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律界人士促律政司14天內上訴

2021-01-11 中國青年網

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報導,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案件顯然引起公眾關注,亦有不少市民對判決存疑,他認為考慮到公眾利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應盡責地研究判詞是否有法律漏洞等,並提出上訴。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說,律政司若選擇上訴,一般而言要在14天內提出上訴申請。

據報導,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說,現時有不少市民對此次案件判決存在質疑,甚至感到不滿,雖然法官有自己的判決,但判決有可能較為主觀。他認為,基於公眾利益,律政司應巨細無遺地研究此次判詞,不應排除任何可能性,仔細分析判詞是否存在法律漏洞,並以此提出上訴。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表示,律政司絕對有權力提出上訴,若選擇提出上訴,一般而言須在14天內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即要求原審法官撰寫報告,詳細解釋判決理由依據等,並交由上訴庭判斷是否上訴得直(香港法律術語,即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有誤而撤銷原審判決),一旦上訴得直,則會發還裁判法院,並交由其他法官重審。不過,她說,因此次案件不存在緊急性,加上法庭積壓了不少案件,故相信若律政司選擇上訴,有關法律程序可能會較慢。

此外,報導稱,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今天下午亦到法院外冒雨抗議,認為黎智英應被實時判處入獄。黎智英被判罪名不成立後,鄧德成表示,今日是對香港司法極度失望的一天。奉公守法的市民等了3年才看到一點點公義的曙光,今天的烏雲密布把最後的光明都淹沒。在有充足證據和證人之下,法官竟以不信任證人為由判黎智英無罪。

鄧德成還表示,驚覺法官眼中的恐嚇是需要受害人害怕受驚才成立,他認為法官不單否定了受害者,更否定了心理醫生的專業,可謂司法獨大、獨專。鄧德成說,黎智英身為一個有財有勢的大老闆,用嚇人的語氣對著一個卑微的小記者警告「我會搞你」,誰是「高牆」誰是「雞蛋」,顯然易見,鄧德成還反問,當法律不再保障弱小,而淪為「財主」的護身符,這個社會是否有希望。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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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一周後,香港法律界人士促請律政司:儘快上訴
    來源:環球網【環球網報導】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2017年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男記者,早前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11日報導,有法學教授表示,律政司可能正就案件諮詢外判資深大律師意見,強調看不見不上訴的原因,若律政司不提出上訴,是不明智、不公義的決定。
  • 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香港立法會議員等斥判決不公,要求...
    【環球網報導 記者 張麗媛】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這一判決引發輿論質疑。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 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律師建議14天內上訴!此外他還有6罪候審……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裁判官鍾明新昨(3日)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不過,暫甩一罪的黎智英仍須面對涉及非法集結的6項控罪,本月中須再出庭應訊。同時,黎智英還有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和串謀詐騙的重案在身,目前獲香港警方國安處準以保釋候查中,並被禁止離境,可謂官司纏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記者案被「放生」,激起了香港市民的強烈不滿。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有轉機,香港律政司上訴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據多家港媒消息,裁決14天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於今日(17日)傍晚決定提出上訴。
  • 黎智英刑恐記者案有轉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提出上訴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一案,9月3日被西九龍法院法官鍾明新裁決罪名不成立,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據多家港媒消息,14日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於9月17日傍晚決定提出上訴。
  • 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別急,還有6宗罪等著他
    編輯:常樂校對:百味據香港媒體報導,9月3日,黎智英恐嚇記者一事罪名不成立。但是,黎智英仍需要面對其餘6項指控,需要再出庭應訊。據悉,黎智英的罪行指控包含非法集結、觸犯國安法、串謀詐騙等重罪,如今已被香港警方限制離境。黎智英恐嚇記者被判無罪,引發民眾公憤9月3日,據媒體報導,黎智英恐嚇港媒記者事件被判無罪。2017年,黎智英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上公然恐嚇一位男記者,威脅將使其受到人身傷害。
  • 黎智英被保釋外出,香港律政司就此提起上訴,結果被駁回
    昨日,我們報導了香港壹傳媒創始人、「亂港頭目」黎智英,被保釋外出的消息後,很多網友留言怒罵這個「賣國賊」,其中有人表示,真的是有錢可以鬼推磨嗎?黎智英犯下的罪行更是人神共憤,他在去年的時候鼓吹「港獨」,製造香港暴亂,之後又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警方逮捕控制。對此,香港市民拍手叫好。很多人,都認為他會在監獄裡度過下半輩子了。可就在昨日,香港媒體卻報導稱,他被保釋外出了。另外我們了解到,此前,黎智英被拘捕在案的時候,曾多次向法官提出保釋申請。
  • 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稍早,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高喊「恐嚇記者犯大忌、兩年監禁好正常」 「黎智英快入獄」「應該重判」等口號,批評黎智英罪行嚴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監禁2年。
  • 黎智英被保釋後,香港律政司再次上訴,要求緊急開庭
    12月23日,「亂港」頭目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後,法院準許保釋。香港律政司得知後,立刻上訴,黎智英多罪纏身,一旦被審判,必定予以重刑,這種情況下,黎智英潛逃的風險非常大,因此香港律政司要求法院收回保釋的絕對,結果被駁回。
  • 黎智英恐嚇案罪名不成立
    就亂港分子黎智英涉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一案,裁判官鍾明新今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裁定罪名不成立。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黎智英早前被裁定有關罪名表證成立,大眾對他的行為及言論亦有目共睹,對於他獲「放生」「甩身」感到憤怒,希望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 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早些時候,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批評黎智英罪行嚴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監禁2年。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
  • 黎智英收押後案件總裁判官接炸彈恐嚇,香港特區政府聲明:絕不姑息
    司法人員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惡意恐嚇會傷害其家庭成員,以企圖影響法庭的裁判,特區政府以至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絕對不會姑息這種違法暴戾的行為,警方必定嚴正執法,務求將不法分子儘早緝拿歸案,確保社會安寧。對於近日法庭的裁決遭受本地以至海外社會的無理批評,律政司強烈呼籲社會上所有人士必須停止以任何手段攻擊我們的司法制度,有關行為有機會觸犯法例以及《香港國安法》。
  • 剛剛,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稍早,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高喊「恐嚇記者犯大忌、兩年監禁好正常」 「黎智英快入獄」「應該重判」等口號,批評黎智英罪行嚴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監禁2年。
  • 黎智英案總裁判官接到炸彈恐嚇 港府:絕不姑息
    (圖:東網)官司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兩個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共10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8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案件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申請保釋被拒,隨後被囚車押抵荔枝角收押所。負責黎智英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4日)9時接到恐嚇電話,來電者稱要炸死其妻女,目前蘇裁判官已向警方報案,事件正在調查當中。
  • 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決定上訴終院,遭駁回
    (觀察者網訊)在兩度申請保釋外出遭拒後,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3日再次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就其涉及的兩起案件申請保釋。這次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的原訟庭法官李運騰處理,他於當天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香港《文匯報》12月24日報導,在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後,香港律政司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就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 針對黎智英保釋令,港區律政司提出緊急上訴!
    在律政司提出這次上訴的前一天,12月23日下午,黎智英被押解到港區高等法院,就他身上的兩起案件申請保釋。經過該法院6個小時的庭審,法官李運騰批准對黎智英予以保釋,並當庭釋放其外出!  雖然這次保釋令,對黎智英提出了許多嚴格的要求,諸如交出1000萬港元作為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每周到警署3次報到、不得與外國人會面、不得接受記者採訪等等。但無論如何,黎智英出獄了,再次獲得了有限的自由!  此前,黎智英被指控涉嫌觸犯國安法第4條內容,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 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被批准保釋提起上訴,並申請再次將其羈押
    據港媒消息,香港律政司24日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一事,向香港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並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此前的23日下午,涉嫌違反欺詐罪和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香港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候審,條件是1000萬港幣現金擔保、30萬人事擔保。他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要居住在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除了警署和法庭,不得離開住所。
  • 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決定上訴至終院,要求緊急開庭
    (觀察者網訊)就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決定,香港律政司12月24日正式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據《星島日報》、「東網」等多家港媒報導,律政司24日提交寫明「緊急(URGENT)」的上訴文件,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並可在公眾假期開庭。
  • 黎智英,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香港一日
    「放生」黎智英?不存在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等人此前多次帶頭參加及煽動市民參加非法遊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於今天(15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提訊,當庭法官宣布押後至10月15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