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12月24日訊(通訊員 艾哲 黃文浩 肖斌輝 周紅梅)1-10月,新邵縣累計引進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項目72個,其中總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20個,總投資10億元以上項目2個,合同引資75.52億元,招商引資工作邁上新高度、走向新旅程。
築暖「巢」引「鳳」歸
新邵規範了項目引進標準,要求新引進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要求和本縣產業定位。
規範項目布局。按照「產業分區、特色鮮明、重點突出、一園一特色」的新型產業化格局,湖南新邵經濟開發區(含塘口工業園)以智能製造、電子信息、醫療健康、農產品加工、新材料等產業為主導;邵陽雀塘循環經濟產業園以廢舊塑料、金屬、輪胎回收加工,廢舊家電回收,報廢汽車、摩託車回收拆解等循環經濟產業為主導;邵陽高鐵新城園區以汽配製造產業為主導;各鄉鎮以一、三產業和傳統特色產業為主導。各園區(即:湖南新邵經濟開發區、邵陽雀塘循環經濟產業園、邵陽高鐵新城園區,下同)、鄉鎮科學制定產業規劃,合理劃分功能分區,並主動向社會公布。
規範項目考察、洽談。各園區、鄉鎮、縣直單位積極主動聯繫客商,對投資5000萬元以上重點意向客商和項目及時報縣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商務局)備案。
縣人民政府與投資方籤訂招商引資合同的項目,項目考察、洽談由縣商務局牽頭,各園區、鄉鎮、縣直單位主動參與、密切配合。
各園區、鄉鎮、縣直單位與投資方籤訂招商引資合同的項目,必須先報縣商務局初審備案同意,項目考察和洽談由園區、鄉鎮、縣直單位牽頭,縣商務局全程參與,不得擅自變更本通知優惠政策標準。
確需「一事一議」的重大項目,合同文本經縣商務局審核把關,並由縣商務局牽頭提交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縣委常委會審定後方可籤訂。
籤約後項目建設工作由所屬園區、鄉鎮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全力配合。各園區、鄉鎮每月15日前向縣商務局報送項目履約進展情況。
要素保障「一個都不能少」
規範各項優惠政策:除明確由縣財政獎補扶持的優惠政策條款外,其它各項優惠政策條款均由受益園區、鄉鎮落實。各園區分別設立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並且每年按該園區土地出讓收入的10%滾動投入充實該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園區項目進行獎補扶持。
供地價格:按規劃要求優選地塊、優先供地,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實施政策的通知》,土地掛牌價格按所在地土地類別標準的70%執行。對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建設並投產的項目,經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固定資產(含廠房、配套設施和機器設備投資,不含購地價款)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製造業項目投資強度在150萬元/畝以上,其他行業投資強度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根據畝平均納稅貢獻,工業用地供地價格按具體標準分別為:智能製造、電子信息等企業投產後連續三年年畝平均納稅貢獻(不含隨稅代徵的非稅收入,下同)在10萬元(不含)以內的、10萬元至20萬元(不含)以內的、20萬元至30萬元(不含)以內的、3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按15萬元/畝、10萬元/畝、5萬元/畝、1萬元/畝供地;其他產業企業投產後連續三年年畝平均納稅貢獻在10萬元(不含)以內的、10萬元至20萬元(不含)以內的、20萬元至30萬元(不含)以內的、3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按20萬元/畝、15萬元/畝、10萬元/畝、5萬元/畝供地。土地摘牌價與供地價之間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所在園區按程序分兩次從園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待引進項目達到上述投資、建成投產後一個月內兌現50%的獎勵資金,達到稅收標準後一個月內再兌現50%的獎勵資金。
建設標準廠房補貼:在合同約定的竣工時間完成標準廠房(指生產車間、倉儲用房,下同)建設,經縣商務局牽頭組織受益園區(鄉鎮)、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部門正式驗收合格後,縣財政給予標準化廠房補貼60元/㎡(已享受省補貼的,不重複享受縣財政該項補貼)。
租賃標準廠房補貼:對租賃標準廠房(指生產車間、倉儲用房,下同)三年以上,且年均實現稅收100元/㎡以上的新辦企業,實行標準廠房租賃補貼(屆滿三年後予以補貼)。對在湖南新邵經濟開發區、邵陽高鐵新城等園區入駐的企業,自產生廠房租金之日起,第一年、第二年租金全額補貼,第三年租金按50%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最高按8元/㎡·月計算);對在邵陽雀塘循環經濟產業園入駐的企業,自產生廠房租金之日起,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按4元、3元、2元/㎡·月的標準給予補貼;對於稅收達不到前述標準的企業,自產生廠房租金之日起,連續三年按1.5元/㎡·月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面積按企業租賃標準廠房的實際面積核定。
購買標準廠房獎勵:購買標準廠房的新入駐企業,其依法繳納的契稅實行先徵後獎,獎勵標準按實際繳納的契稅全額進行獎勵,在繳納契稅並辦理好產權手續後即可申請該獎勵資金。對先租後買已享受了租金補貼的企業不再享受契稅獎勵政策。
規費減免:符合規定的工業建設項目應繳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人防異地建設費)和服務性收費全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服務性收費按三分之一收取。
「真金白銀」獎功臣
稅收貢獻獎勵。新辦工業企業自項目投產繳納經營稅收之日起,按標準廠房面積計算實現稅收100元/㎡/年以上的,該企業正常繳納稅收縣級所得部分(稅收核算指標: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不含代扣代繳、建安、出口退稅地方稅收),前三年全額獎勵企業、第四年至第五年按50%標準獎勵企業,用於扶持企業發展。該項獎勵資金在每個生產年度屆滿後即可申請兌付一次。
外貿進出口企業獎勵。縣財政每年預算安排開放型經濟獎勵資金300萬元(對照2019年度進出口額每增加1000萬美元另行增加獎勵資金20萬元的標準安排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外貿企業擴大產能、生產自動化改造、產品研發、品牌培育、外貿物流等方面獎勵補助,單個企業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於當年「破零」企業,每個企業獎勵1萬元;對於外貿企業積極組團參加國內外重點展會展銷活動的,按照人員費用(即:往返交通費和標準範圍內的住宿費)的5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每次補貼不超過兩人、每年補貼不超過5萬元;投資新辦進出口型的生產性企業,當年每進出口1美元(以海關統計數據為準,下同)給予物流補貼人民幣0.02元,第二年起,以企業上一年度進出口額為基數,對超基數增量部分按照每進出口1美元給予物流補貼人民幣0.03元。
外資項目獎勵。對在新邵縣投資的外資項目,縣財政按外匯管理局核定的實際到位境外資金實行獎勵,每投資1美元獎勵人民幣0.02元,在原合同投資金額的基礎上追加投資的、每新增投資1美元獎勵人民幣0.03元。
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勵。按《新邵縣人民政府關於引進總部經濟發展的六條意見》施行。
同時,新邵規範了「一事一議」項目。「三類500強企業」、行業領軍企業、上市公司、央企等固定資產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項目、高科技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資項目、產業集群及產業鏈整體轉移且固定資產投資在5億元以上的項目,可列入「一事一議」:
新邵還規範了招商引資有功人員獎勵,對引進內資項目、外資項目尤其是引進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在新邵縣新註冊成立獨立法人企業(含獨資、合資、合作)的項目,以及對引進總部經濟項目的有功人員,明確了獎勵數額,並明確規定該獎勵資金由受益園區、鄉鎮兌現。
立規成範優勢顯,產業聚集客商興。新邵縣由於規範了招商引資政策執行標準和工作流程,使招商引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政府工作人員成了招商引資的「明白人」,想入駐新邵的客商們心裡也「亮澈澈」的,有力地推進了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順利有序開展。