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男子姦淫兩幼女,潛逃被捕歸案,法院從寬輕判4年6個月

2020-11-19 中都民生在線

都說孩子是花朵,需要我們好好的呵護才能夠健康成長,他們是未來的希望,也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情感樞紐。但是卻有很多不法分子,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她們,關注新聞的朋友應該發現,經常有報導出來關於未成年幼女被侵害的新聞,簡直是禽獸不如。

根據某媒體曝出,在2020年11月13日,上午時分福建惠安法院就對,兩起姦淫幼女案進行了審判,因為案件適用於簡易程序,所以沒有公開審理。而最終判決陳某、黃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也正是如此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在今年的4月份,7歲的小紅(化名)正在自家樓下玩耍,黃某是在福建惠安的打工人員,跟小紅住在一個樓上。他下班回來看到了小紅,就將她哄騙到了自己家中,竟然對她實施了性侵猥褻。小紅不過是一個小孩子,怎麼可能反抗過一個成年男子,簡直是禽獸。

事後,黃某還不準小紅告訴家裡人,但是小紅才只有7歲,受了委屈自然會給大人哭訴。所以回家後就告訴了媽媽,小紅的母親隨即就報了警。孩子受到這樣的屈辱,想必沒有人比母親更痛心,卻沒想到在一個月後,有一個女孩經歷了同樣的遭遇。

在8月,陳某有一個孫女,平時鄰居家的孩子常來家裡找她玩,這天5歲的小月跟陳某孫女正在玩。沒想到將近50歲的陳某竟心生惡念,將5歲的小月直接抱到床上實行了性侵。這樣的人簡直失去了做人的底線,自己也有孫女,沒有一點道德底線。

小月哭著回家將事情告訴了母親,小月媽媽隨即就報了警。

接到了報警電話之後,警方迅速地對兩起案件進行傳喚,而黃某在作案之後就逃回了老家,最終還是被警方抓捕歸案。面對警方的審訊,兩人都對自己犯下的惡行供認不諱,籤下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根據知情人透露,福建惠安法院認為黃某陳某,姦淫沒有性防衛能力的幼女,已經構成了強姦罪,應該從重處罰。但是陳某和黃某在被捕歸案之後,對自己犯下的罪行認罪認罰,所以從寬處理。因此惠安法院對被告人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予以採納。

最終黃某陳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這件案情一經披露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熱議,引起了網友們的憤怒,有的網友認為這樣判決太輕了一點,不能因為被告人認罪認罰,就從寬處理。

根據有關媒體報導,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政法委跟法院已經溝通過這件案情,而有關部門也關注到輿論。而目前鑑於一審過後案件都在上訴期,所以判決並沒有生效,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等上訴期之後才知曉。

目前這件案情的司法程序還沒有結束,案情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這兩起幼女姦淫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有法學院教授表示,這起案件的判決對待強姦罪的量刑時習慣性反映,而對於未成年遭受侵害的社會危害性並沒有正確認識,這是非常值得深思的。

上海某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表示,幼女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才更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因此更應該讓強姦幼女的犯罪分子得到嚴懲。

認罪認罰不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強姦幼女的行為造成的影響是極為惡劣的,而對於在社會上引起普遍關注的案件,應該慎重把我對從寬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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