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離婚,有一個女兒,會判給誰?
第一種情況下,這個要看你女兒,在你們起訴離婚的時候,如她還沒到2周歲,法院會判給女方。因為一切都以保護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長的前提下進行判決。
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女方無扶養條件的。不管孩子有沒有2周歲,法院會把孩子判男方。
孩子已過兩周歲,你們可以協商關於孩子的撫養,如協商不了。法院會根據,看哪一方對孩子成長有利,就判給哪方。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們的女兒已成年。這樣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願,她願意跟誰,法院到時就會判給誰。
作為孩子的父母,雙方都有責任去照顧自己的孩子,孩子會判給誰,需要注意以下些。
作為父母,孩子從內心不希望發生父母離婚成為單親家庭,可能會有後爸後媽的,小小年紀心裡陰影很大,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們怎麼去撫平?
第一點,私下問孩子願意跟誰,另一方有時間多回來陪陪她,將來不至於走歪路。
第二點,誰的經濟狀況好,心裡健康跟誰。
第三點,法律法規有人情的,它會根據孩子的意願以及經濟條件來判定給誰(前提不是有一方出軌的)。
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對夫妻雙方來說,尤其是對未成年孩子來說,是相當令人悲傷的。如果雙方實在無法繼續維持這段婚姻而需要夫妻雙方離婚的,孩子怎麼判呢?孩子會判給誰呢?這一直是困擾大多數離婚時夫妻的問題。當然,下面討論的都是父母雙方都想爭取子女撫養權的情況下。現實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為了自己第二段婚姻考慮,都想把小孩甩給前夫的比比皆是。
下面就來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看到底離婚怎麼判孩子的。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離婚怎麼判孩子?這在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有比較原則性法律規定,當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那麼,具體點的,一般說來,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怎麼判孩子,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所以,離婚怎麼判孩子?這還得據個案情況而定,但是上面的一些情況是法院判決時都會參考的。
總之,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到底孩子會判給誰?法院會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綜合權衡,判斷才會做出公正的判決。但是不管小孩判給誰,父母雙方都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