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樽夜話黃山樹
彩筆朝題紫陌花
這是清代學者鮑桂星為北京歙縣會館所撰聯。歙縣今屬安徽省黃山市,距黃山不遠,聯中「黃山樹」有懷鄉之意。紫陌即大路,「紫陌花」暗喻仕途成功。
據《歙事閒譚》記,有清一代,歙縣本籍、寄籍(指長期離開本籍,居住外地)共出狀元5人,即徐元文、金榜、潘世恩、洪瑩、洪鈞;榜眼2人,即江德量、洪亮吉;武榜眼1人,即鮑友智;另有探花8人,進士296人。歙縣還出了4位大學士,7位尚書,21位侍郎。撰聯者鮑桂星亦曾任內閣學士。故此聯意態豪橫,實在是底氣太充沛、無法低調。
從清代後期起,歙縣會館日漸衰落。據2002年出版的《宣南鴻雪圖志》載,其遺址「基本保留,只是沿宣武門外大街的一排房屋已被拆改」。
近日,西城區面向公眾發布了第一批文物建築活化利用計劃(共7處),這是北京市首次規模推出文物建築活化利用項目,歙縣會館也在其中。
諸多歷史名人曾在歙縣會館留痕,它是北京會館的活化石。期待在新項目幫助下,歙縣會館重新煥發生機。
歙縣會館有4處?
提到今宣武門外大街路西103號、105號、107、107號的歙縣會館遺址,不少材料稱始建於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是北京最早的會館之一,實誤。
在《續修會館錄節存原編記序》中明確寫道:「自嘉靖季年,楊、鮑諸君倡起始;許、劉諸君蕆(音如產,意為完成)其成,舊在菜市中街,狹隘不稱,乃營西城。」
「楊、鮑諸君」,指楊忠、鮑思;「許、劉諸君」指許標、劉嵩。都是旅京的歙縣名流。記序的意思是,歙縣會館建於嘉靖季年(似為嘉靖三十九年,即1560年),在菜市口附近(今廣安門大街東段)。明嘉靖四十一年(一說嘉靖四十二年,即1563年)移到「西城」,也非今址,在正陽門西則世廟,毀於明末戰爭。
清代初期,歙縣人張習孔(官至山東提學僉事,相當於後來的省教育廳長)將牛穴胡同的私宅捐出,建新安會館,作為旅京徽州人的聚點。牛穴胡同可能是天橋街道東北的牛血胡同,此處多宰牛戶,故名。民國時改造香廠地區,將牛血胡同、高臺階巷合併,稱留學路。
新安會館狹小,同鄉聚會只能借浙紹會館。
乾隆五年(1740年),黃履昊捐出私宅,改建成歙縣會館。經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和嘉慶九年(1804年)三次改擴建,遂成後來規模。
會館在永定門外下馬社(俗稱石榴莊,今豐臺區南苑鄉雙廟村)另設義阡(公共墓地),始於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初期僅3畝。
有會館,打官司就是方便
歙縣會館遺址東西長55米,南北寬46米,佔地超2500平方米。規模如此之大,與徽商崛起相關。
古徽州分歙縣、休寧、婺源、祁門、黟縣、績溪六縣,多山區,乏良田,人民被迫外出經商,歙人居其半。明張居正執政時,「歙人聚都下者,已以千萬計」。
明初鼓勵商人販糧到邊,行「開中法」,以商人長途販糧食數量,或在邊地開墾上繳糧食數量,換取鹽引,再用鹽引到政府壟斷的鹽場換鹽,銷往指定地區。鹽是必需品,且嚴禁私賣,商人獲利甚豐。換鹽引處在山陝,晉商、陝商得以把持局面。
後因鹽引發放太多,政府收入銳減,明孝宗改輸糧為交銀,即花錢買鹽引。因無需再到山陝換鹽引,徽商紛紛進駐距兩淮鹽場不遠的揚州,晉商、陝商亦來,卻很快被排擠出局。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明臣袁世振鑑於鹽商太多,不便管理,改行「綱法」,即商人先繳巨額銀兩「認窩」,換某區壟斷經營權,由此形成八大綱首,世代販鹽,其中4家出自歙縣。清代亦如此,直到清道光年。徽商長期壟斷鹽業,控制全國財政的4/7。
徽商廣建會館,名義是「吾徽人篤於鄉誼,又重經商,商人蹤跡所至,會館義莊,遍及各省」,實際目的可能是「每遇鄉裡之訟,不啻身償之,又以眾幫眾,無非為己身地也」。
道光七年(1827年)七月,內務府程氏兄弟侵義莊土地,被在京歙縣鄉紳告至官府,其中京官就有10人,均為御史、員外郎等,程氏兄弟後援僅1名候補知縣,自然慘敗。
在商不言商,只想當大官
一般來說,會館是為商人服務的,可北京的歙縣會館卻出現了去商人化。
據鄒怡的《善欲何為:明清時期北京歙縣會館研究(1560—1834)》,乾隆六年(1741年)剛遷到新址,歙縣會館便立《會館公議條約》,提出:「創立之意,專為公車(指來京考試的舉人)以及應試京兆而設,其貿易客官自有行寓,不得於會館居住以及停頓貨物。」
科舉三年才一次,房屋空置怎麼辦?《會館公議條約》稱:「謁選官及外任來京陛見者,皆聽會館作寓,每間輸錢三錢」。可能是費用太高,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修訂公約時,改成「每間輸錢一錢」。
寧降價,也不給商人住。
早期公約允許歙商「每年二人輪流」管理,置兩名歙人京官審議。可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修訂公約時,改成「自本年為始,鬮定京官二人輪流掌管」。
徽商與晉商同屬「儒商」,但晉商認為「賈可以習儒,儒亦可賈」,徽商則堅持「儒為名高,賈為厚利」,經營一旦有成,立刻轉向官場。安徽休寧會館亦如此,館規明確提出:「會館乃冠裳之地,不得借貯憑物。」
會館冷漠,歙商亦回報以冷漠。明代建館和幾次大修,共253人捐款,其中239人是官員。清代則以一人捐為主,捐款者多有企圖。比如黃履昊,本是大鹽商,乾隆下江南時曾寓黃家私宅「黃園」,並賜名「趣園」。捐建會館前,黃履昊剛捐得五品刑部郎中,是乾隆年間在京的最高文職捐官。黃履昊捐私宅外,另捐1800兩(項目全部獲捐3014兩),他後來果然被加恩為從三品。
有人修館,沒錢維持
在京任官的歙人吳煒為擴建會館,曾趁兩淮鹽商進京時召集共謀,眾人「乃議撥二千金郵寄京師」,可回去後卻無人寄錢。後吳寬任內閣中書,抓住豪商徐士業、徐士修兄弟,終於完成擴建,徐家兄弟由商入仕,徐士修「累階至二品」。
至於嘉慶九年(1804年)的重修,則是鮑漱芳獨力捐資2100兩,鮑漱芳的父親鮑直道是八大綱首之一,鮑漱芳曾為官軍平叛捐款,當上了鹽運使。
商人不願幫襯,會館經營艱難。
據鄒怡鉤沉,歙縣會館主要經費來自三方面:一是強制本籍新晉官員捐納,但平均每年才52兩;其二是科舉成功的同鄉在會館繳費設匾,每次不過幾人,「兼有惜費而不題名者」;其三是投資放債,最多時年收利息192兩。
這麼點錢,怎麼夠花?好在從嘉慶十六年(1811年)起,額外多了一筆「邗項」。
「邗項」始於名臣阮元鼓動下,兩淮鹽商合力資助了在京的揚州會館,內閣學士鮑桂星以此為例,召集兩淮鹽商向兩淮鹽運使阿克當阿申請資助,結果從工程款下每年支給歙縣會館3000兩(後減為2400兩)。揚州運河古稱「邗江」,故此撥款名為「邗項」。
「邗項」被批准,因地方官每年要向收入低的京官支付「炭敬」「冰敬」等陋規,以換取工作上的方便,這筆錢應由私庫支出。包裝成「邗項」後,其中2500兩明確規定劃給在京中下級歙官,把私人支出轉成公費,剩下的500兩歸歙縣會館使用。
「券門」究竟去哪了
傳說鮑桂星對辦成「邗項」極感自豪,為歙縣會館撰聯:
鍾毓本山川,問練水黃峰,幾多人物;
科名關福命,知狀元宰相,不在文章。
曹振鏞看到後,將「不在文章」改成「不僅文章」,令鮑桂星嘆服。曹振鏞是歙縣人,為官54年,因「多磕頭,少說話」,歷三朝不倒。名臣林則徐是他的弟子。
有了「邗項」,歙縣會館仍未挽回頹勢。安徽原屬江南省,清初才分省,徽州、安慶、合肥三地區文化各異,彼此不甚認同。李鴻章崛起後,力推省籍觀念,捐銀千兩倡建安徽會館,以為同鄉「宦遊、讌聚、棲止之地,所以聯洽鄉誼也」。除李鴻章兄弟捐銀,淮軍將領又出資萬金。李鴻章親筆撰聯:
依然平地樓臺,往事無忘宣榭警;
猶值來朝車馬,清時喜賦柏梁篇。
安徽會館在今西城區後孫公園胡同,佔地9000多平方米,強勢如此,安徽下轄地區的會館自然不敢抬頭。歙縣會館亦如此,曾得官方託舉,不得不受打壓。
有趣的是,歙商不願扶持歙縣會館,卻積極幫助歙縣義阡,明末便7次擴地,清代道光年間,擴至40餘畝,到1947年時,達200多畝。
誰的效率高,一目了然,可惜時人被舊觀念所誤。
歙縣義阡原有陽宅,後被毀,僅存古蹟「券門」,於1986年5月成豐臺區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列在不可移動文物目錄中,2011年時,有網友拍到它的照片,可後來再去找,卻沒找到。
會館裡最著名的住戶
歙縣會館歷史積澱豐厚,名臣曹文埴、曹振鏞父子,「揚州八怪」之一羅聘,清代著名思想家戴震,曾考取前清「狀元」、後成共產黨員的吳承仕(吳承仕參加的是1907年考試,此時科舉已廢,此考改稱舉貢會考,第一名改稱朝元),畫家黃賓虹,小說家張恨水……都曾在此居住,但最著名的住戶,莫過於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到的唯一中國人——王茂蔭。
▲王茂蔭
王茂蔭生於商人家庭,道光十二年(1832年)中進士(時年34歲),任京官多年,未帶家屬入京,故在歙縣會館長住。《清稗類鈔》載,權臣肅順曾拉攏王茂蔭,託人帶話,王心動,準備第二天拜見肅順,成行前,見會館的廳中有一大鏡,王茂蔭對鏡看了很久,突然說:「哪有姓王的幹這種事啊?」於是稱病不往。
1853年,王茂蔭任戶部右侍郎,清廷因財務困難,準備鑄大額錢,王茂蔭指出,這會引發通脹,推高物價,建議發行紙幣。次年,王茂蔭上《再議鈔折法》,提出紙幣、銀錢並行。他的建議被馬克思得知,在《資本論》第一卷的注中,他寫道:「他(指王茂蔭)受到嚴厲的申飭,他是否因此受到笞弄,不得而知。」
王茂蔭確實受到斥責,被調離戶部。晚年他奉命到山西查案,隨員受賄,致其受騙,名聲受損。1865年,王茂蔭病逝,終年67歲,曾國藩稱讚他說:「屋漏操修,尚同寒士,四海直聲,卅年儉德。」
民國初年,王茂蔭曾照的大鏡仍在歙縣會館中,如它仍存於人世,不失為修身養德的好教材。(責任編輯:沈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