後,立刻上訴,黎智英多罪纏身,一旦被審判,必定予以重刑,這種情況下,黎智英潛逃的風險非常大,因此香港律政司要求法院收回保釋的絕對,結果被駁回。
  • 涉嫌煽惑非法集結,被「放生」一回的黎智英今天下午再受審
    被「放生」一回的亂港頭目、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仍有4案待審。今天(15日)下午,4案中其中一案——黎智英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據香港「東網」報導,黎智英今年6月涉嫌公然煽動他人到維多利亞公園非法集會。
  • 涉嫌煽惑非法集結,黎智英9月15日下午再受審
    被「放生」一回的亂港頭目、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仍有4案待審。今天(15日)下午,4案中其中一案——黎智英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警方在上次案件提訊後再發出傳票,加控部分被告其他罪名,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外,其餘12被告均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另再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 黎智英收押後案件總裁判官接炸彈恐嚇,香港特區政府聲明:絕不姑息
    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庭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或作出討論,但發表意見時必須尊重司法獨立,亦不應該肆意抨擊司法人員。律政司呼籲,任何人如不服案件的裁決,應該透過現行制度提出上訴,絕不應該惡言攻擊甚至恐嚇司法人員,否則不單對香港的法治造成損害,亦會觸犯法律。
  • 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結提堂 另仍涉4案待審
    」於2020年6月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園舉行非法集會,數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5日現身維園。該案件於10月15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以待將案件轉交區院審理的相關文件。據香港文匯網報導,香港警方經調查後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聯會」常委等人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至今先後有合共26人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