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據香港「東網」報導,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案件顯然引起公眾關注,亦有不少市民對判決存疑,他認為考慮到公眾利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應盡責地研究判詞是否有法律漏洞等,並提出上訴。另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說,律政司若選擇上訴,一般而言要在14天內提出上訴申請。
據報導,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說,現時有不少市民對此次案件判決存在質疑,甚至感到不滿,雖然法官有自己的判決,但判決有可能較為主觀。他認為,基於公眾利益,律政司應巨細無遺地研究此次判詞,不應排除任何可能性,仔細分析判詞是否存在法律漏洞,並以此提出上訴。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表示,律政司絕對有權力提出上訴,若選擇提出上訴,一般而言須在14天內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即要求原審法官撰寫報告,詳細解釋判決理由依據等,並交由上訴庭判斷是否上訴得直(香港法律術語,即上訴法庭認為原審有誤而撤銷原審判決),一旦上訴得直,則會發還裁判法院,並交由其他法官重審。不過,她說,因此次案件不存在緊急性,加上法庭積壓了不少案件,故相信若律政司選擇上訴,有關法律程序可能會較慢。
此外,報導稱,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今天下午亦到法院外冒雨抗議,認為黎智英應被實時判處入獄。黎智英被判罪名不成立後,鄧德成表示,今日是對香港司法極度失望的一天。奉公守法的市民等了3年才看到一點點公義的曙光,今天的烏雲密布把最後的光明都淹沒。在有充足證據和證人之下,法官竟以不信任證人為由判黎智英無罪。
鄧德成還表示,驚覺法官眼中的恐嚇是需要受害人害怕受驚才成立,他認為法官不單否定了受害者,更否定了心理醫生的專業,可謂司法獨大、獨專。鄧德成說,黎智英身為一個有財有勢的大老闆,用嚇人的語氣對著一個卑微的小記者警告「我會搞你」,誰是「高牆」誰是「雞蛋」,顯然易見,鄧德成還反問,當法律不再保障弱小,而淪為「財主」的護身符,這個社會是否有希望。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