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 17:06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天下午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及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魏宏。
經查,魏宏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在自身存在嚴重違紀問題的情況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珍惜組織多次給予的教育挽救機會,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和書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司法活動。魏宏的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魏宏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魏宏簡歷
1970.11-1978.03,鐵道兵機械團十一連戰士、排長、副政治指導員
1979.08-1982.12,長沙鐵道兵學院政治部正連職幹事
1982.12-1984.09,四川省永川地區、永川縣人事局幹部
1986.07-1995.03,四川省委組織部主任幹事、副處長、副秘書長
1995.03-1997.01,四川省委組織部秘書長(副廳級)
1997.01-2000.08,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0.12-2002.08,四川省雅安市委書記
2002.08-2002.09,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主持工作)
2002.09-2002.12,四川省委組織部部長
2002.12-2007.05,四川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7.05-2007.09,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07.09-2012.05,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四川行政學院院長(兼)
2012.05-2012.12,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四川行政學院院長(兼)
2012.12-2013.01,四川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四川行政學院院長(兼)
2013.01-2013.01,四川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四川行政學院院長(兼)
2013.01-2016.01,四川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省長
賀家鐵。
賀家鐵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洩露巡視工作秘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賀家鐵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賀家鐵簡歷
1980.09--1983.07,湖南農學院常德分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3.07--1985.03,湖南省大庸縣新橋鄉幹部、副鄉長;
1985.03--1986.11,湖南省大庸縣新橋鎮代鎮長、鎮長;
1986.11--1987.09,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縣級)委書記;
1987.09--1989.02,共青團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書記;
1989.09--1991.05,共青團湖南省大庸市委書記;
1991.05--1994.02,湖南省慈利縣委副書記;
1994.02--1995.02,湖南省慈利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5.02--1995.09,湖南省桑植縣委書記;
1995.09--1996.01,湖南省紀委常委;
1996.01--2000.12,湖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
2000.12--2007.03,湖南省紀委副書記;
2007.03--2008.08,湖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
2008.08--2013.04,中央組織部幹部監督局局長;
2013.04--2014.08,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
2014.09--2016.02,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浙江新聞+】
10名副部級官員涉嫌違紀被降職
2016年1月1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綜合考慮違紀行為的性質和情節、造成的後果和影響、認錯悔錯態度,以及配合組織審查、退繳違紀所得等情況,依紀依規給予10名中管幹部黨紀重處分,並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具體情況是:
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許愛民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山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顏世元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陝西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清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張雲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中國農業銀行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安排工作。
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禮祖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科員。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志勇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東風汽車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朱福壽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由東風汽車公司按部門副職以下(不含部門副職)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國家稅務總局原黨組成員、總經濟師範堅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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