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融資租賃公司代理人向北京朝陽法院遞交了解除股權查封申請,請求解除對被執行人某投資公司持有的3587萬股能源股票的查封。這標誌著兩起總計標的額為9000餘萬元人民幣的公證債權文書案件達成了執行和解,被依法查封股票所涉及的某投資公司、上市燃氣公司、相關股民並未受到影響。
執行員張凱華介紹,9000餘萬元的債務緣起於兩件公證債權文書執行案件。2018年5月,某融資租賃公司與某新能源公司分別籤署2份《融資租賃合同(回租)》,約定某能源公司作為承租人向某融資租賃公司共計融資租賃8500萬元,同時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等事宜進行了約定。某投資公司和李某為上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後因某能源公司未能按約履行付款義務,某融資租賃公司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公證執行證書,並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0年年初,朝陽法院受理兩案,並依據某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的財產線索依法對被執行人某投資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某燃氣股份公司的4500萬股股票進行了凍結,其中3587萬股設有質押。隨後,某融資租賃公司向朝陽法院申請對查封的上述股票進行司法處置。
某投資公司則向法院提出暫緩處置股票的申請,稱受到疫情和國際能源市場浮動的影響,該公司的股票下跌,如果法院對該股票進行司法拋售或者拍賣,會給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一系列不良影響。
接到申請後,朝陽法院高度重視,執行員張凱華做了進一步調查。某投資公司為該主營燃氣輸配和城鎮燃氣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今年年初,由於受到疫情等多重因素影響,該公司的股價由每股11元跌至5元,隨著疫情的好轉,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有上升的勢頭。如果現在對該股票進行司法拋售或者拍賣,可能會造成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一方面,所得變價款不能反映該股票的真實市場價值,會給某投資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在股票價格低谷期進行大數量的處置,極易引發股民心理恐慌。
在充分研判的基礎上,張凱華向某融資租賃公司釋明了司法處置股票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多次耐心細緻地為雙方主持和解工作,提出某投資公司可提供其他財產償還債務的方案。
近日,被執行人某投資公司以其持有的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案外人進行了質押,某融資租賃公司、某投資公司及案外人籤訂了書面執行和解協議,由案外人將股權質押融資款直接給付某融資租賃公司。在第一筆融資款給付到位後,某融資租賃公司第一時間向法院遞交申請,解除了對上市公司設有質押股票的凍結。
中流擊水,奮楫者進。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中,北京法院將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
供稿:北京朝陽法院
編輯:尚涵霄 謝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