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7日至8日,中共天津市委十屆九次全體會議召開。全會審議並通過了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張麗麗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天津市委常委會今年2月23日作出的給予張麗麗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決定;審議並通過了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張建津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天津市委常委會去年12月10日作出的給予張建津開除黨籍的處分。
張麗麗,女,原天津市委委員,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今年年初,國務院調查組公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張麗麗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公司內設職能部門和下屬管理單位督促檢查不到位,對公司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問題失察。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張建津,男,原天津市委委員、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8月21日,天津市紀委網站消息顯示,張建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12月23日,天津市紀委在其網站公布了對張建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處分決定,同時公布的還有其用礦泉水瓶裝茅臺酒、境內外「通吃」等嚴重違紀違法的具體行為。
張麗麗
張麗麗簡歷
張麗麗,女,漢族,1965年4月生,河北黃驊人,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天津大學巖土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982.09-1986.07大連工學院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運工程專業學生;
1986.07-1992.11天津港務局規劃建設處幹部;
1992.11-1995.12天津港務局規劃建設處副科長(其間:1993.09-1994.07在挪威工學院特隆赫姆大學港口及海岸工程專業學習);
1995.12-2003.01天津港務局規劃建設處副處長(其間:1998.04-2001.03在天津大學巖土工程專業學習,獲得工程碩士學位);
2003.01-2004.07天津港散貨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04.07-2006.01天津港散貨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
2006.01-2007.01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2007.01-2009.01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東疆建設指揮部總指揮;
2009.01-2010.05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其間:2006.09-2011.06在天津大學巖土工程專業學習,獲得工學博士學位);
2011.08-2011.10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
2011.10-2011.12天津市南開區委副書記、副區長(正局級);
2011.12-2011.12天津市南開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正局級);
2011.12-2013.08天津市南開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3.08天津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